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为总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上级审计机关决策部署,树立科学审计理念,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组织开展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专项审计;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围绕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和项目绩效,大力推动政府投资审计转型;围绕防范国有资产损毁与流失,开展乡镇(街道)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围绕区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围绕促进权力规范运行,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
2019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2个,出具审计报告15个、审计移送书5份,提出审计建议37条,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1617万元,收回财政资金108万元。共完成公共投资委托造价审计项目9个,审定造价29431.13万元,核减4045.57万元,核减率达到12.08%。上报信息被国家级报刊杂志、网站采用19篇,省级采用12篇,市级采用44篇,区级采用53篇,专报信息采用4期,撰写《审计专报》18期,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审计监督。一是出台《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工作实施办法》,通过专职审理和兼职审理模式层层把关,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范复核及审理行为。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公告,并督促被审计单位将整改结果及时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提高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推动依法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大力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制度。结合审计业务,及时告知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和审计人员必须遵守的审计“八不准”纪律。在被审计单位宣讲审计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被审计单位了解审计法律法规,重视和配合审计工作,增强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律素质和自觉性,扩大审计工作的影响力。
(三)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在全省审计机关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我局与浙江近远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该所史红江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加强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严格控制法律风险,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审计机关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审计中的积极作用。
(四)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学法用法及普法工作要求。一是重点开展对审计及财经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审计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审计能力。同时,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征求意见、督促整改等环节,向各有关部门以及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与审计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监督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二是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使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三是开展法院职务犯罪旁听、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宪法案例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宪法意识,尊崇法律权威。四是积极组织审计人员参加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各类培训,要求审计人员均参加行政执法考试,持证上岗。截至目前,我局审计人员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100%。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2019年,我局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一些成效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部分审计人员的学法用法主动性还不够,安排组织学习的多,自主深入学习的意识欠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较为单一,宣传方式方法有待创新。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审计人员审计风险意识不够强,认为只要做好审计项目,其他小节无伤大雅,执行审计准则相关要求还不够自觉;部分审计人员能力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与当前审计工作目标要求还有差距;目前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主要通过直接学习宣传文件的方式,缺乏吸引力和时效性。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
2019年,局党组书记、局长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带头组织学习。全面领导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带头扎实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提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性和主动性。组织班子成员研究相关法治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带头依法决策。坚持审计业务会议制度,集体审定审计报告等重大事项。重视法律顾问作用,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凡是涉及局内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重大决定,均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会议集体决策。
(三)带头参与学法用法活动。重视审计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按要求完成学法用法考试。积极组织开展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督促和鼓励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中广泛开展审计法律法规宣传。
四、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依法审计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审计人员牢记审计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和经济监督部门的职责和使命,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依法审计意识,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二)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依法审计机制。着力夯实审计质量基础,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审计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审计质量管理流程,狠抓制度和流程的落实。突出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记录、审核复核审理、审计业务会议、审计结果文书及审计整改督查等环节的质量管理控制,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三)提高审计整改检查力度。积极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通过“回头看”、抽查检查等方式,抓整改、抓落实,加强对落实整改要求的指导和监督,协同合作,提升被审计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整合审计力量,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有效运用内部审计成果;聘请社会中介参与审计项目实施,弥补审计的短板,实现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优势互补。
(五)加强培训,提升审计人员依法履行水平。利用好“学习强国”、“审计大讲堂”以及上级审计机关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积极开展审计人员审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违法违纪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审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切实提升审计人员依法履职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19年度未有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
2019年度未有行政调解案件和信访案件。
绍兴市越城区审计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