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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732402662H/2020-0345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发文日期: 2020-05-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民办幼儿园评估和非在编幼儿教师专项补助等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5- 14 10: 09 浏览次数:

各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越城区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年检)实施办法(试行)》(越教体〔2019〕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上年度评估实际,经研究,决定于今年6月起开展2020年度民办幼儿园评估工作,10月起开展非在编专任教师专项补助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办评估工作

(一)对象

经越城区教体局批准举办的民办幼儿园。

二)内容

1.专项评估: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度越城区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细则》(见附件1)。

2.有关单位考核:安全工作、规范用工、小学化倾向专项检查等。

(三)方法

1.专项评估:时间初步安排在6月,具体时间另行提前通知。民办幼儿园撰写自评报告、填写好自评表,第三方采取现场踏看和资料审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块进行。此项分值占总分的70%。

2.有关单位考核:镇街安全工作考核、学前办日常管理工作考核和公办牵头园工作考核。此项分值占总分的30%。

(1)镇街安全工作考核:结合日常安全工作检查,各镇街对下辖民办幼儿园进行安全工作考核。此项分值占总分的10%。

(2)学前办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结合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按抽检、有效投诉、相关职能部门及科室考核等结果进行考核。此项分值占总分的15%。

(3)公办牵头园工作考核:结合幼儿园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此项分值占总分的5%。

(四)其他要求

1.各园向区教体局提供有关材料:

(1)2020年度越城区民办幼儿园评估登记表(见附件2);

(2)民办评估幼儿园自评报告;

(3)2020年度越城区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细则自评(见附件1)。

以上3项材料各民办幼儿园于2020年5月30号前上交学前办。

2.实地评估时,园长和专任教师须准备好园长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健康证、劳动合同等原件;其他工作人员须准备好健康证、上岗证、学历证、劳动合同等原件。

(五)评估结果及运用

1.评估结果分达标、不达标两档,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告。

2.评估结果与在职非在编幼儿教师专项补助资金、等级评定、先进集体评比等挂钩。

3.在评估结果达标的幼儿园中,按得分高低,评选出10%左右的幼儿园作为优秀单位。评估结果不达标的幼儿园不享受所有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奖励和补助。

(六)有关规定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达标:

(1)当年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2)未取得卫生保健合格证的;

(3)供餐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

(4)上下学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的;

(5)没有依法与在职非在编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为教师集体办理养老、医疗(大病保险)、失业、生育、工伤、住房公积金等;

(6)日常抽检中发现有严重克扣幼儿伙食的;

(7)幼儿园举办者及有关教师违法违规造成负面影响,被新闻媒介曝光或领导批示批评,经查证属实的;

(8)当年度接受省等级幼儿园复核未通过的;

(9)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有严重小学化倾向的;

(10)收费不规范,存在票据和实际收取费用不一致现象的。

2.逾期未参加评估的幼儿园,按年度评估不达标处理。

二、非在编幼儿教师专项补助等审核

(一)对象

1.在2020年度评估达标的越城区民办幼儿园工作的非在编幼儿教师。

2.在越城区公办幼儿园工作的非在编幼儿教师。

3.经越城区教体局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内容

非在编幼儿教师专项补助、非在编幼儿教师师范类毕业补助、非在编幼儿教师进修奖励、普惠性幼儿园幼儿生均公用经费等。

(三)方法

    1.相关幼儿园于9月30日前提交2020年申请享受学前教育专业发展资金补助的教师名单(见附件3)和享受幼儿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4)。

2.学前办牵头组建专项检查组实地检查各补助幼儿园。

3.检查范围:

(1)评估细则中的序号6、13和12中的第1小点“每年安排不低于人均500元的专任教师培训经费”;

(2)教职工人数核对、工资待遇到位、非在编教师专项补助及幼儿生均公用经费补助人数核定等。

4.实地检查时,幼儿园需准备以下资料原件:

(1)2020年度新教师(含区内流动教师)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公积金证明;

(2)教职工集体参保记录;

(3)银行代发工资相关证明;

(4)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相关证明;

(5)2020年新获取的学历进修毕业证书及该专任教师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6)幼儿春季和秋季的保教费收费发票存根。

