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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上下大路品牌招商推介会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 12- 22 11: 18 来源: 北海街道 浏览次数:

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泊庄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ZJTY2020-D-124

二、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国企采购委托代理-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标段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

投标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元)

01

绍兴上下大路品牌招商推介会项目

300000

¥0.00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 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资料”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社保证明打印时间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及代理方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2. 采购文件获取网址:登录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xyc.gov.cn/index.html和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3.采购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采购文件工本费应在投标报名之前缴纳至以下支付宝账户:(1)支付宝账号:19883502375 (2)备注: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和电子邮箱。

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712室。

5.联系电话:0575-85111480。

6.投标人获取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903218469@qq.com邮箱内,报名是否成功以招标代理回复为准: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投标人出具的报名代表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或未登记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1 1月12日 14: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以邮寄(建议使用EMS或顺丰邮寄)或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1 1月12日 14:30时整在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办事处A4楼会议室(西郊路7号)

十、投标保证金:

无。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

http://zfcg.czt.zj.gov.cnhttp://www.sxyc.gov.cn/col/col1559777/index.html公共资源交易板块。采购文件详见后者。

十二、本项目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三、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712室];联系人:俞晓萍;联系电话:0575-85127153。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绍兴市泊庄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吴梦婷  0575-88096166     

2.代理机构联系人: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龚征亚  0575-85111480

十五、其他事项:

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自行送达即交即走,不参与后续开标会。

2.允许邮寄(建议采用EMS、顺丰快递)至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712室],邮编312000,签收人:李露娜,联系电话15957504785,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4.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绍兴市泊庄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


信息来源: 北海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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