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绍兴市越城区机构改革方案》,设立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农村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区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水库、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滩涂围垦工作。
8.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地区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区级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查镇街相关工程建设。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防洪排涝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山塘、农村水电站、江堤海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工作和交流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与引进及合作交流。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台风暴潮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汇总)部门预算包括: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本级预算、绍兴市越城区河道水域管理中心预算。
二、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汇总)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汇总)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非财政专户核拨);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汇总)2020年收支总预算11605.31万元。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汇总)2020年收入预算11605.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875.31万元,占76.48%;上级补助收入(非财政专户核拨)2730.00万元,占23.52%。
(三)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汇总)2020年支出预算为11605.3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3万元,农林水支出11509.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9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77.8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9.08万元,项目支出11188.40万元。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汇总)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605.3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75.3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非财政专户核拨)2730.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3万元、农林水支出11509.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95万元。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汇总)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75.31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1404.89万元,增加7470.42万元。增减情况说明:项目资金渠道变更。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3万元,占0.47%;农林水支出8779.43万元,占98.92%;住房保障支出53.95万元,占0.6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安排27.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安排13.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安排134.1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局的基本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安排4000.00万元,主要用于马山闸强排及配套河道工程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安排76.5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河道巡查、水利执法装备、水利应急清障、水利监督监察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等项目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安排361.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水价改革、节水型社会创建、水土保持日常巡查管理和考核、水资源取水监控等项目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安排88.2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视联网系统、水旱灾害防御、农村基层防汛预警预报体系建设项目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安排410.00万元,主要用于山塘水库维修管护和山塘水库视频监控的项目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安排3709.59万元,主要用于标准地区域评估、水利标准化管理、水域调查等项目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46.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安排7.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购房补贴缴存。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汇总)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6.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7.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9.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汇总)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区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68%。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地方有关部门、省外有关单位来访、检查、交流等方面的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留的执法公务车辆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水利局公务用车数量为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89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汇总)采购预算总额97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65.484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汇总)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1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汇总)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100%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58.4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各部门机关及参公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公用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督,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指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20年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