前面5项请同时准备好复印件,检查后由检查人员带回。

5.幼儿园提交园内分配方案(见附件5、附件6)。

 

附件:1. 2020年越城区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细则

2. 2020年度越城区民办幼儿园评估登记表

3. 2020年度拟享受学前教育专项补助教师申请表

4. 2020年度拟享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申请表

5. 2020年度“原先补助部分”幼儿园专任教师专项补助分配表

6. 2020年度“增量补助部分”幼儿园专任教师专项补助分配表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8日
附件1

2020年越城区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细则

考核单位:专项评估组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自评扣分

评估得分

1

办园条件15

幼儿园园舍、环境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3

1.园舍相对独立,产权明晰、合法(1分);

2.园舍设置在安全区域内,消防监测、建筑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1分);

3.园舍场地布局合理,日照充足,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远离污染源(0.5分);

4.绿化充足,绿化面积生均1平方米以上(0.5分)。



2

幼儿园辅助用房配套,空间面积充足。

3

1.有办公室、卫生室或保健室、会议室(可兼做他用)、家长接待室、传达室、成人厕所等(1分);

2.有独立设置的厨房,达B级及以上标准(1分);

3.90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活动室(1分)。



3

幼儿园班级设施及用房配套。

5

1.活动室:若与午睡室合用,两者面积之和不低于生均2.5平方米;若分设则活动室面积不低于生均1.8平方米(1分);

2.午睡室:空间面积充足,每位幼儿有自己单独的床铺或铺位及卧具(1分);

3.每个班级或两个相邻班级有专用的卫生间(1分),有蹲位4个以上或便槽2.5米以上,至少有5个高度适宜的洗手龙头(0.5分);

4.班级有5个以上活动区,空间规划合理,材料多样(0.5分);

5.班级适合幼儿阅读的图书4种以上主题类型,生均2册以上并能及时轮换更新(1分)。



4

户外场地、运动器械等设施设备能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满足幼儿活动和锻炼的需要。

4

1.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生均不少于3平方米(1分);

2.有运动场、玩沙玩水池等户外活动区域,布局合理(1分);

3.有一定的室内体育活动空间供幼儿在恶劣天气下使用(1分);

4.配备能够满足全园三分之一以上幼儿同时活动需求的、适合幼儿活动的大、中、小型体育活动设施和各类器械(1分)。



5

园务管理34

办园规模适宜。

3

1.       按幼儿园设计规模开设班级(1分);

2.按《幼儿园工作规程》限定班级人数,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平均超过2人以上不得分,2人及以下减半。(2分)。



6

办园经费来源合法稳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下半年评估)

17

1.       使用地税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不以兴趣班、实验班等名义另收费用(1分);

2.师生伙食分开核算,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2分),每月盈亏在4%以内(1分),幼儿伙食费每月1次向家长公示,代管费每学期至少1次(1分);

3.行政、食堂分别单独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均独立核算,凭证、账本、报表等各类财务资料装订规范(2分);代管费按规定使用(2分),各类支出按规定使用正式票据报销(2分),无资金账外运作现象,不列支与幼儿园运作无关的费用(2分);

4.每年有10%-15%的保教费用于改善办园条件(2分);

5.各类人员工资实行银行统发(2分)。



7

建立并执行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7

1.建立各类安全防护检查、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对突发事故有预案和防控措施(1分);

2.有紧急报警装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及防护八件套,设置有2个安全疏散通道,窗户不能全封闭(1分);

3.有计划地组织师生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演练活动,有活动资料,每学期不少于一次(1分);

4.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验收齐全、台账资料完整,有48小时留样制(1分);食堂实行“五常法”和色标管理,信息公开、操作流程符合规范(1分);

5.2年内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食品安全事故(2分)。



8

建立并执行规范的卫生保健制度。

5

1. 幼儿体检率和预防接种率达100%(1分);

2. 晨检和卫生消毒工作落实到位,有记录,餐具检测合格(0.5分);

3. 为幼儿提供均衡合理的膳食(每餐配菜4种以上),质好量足,重视体弱儿、肥胖儿的矫治和管理(1分);每周向家长公布食谱(1分);

4.       2年内无传染病蔓延事故,幼儿离园3个月以上回园需有当地妇幼保健院健康证明(0.5分);

