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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1080Y/2020-79316 组配分类: 审计公告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0-1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0- 11- 25 14: 5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绍兴市越城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16日至4月13日,对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区法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区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内设13个科室机构和2个派出人民法庭,下属事业单位1家。

审计结果表明,区法院能够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编制年度预算,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处理基本符合行政单位财务制度的规定。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执行、费用支出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建立内审制度,个别制度未及时更新完善。区法院尚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审计抽查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发现区法院未按照制度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二)部分专项资金支出不够均衡。区法院2019年度业务装备经费相关项目中,有6个项目在四季度支付占比超过50%。

(三)无正规发票报销食堂费用。2019年区法院支出袍江法庭食堂费用中有8.97万元均无正规发票报销。

(四)物业合同约定外补助伙食费及加班费。区法院委托深圳市天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2019年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并约定物业服务费包含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工资(福利、保险、津贴),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区法院额外补助物业员工伙食费及加班费共计4.57万元。

(五)资产未纳入无形资产进行管理核算。2019年2月购买的9.40万元杀毒软件未纳入无形资产进行管理核算。审计期间,区法院已对该笔资产进行调账处理,纳入无形资产核算,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六)执行款账户利息余额较大。截至2019年12月底,区法院执行款账套执行款利息结余2736.25万元,审计期间,区法院已上缴财政执行款账户利息3044.44万元(截至2020年3月底利息款),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七)行政账“其他应付款”科目未能真实反映单位债务情况。经法院财务人员整理,截至2019年12月底,区法院行政账“其他应付款”科目执行款、诉讼费等9笔款项余额与核算相同内容的执行款账套反映余额不一致。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绍兴市越城区审计局已经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如下建议:一是强化预算管理,二是严格支出管理,三是完善资产管理,四是规范会计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法院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确定了符合法院工作实际的整改方案,积极整改,及时提交整改报告以及材料,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


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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