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爱媛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园林绿化养护方面的建议》(第106号)答复
一、关于小区绿化管理职责划分。经同绿化主管部门区综合执法局对接,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七条“居住区绿地由物业公司或社区组织负责养护管理。”、第二十一条“居住区的树木,归该居住区业主所有”,小区内树木产权属于业主,应由物业或社区负责管理。物业或社区可委托市场上专业绿化养护公司负责小区绿化养护工作。园林绿化部门可提供免费的技术指导并负责绿化行政执法管理。
二、关于部分老旧小区绿化养护。目前,原事权下放的164个老旧小区绿化由我局委托区综合执法局下属建设园林公司负责养护,根据养护标准定期开展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三、关于老旧小区绿化缺失补种。目前,我区正推进老小区改造工程,同步将进行绿化补种及高大树木修剪,如您所反映的银都花园、西咸欢新村、燕甸园、水沟营区域小区等均已纳入老旧小区三年改造计划。
四、关于物业绿化管理机制谋划。下一步,我局将出台老旧住宅小区(准)物业管理贴补政策,对于失管、脱管的老旧小区将实行准物业或国有公司托底,由镇街层面组建国有性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资金方面通过居民缴纳、利用现有资源盈利、政府贴补等途径解决,以解决老旧小区绿化管理难题。
单多英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城区三类公厕在新建或改建时增设第三卫生间的建议》(第107号)答复
目前越城区环境集团只负责管理着市区139座公厕及20座小便处,而139座公厕里面一类公厕有6座,二类公厕有53座,三类公厕有80座。另外在这139座公厕里面,目前存在第三卫生间的公厕只有1座,其位于塘南菜市场附近(马臻路与西郊路交叉口的东侧),而第三卫生间的设置确实为行为障碍者及母亲协助小男孩、父亲协助小女孩等如厕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针对您提到的要求城区三类公厕在改造时增设第三卫生间的建议,目前确实存在一定困难。因为越城区环境集团负责管理的公厕大多数都是位于老城区寸土寸金的地段,公厕总体面积小,周边大多是景区、居民楼,存在无法扩建等先天不足的原因。而公厕设立第三卫生间本身对公厕的面积存在一定要求,面积较小的公厕都是无法设置第三卫生间的。而针对您提到的要求城区三类公厕在新建时增设第三卫生间的建议,因目前越城区环境集团只负责管理由上级部门统一移交给我们的公厕,集团公司只能在接收新建公厕时积极向上级部门及相关建设施工规划部门建议多考虑第三卫生间的设置。
陈福英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完成罗门弄路建设及做好日常保洁的建议》(第108号)答复
罗门弄路一期(稽山路-柳桥下段)已于2018年建成,目前已完成竣工验收,日常保洁已移交给相关部门,正在与市政部门进行设施交付工作,我局将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做好交付工作。
罗门弄路二期工程(柳桥下-中兴路段)涉及房屋征收、社区用房异地重建,需将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房屋列入征收计划。经与属地街道塔山街道对接,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房屋目前暂未例入拆迁计划,后续我局会持续关注,根据拆迁计划安排适时推进罗门弄路二期工程。
朱建江代表提出的《关于朱家岙村生态环境改造的建议》(第109号)答复
一、关于常禧路延伸工程问题的办理情况。常禧路延伸工程是市政府大学城的配套工程之一,该工程分多期进行施工,规划延伸通过朱家岙村,但属于工程第三期,目前已实施到第二期。
二、关于对朱家岙村开展新农村建设建议的办理情况。朱家岙早年已被列为城中村改造村,不属于新农村建设的范畴。北海街道也正积极与区级有关部门协调对接,争取早日拆迁,改善村民生活。
三、关于建设家宴中心等配套设施的办理情况。2020年初,北海街道主要领导已在村口选址并规划建设村级配套设施,功能为村委办公楼、家宴中心、文化礼堂、居家养老点等。目前,村口的违章厂房已经全部拆除,详细规划及方案正在制定中,待资料齐全后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此外,北海街道抓紧抓实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和人居环境整治两项工程,结合村情定位,重点开展道路梳理扩宽、建筑立面改造、绿化环境优化、公共设施建设等综合整治项目,计划将朱家岙其打造成具有现代居住品质和传统风貌特色的新农村,努力推动朱家岙乡村振兴。
史夏娟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在会稽山度假旅游区二环南路段增设人行道的建议》(第110号)答复
目前正值大禹陵景区提升改造施工阶段及二环南路智慧快速路规划选址及方案设计阶段。在对该区域进行规划建设期间,我局根据总体规划要求,结合《绍兴市区快速路网规划》关于“ 六横八纵 ”快速路网规划,同时兼顾会稽山旅游景区环境敏感的特点,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在会稽山旅游景区周边区域快速路采用地道的建设形式,最大限度保护会稽山景区,同时二环南路地面段按城市道路标准设计建设,全线设置人行道,方便行人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