5.卫生保健人员接受定期的儿童保健专业培训(1分)。



9

重视幼儿园班子队伍建设,建立合理的运行机制。

2

1.根据幼儿园规模配足园务管理人员(1分);

2.班子成员分工明确(0.5分);

3.定期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各线工作档案齐全(0.5分)。



10

队伍建设

26

园长具备相应资质,重视幼儿园课程建设、班级日常保教工作。

5

1.园长具备园长上岗证和教师资格证,有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9班以下配备1名,9班及以上配备2名(1分);

2.园长定期参加关于幼儿园管理、课程建设等专题培训(1分);

3.园长重视幼儿园课程建设,负责幼儿园课程园本化实施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指导(1分);

4.园长重视班级日常保教工作,承担相应教育教学任务,每月不少于2个半日活动或累计6小时以上(1分);每学期进班观察与指导不少于10个完整的半日活动(0.5分);副园长每周带班至少3个半天(0.5分)。



11

教职员工遵守职业道德且具有相应资质,班级保教人员配备(班师)比例符合要求。

8

1.按等级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任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和工勤人员并均持证上岗(1分);

2.幼儿教师资格证比例100%,大专及以上学历100%1分);幼教专业合格率98%以上(1分);教师获得职称比例95%及以上(1分);10%以上的专任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1分);

3.保健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保育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0.5分);保育员和保安年龄均需在55周岁以下(0.5分);

4.幼儿园教职员工遵守职业道德,有师德工作计划和考核制度(1分),近2年内没有任何经举报查实的师德不良或违法事件(如,体罚和变相体罚、恐吓、辱骂儿童,索要收受家长红包等)(1分)。



12

教师培训有计划、有时间保证、有经费落实,园本教研有质量。

6

1.教师培训经费落实,每年安排不低于人均500元(1分)

2.每位教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及以上专业发展培训(1分);

3.当年度有1人次在县(市)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业务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承办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展示活动)(2分);

4.每两周开展一次园本教研,方案具体,有主题、分析和成效(1分);有教师个人专业成长档案(1分)。



13

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下半年评估)

7

1.幼儿园依法与在职非在编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1分);

2.非在编合格专任教师年工资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年工资的1.2倍(4分);

3.其他人员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1.4倍(2分)。



14

保教质量25

因地制宜地实施课程。

3

1.所使用的教师教学指导用书经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1分);

2.能充分利用园所资源,开展基于教材园本化的活动(1分);

3.定期开展主题审议,形成主题计划(1分)。



15

一日活动安排规范、科学。

 

3

1.一日活动类型多样,动静交替,室内外兼顾,生活环节组织灵活而富有弹性,且体现幼儿自主性(1分);

2.一日活动内容涉及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多个领域,结构均衡,不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1分);

3.一日活动各环节安排和组织方式合理,幼儿有自主选择的机会,较少出现拥挤和消极等待(1分)。



16

幼儿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3

1.养成主动、适量饮水的习惯(0.5分);

2.饭前便后能主动洗手,有良好的如厕习惯(1分);

3.能自主取餐,独立用餐,餐后按正确方法整理餐具(1分);

4.有良好的午睡习惯和自我服务能力(0.5分)。



17

幼儿游戏时间充足,可自主选择游戏活动的空间、材料和同伴。

2

1.一天中幼儿有较多的自由游戏活动时间,至少有一次机会可以连续进行45分钟以上的自由游戏活动(1分);

2.提供多种选择的游戏材料(至少4种),满足幼儿自主游戏活动的需要(1分)。



18

户外活动时间充足。

2

1.如果天气允许,一天中有多次、累计120分钟以上的户外活动,其中体育活动不少于60分钟(1分);

2.恶劣天气,幼儿有累计60分钟以上的室内体育活动(1分)。



19

环境创设支持幼儿学习与发展。

4

1.班级环境布置得当,方便幼儿与之互动对话(1.5分);

2.内容较为丰富,为幼儿多领域学习提供隐性支持(1.5分);

3.每位幼儿作品都被展示,作品呈现幼儿学习痕迹(1分)。



20

教师能关注儿童并给予适宜的支持。

5

1.各项活动目标合理、内容适宜,适于大多数幼儿发展水平(1分);

