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办、各社区(村):
现将《塔山街道公章管理使用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塔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塔山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27日
塔山街道公章管理使用制度
为加强公章管理,使公章使用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章(含电子章)指定专人统一保管,除按规定专人用印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二、街道党工委公章(含电子章)使用要求
所有单位、个人使用街道党工委公章,需由经办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并签字,经分管领导或责任领导审核并签字,街道党工委书记审批后方可盖章。
三、街道办事处公章(含电子章)使用要求
1.以办事处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出具的委托书、审批表、承诺书等使用公章的,由经办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并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后方可盖章。
2.由本街道工作人员经办的日常文件、报表、公告、通知、说明、申请表、介绍信等需要使用公章的,由经办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并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盖章。
3.本街道工作人员开具年工作职务、工作年限、收入证明等证明的,由申请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并签字,由组织委员审批后盖章。
4.街道机关外属本街道辖区内的社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开具证明、说明情况等需要使用公章的,由经办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并签字,经分管领导或责任领导审批后盖章。
四、规范公章外带制度
原则上不能外带公章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原则上由街道班子成员提出,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填写《公章外借使用申请表》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班子成员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五、紧急使用制度
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负责人和主要领导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六、各办(线)公章使用管理亦应按各自工作职权范围由各办公室主任或负责人、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使用,并建立相应的审批登记制度。
七、公章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用印制度,对不符合用印规定的,有权拒绝用印。凡因公章使用管理不当,乱盖错盖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一:公章使用申请表
附件二:公章外借使用申请表
附件一
公章使用申请表
经办科室 | 经办人 | 公章类别 | |||
事 由 | |||||
分管领导或责任领导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
党(政)主要领导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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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公章保管人存档备案。
附件二
公章外借使用申请表
经办科室 | 经办人 | 公章类别 | |||
外借时间 | |||||
分管领导或责任领导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
党(政)主要领导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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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公章保管人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