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区政府部门(单位)>区教体局>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30602732402662H/2020-7837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发文日期: 2020-1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深化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11- 02 08: 50 浏览次数:

区属各有关学校:

现将《关于深化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不断提高集团化办学水平,持续推进越城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20201027


关于深化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

(试行)

 

集团化办学是推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惠及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方向。为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新需求,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区域学校优质均衡、内涵特色发展,提升整体办学水平,促进越城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整体规划、名校带动、持续完善”的思路,通过政府引导、学校自主的方式,由越城区优质学校或名校长龙头,自愿组合建立教育集团。通过实施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龙头”作用,成员学校共享先进管理理念,加强教师交流,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和效益,推动城乡教育融合,促进区属学校更高水平优质均衡发展。

二、总体要求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努力探索多校区、精品化、高质量、有特色的集团化办学管理模式,推动教育集团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可持续发展,让潜力学校得到快速提升,让新办学校站在高位起航,让优质学校实现更高品质发展,集团化办学成为越城教育发展的新动力,不断推进教育现代化。

三、集团组建模式

教育集团是指以一所优质学校为龙头,将若干所地域相近、水平各异的学校组合在一起,以统筹资源为手段,以共同管理、共同发展为目的的教育联合体,主要有融合式、协作式、混合式等三种模式。

融合式:龙头学校与其他校区同为一个法人单位,或龙头学校法人代表同时兼任其他成员学校法人代表。集团各成员校挂“××教育集团××学校(校区)”。龙头学校全面统筹各校区的人、财、物和教育教学管理。

协作式:集团内学校各自的独立法人属性不变,人、财、物分置,龙头学校与其他学校在集团章程的基础上形成协作关系。龙头学校主要通过分享管理经验、共享教育资源、培养优质师资、加强学术交流等方式,使成员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跨越发展。

混合式:集团中既有融合的学校(校区),也有协作的学校。龙头学校与融合学校按照融合模式运作,与协作学校按照协作模式运行。

教育集团可根据发展状况适时提出变更成员的申请。条件成熟时,集团内成员可申请退出集团成为新的龙头学校,按程序组建新的教育集团。每个教育集团成员校(校区)数量一般不低于3所,最多不超过5所,集团的总办学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000人。

四、集团组织机构

(一)集团党组织。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集团党组织,集团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委批复设置,并按照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集团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集团内的贯彻执行,决策集团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仅指融合式集团),支持集团校委会(理事会)、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

(二)集团校委会。集团校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议,仅指融合式集团)由集团学校(校区)负责人或若干中层组成,执行集团党组织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决策。

(三)集团理事会。由集团党组织牵头成立集团理事会(仅指协作式和混合式集团)。集团理事会由集团党组织成员、学校(校区、分部)负责人组成,通过一定程序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集团有关重要事务须经理事会集体讨论决策。

(四)集团监事会。集团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一般由集团内各学校(校区、分部)党务具体负责人、工会主席和家委会成员组成。监事会负责监督集团办学行为。

(五)集团中层机构。集团可根据发展规划的实施需要设立管理、课程、师资、资源、督导等若干个专业委员会或中心,负责具体落实集团专项工作计划。

五、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集团党组织、校委会(校长办公会议、理事会)和监事会三大组织机构,形成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管理体制。

教育集团一般不另设独立法人,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总校长(理事长)负责制。集团总校长(理事长)不再兼任集团内学校(校区)校长。总校长(理事长)在党组织领导和理事会授权下负责集团具体管理事务。成员校负责人任免时,可征求集团书记和总校长(理事长)意见。

(一)健全章程统领机制。章程作为集团实施办学行为和管理的纲领文件,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章、政策的要求,统领集团内部治理结构、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工作。章程从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内部治理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师生管理、教育教学、科研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对集团成员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章程的制定应充分调研各成员校情况,广泛征求各层面的意见,并报区教体局备案。

集团要梳理、整合各成员校办学思想和发展目标,在充分尊重各成员校自主发展、特色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集团办学思想体系和目标体系。在专家的指导下,制定集团发展规划。

(二)完善干部任用机制。适当增加集团校级干部岗位,用于派驻到集团内成员学校任职。集团龙头学校和“协作式”成员学校的校级干部,按区教体局的规定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根据学校编制岗位职数选拔任用。集团在符合干部管理政策的前提下,可根据发展需求,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应集团化办学的干部任用机制。

