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美庐(绍兴)置业有限公司越城区洋泾湖11号地块住宅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次)中标公示
中交美庐(绍兴)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中交美庐(绍兴)置业有限公司越城区洋泾湖11号地块住宅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次),于2020年12月24日9:30 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下浮率(%) |
基准价(万元) |
||||||||
第1名 |
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浙江绿城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钟文成 |
8.60% |
31400 |
||||||||
第2名 |
/ |
/ |
/ |
|||||||||
拟确定中标人 |
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浙江绿城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钟文成 |
8.60% |
|||||||||
中标工期 |
700日历天(含设计时间,具体工期须符合招标人及工程整体建设进度要求)。 |
面积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情况 |
1 |
项目名称 |
辽宁西丰生物质发电新建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
项目地址 |
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郜家店工业园区 |
|||||||
发 包 人 |
西丰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 |
|||||||||
项目描述 |
合同价格为26874.859万元 签订日期:2018年02月01日 |
|||||||||||
2 |
项目名称 |
泉州市东海组团C-3-2地块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
项目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
||||||||
发 包 人 |
泉州市上实置业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海路53号 |
|||||||||
项目描述 |
合同价格为150831.12万元,签订日期:2018年09月05日 |
|||||||||||
3 |
项目名称 |
苏地2018-WG-46号地块(住宅)北标段 |
项目地址 |
苏州市姑苏区平江新城平门塘以西,日益路以南 |
||||||||
发 包 人 |
苏州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苏州市平泷路1001号(平江新城现代服务大厦6楼F13室) |
|||||||||
项目描述 |
总建筑面积约109576.86m2, 合同价格为49249.63万元,签订日期:2019年07月01日 |
|||||||||||
|
4 |
项目名称 |
绍兴越城区娄宫江东侧地块顶目总承包工程 |
项目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至山阴路,南至地限线,西至娄宫江,北至杨绍线 |
|||||||
发 包 人 |
绍兴石成置业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惠风名都8幢08-2 |
|||||||||
项目描述 |
总建筑面积218285.755平方米,合同价格为47507.4759万元,签订日期:2020年01月01日 |
|||||||||||
5 |
项目名称 |
宝格丽工程一标段 |
项目地址 |
嘉兴国际商务区 |
||||||||
发 包 人 |
嘉兴兴晟置业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融通商务中心5幢101室-5 |
|||||||||
项目描述 |
总建筑面积约124292.9平方米,合同价格为14915.1480万元,签订日期:2013年12月8日 |
|||||||||||
6 |
项目名称 |
御品公馆 |
项目地址 |
东至禾兴路、南至渡船桥港、西至二官塘、北至中环北路 |
||||||||
发 包 人 |
嘉兴苏嘉欣置业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恬园路22号商201室-1 |
|||||||||
项目描述 |
总建筑面积约102485.48平方米,合同价格为12300万元,签订日期;2016年12月31日 |
|||||||||||
被否决投标情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1 |
/ |
/ |
/ |
|||||||||
公示期限 |
2020年12月25日08:30时——2020年12月29日17:00时 |
|||||||||||
备 注 |
|
招标人:中交美庐(绍兴)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亿兆大厦五楼
联系人:张春景 电话:13665171234
代理机构(盖章):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延安东路505号绍兴国际商务广场10楼
联系人:屠媛媛 电话:0575-88313149
2020年12月24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招投标职能管理部门(职能处室):交易监督科,电话:89116915、89116916。
备注:1、公示期限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2、表格中有多个中标候选人、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情况等填报内容的,招标人自行扩展表格内容,也可采用附件形式。
3、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部门招标办、中心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