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法治财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督导法治财政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工作部署落实,各科室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形成了各科室协同推进、全体干部共同参与的法治财政工作新格局。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管理。根据区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要求,对以本部门起草,以区政府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对以本部门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均由区政府法治部门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对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
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制定了《关于印发集中结算账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越财库〔2019〕1号)、《关于印发越城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越财库〔2019〕2号)、《关于印发《越城区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的通知》(越财办〔2019〕9号)等文件强化依法依规理财用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
(二)深化财政普法宣传
一是出台普法清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精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出台《越城区财政局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普法责任。为下一步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财政相关政策、办事程序、承办结果、监督举报方式等内容。组织普法活动,结合国家一系列的财政惠民惠企政策开展宣传,积极开展进入企业开展惠企扶持政策等活动。
(三)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
一是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照《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列入“三重一大”事项,做到决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决策结果的公正合理。
二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外聘法律顾问1名,参与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
(四)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实现财政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是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监督、管理,组织新录用公务员、45周岁以下未取得执法证件公务员参加执法考试,提高执法人员持证率。
三是做好财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依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办事事项梳理工作的通知》,完善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编制和入库。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政府采购领域和财政监督领域的执法工作监督检查。
(五)加强国有企业依法治理
一是开展国有企业专项清查工作。开展区直国有企业资金拆借、对外担保工作“回头看”检查、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国有企业进行整改。开展201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情况专项检查,重点针对国有企业在产权转让、企业增资、资产转让、资产租赁等业务发生过程中的合规性、合法性进行督查。开展国有资产全面清查工作,对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国有企业开展资产全面清查工作,完成率100%。
二是完善国有企业依法治理体系。出台《越城区区直国企负责人业绩考核与薪酬核定暂行办法》,通过分类考核、年度业绩考核、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管理等方面规范国企负责人业绩考核与薪酬核定工作。出台《越城区国有企业融资工作考核办法》,结合企业自身资金需求和全区层面投资项目、企业纾困等需求制定了各国有企业融资计划目标,以满足全区资金需求。出台《绍兴市越城区国有企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从人才引进资格、人才引进渠道、人才引进方式、人才引进程序和人才引进监督等多个方面规范国有企业的人才引进工作。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投入法治建设的人员力量不够,行政检查过程中对材料整理不够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待加强,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等等。这些不足,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逐项落实,补足短板,转变提升。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一)夯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部门主要负责人职责。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二)全面依法履行职能。做好国务院、省、市下放事项承接工作,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打造最佳营商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规范财政管理。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财政领域办事流程。强化对行政许可、资金分配、政府采购、执法检查等部门和岗位的内部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寻租。加强政府债务、融资平台等重点领域的制度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以制度“管钱”的机制,提高运作规范化水平。
(四)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应用。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进上述系统的全面运用,确保行政检查全过程网上操作,增进执法公开、透明度。
(五)加强依法行政教育。继续组织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定越城区财政局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
(六)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做好执法证动态化管理工作,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证考试。
(七)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法律顾问相关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