(三)创新教师管理机制。一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集团共享教师专业发展资源,制定并落实教师专业发展规划。龙头学校要向成员学校派出专家、专业团队,定期到成员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指导;鼓励龙头学校与成员学校教师间结对帮扶。建设并利用信息平台开展教师线下线上走课等方式加大交流学习力度,让优秀教师引领集团内校本研训。二是完善教师聘用制度。进一步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建立完善集团内成员学校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等多种形式竞争上岗和统筹调剂相结合的教师资源配置方式,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三是加强教师交流互动。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做好增量、优化结构”原则统筹管理教育集团教师,采用刚性流动与柔性流动相结合的方式,鼓励集团内教师交流互动。发挥龙头学校的教师“蓄水池”和“孵化器”功能,盘活集团内骨干教师资源,因校选派、分类帮扶。每年精选三名以上干部、教师到成员学校任职或任教。成员学校也应有计划地选派优秀骨干到龙头学校挂职锻炼、顶岗工作。四是打造教师成长共同体。集团要充分发挥外聘教育专家和集团内优秀教师的作用,建立集团人才库,制定教师培养方案,打造教师成长共同体。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辐射引领作用,建立大教研组、大课题组、名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四)创新共建共享机制。建立“管理互融、师资互派、教学互通、学生互动,资源共享、文化共育、质量共评、品牌共创”的共建共享机制,使集团真正成为一个融合互惠的“命运共同体”。成员学校要充分借力教育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挖掘本校潜能,提高自身“造血”功能,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二次开发和创生。

(五)创新差异发展机制。集团内要尊重成员学校的差异性、多样性和自主性,要秉持成员校个性与共性兼容并济、和谐发展原则,支持各成员学校继续实施特色发展战略,统筹集团优势资源向特色项目倾斜,为成员学校的特色发展留足空间。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鼓励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使集团真正做到“和而不同,各美其美”。

(六)探索数字赋能机制。进一步优化基础环境,提升应用水平。切实加强信息技术特别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教育教学、学校管理中的融合创新应用,充分发挥信息平台在校际课程资源共享、教育教学研究、质量监控评价和日常运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拓展教师培训、课堂教学、学生学习和活动的时空,提高集团、校区治理效率和各类教育资源利用效率。

 六、保障工作

(一)政策适度倾斜。根据发展需要和编制总量给予教育集团编制、经费和干部配备上适当的支持。对集团化办学中有突出贡献人员进行激励。龙头学校教师交流到集团化办学新校区(开办五年内)工作的视同支教。多种途径加强教育集团的干部和骨干教师培训,提升能力和素养。

(二)加强督导考核。定期对教育集团的整体办学绩效进行督导评估,既看集团的整体发展,也看集团内成员学校(校区)的发展。教育集团的各个协作学校均按照独立学校参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考核和奖励。督导、评估、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和评优、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营造良好氛围。注重研究、发现和总结集团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积累实践案例,提炼经验成果,促进教育集团间的互相交流。区教体局、集团和集团各成员校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对集团化办学中涌现出的“身边好学校”广泛宣传,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集团化办学的良好环境。

前期集团化办学相关实施意见自动废止。

 

附件:越城区第一批集团化办学龙头学校名单

 


附件

 

越城区第一批集团化办学龙头学校名单

 

初中:

绍兴市元培中学

绍兴市第一初级中学

绍兴市建功中学

绍兴市长城中学

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中学

 

小学:

绍兴市鲁迅小学

绍兴市北海中心小学

绍兴市塔山中心小学

绍兴市蕺山中心小学

绍兴市树人小学

绍兴市柯灵小学

绍兴市袍江小学

绍兴市热诚小学

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中心小学

 

幼儿园:

绍兴市越城区鲁迅幼托中心

绍兴市鲁迅幼儿园

绍兴市东风艺术幼托中心

绍兴市元培幼儿园

绍兴市鹤池苑幼儿园

绍兴市机关幼儿园

绍兴市柯灵幼儿园

绍兴市继昌幼儿园

绍兴市越城区实验幼儿园

绍兴市镜湖幼儿园

绍兴市东浦街道中心幼儿园


信息来源: 区教体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