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编号:SBFZ2020007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国企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类别: 货物
三、 项目概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
SBFZ2020007-01 |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迁建工程二期体育设施采购项目 | ¥500000.00 |
四、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五、本项目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本项目供货实施能力。
4.2015年10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 10 月 16 日至 2020年 10 月 22 日上午8:30-11:30时整;下午14:00-17:0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在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室(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8楼)受理(不接受电话报名),向工作人员递交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报名者身份证、报名者社保证明、营业执照、类似项目供货业绩证明(2015年10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述报名资料仅作为报名登记使用,报名时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 2020 年 11 月 06 日 09:30 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8楼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时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即送即走)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十、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非中心交易项目版块:http://www.sxyc.gov.cn/col/col1559789/index.html,采购文件详见后者。更正公告请自行登录区交易平台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页面或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非中心交易项目版块中下载。
十一、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中的资格条件、报名时间设定等不符合有关规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形式(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或图片)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其他内容的质疑及投诉需在报名之后提出,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金瓯玙;联系电话:13173990208;数据电文接收邮箱:919798819@qq.com。质疑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受理地点: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财政局(绍兴滨海新区南滨东路98号);联系人:俞丹青;联系电话:0575- 89181160。
十三、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75-89181216。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金瓯玙,联系电话:13173990208。
十四、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8楼),接收人:金瓯玙,联系方式:13173990208。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919798819@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3.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
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2020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