2.教学方法适宜,能吸引大多数幼儿参与,能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亲身体验、实际操作获得经验的需要(2分);

3.教师指导方式多样适宜,与幼儿有较多的积极互动,大多数幼儿在活动中获得发展(1分);

4.教师为每位幼儿建立成长档案,记录家长交流工作,家长工作有成效(1分)。



21


社区教育和早教工作

3

1.       重视社区教育,幼儿园及班级定期向家长开放,家长可通过适当的方式参与幼儿园或班级的活动。每学年进行家访,家访率达100%1分);

2.加强和社区、家庭的联系,开展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1分);

3.重视社区内0-3岁散居婴幼儿亲子早教工作,开展和公办幼儿园持平收费的社区早教活动(1分)。




考核单位:学前办

项目

评    估  内  容

得分

抽检

安全、师德师风、卫生保健、规范用工、教师待遇、小学化倾向等,按抽检结果进行考核。(15分)


 

加分

1.当年度新上省等级加分(省一5分,省二3分)。


2.当年度新命名为普惠性幼儿园加2分。


3.当年度食堂上等级加分(A级4分,B级2分)。


4.当年课题获奖加分(区级3分,市级6分,省级9分),教育学会减半计分。


5.当年度新评上市标准化幼儿园加分(2分)。


6.当年度作为课程基地园进行展示或调研加分(区级2分,市级4分)。


 

减分

1.在上级各部门审计、暗访、抽查中被通报有责任问题的扣5分。


2.专任教师资格证持有率未达100%扣5分。


3.教师在学历、资格证等取得时弄虚作假,每查实一人次扣5分。


4.经查实的有效投诉每次扣2分(以此类推)。


5.正常教学时间违规开设各种类型兴趣班并收费的,经查实扣5分。


6.在区级家长满意测评中,最终满意率在90%以下扣2分。


合       计


 

考核单位:镇街

序号

评估内容

得分

1

消防安全工作: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设备、有消防台账记录。会使用消防栓和灭火器。结合日常教学活动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活动。(2分)


2

平安建设工作:能积极应对意外事件,做好防暴、防骗、校园欺凌、不和谐隐患等相关应急处理,有各类安全工作自查记录(2分)


3

幼儿园环境:幼儿园环境整洁,温馨,适合幼儿学习生活。无光源、声音、色彩等污染。(2分)


4

食堂工作管理规范,按等级要求操作,有各类食堂台账记录;有食品安全管理员,并有上岗证。(2分)


5

能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卫生防治、检疫、文明等工作。(2分)


 

合     计


考核单位:公办牵头园

评 估 内 容

得分

1

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办园行为,提高管理水平(1分)。


2

能积极改善办园条件,完善设备设施,及时更新幼儿玩具、图书等(1分)。


3

能结合幼儿园实际,构建园本课程(1分)。


4

重视安全卫生工作,能及时排除园内消防、食品卫生、设备设施等方面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1分)。


5

能做好文件通知等的执行工作,及时递交材料,上报各类数据(1分)。


 

合     计


 

附件2

2020年度越城区民办幼儿园评估登记表

 



省等级


负责人




准(最高档)

保教费  /月;代收代管费   /学期。

是否提供午餐


服务性收费  /

       

教职工

 

保健员、保育员数

其他工作人员人数


小计

合格

学历人数

比例

    持资格证人数

  比例

  

已评职称人数

比例%

集体办理五险一金数

比例%












专任教师年平均工资(元)


保育员及其他人员

年平均工资(元)


总班级数

总幼儿数

托班(班级/人数)

小班(班级/人数)     

中班(班级/人数)

大班(班级/人数)







         

占地

面积

M2


建筑

面积(M2


设施

设备

(万元)


图书

(册)


























附件3

2020年度拟享受学前教育专项补助教师申请表

序号

姓名

所在幼儿园

是否新教师(含2020年春秋两学期区级及以上流动)

2020年到岗月数(月)

非在编初始学历补助金额(元)

当年进修               补助金额(元)

联系电话

备注



























































































注:1.是否新教师(含区级及以上流动教师)栏填报2020年春季和秋季开学工作检查表7中上报的流动教师数据


    2.2020年到岗月数按两个学期10个月计算,春季学期按2月-6月计;秋季学期按9月-2021年1月计。


    3.请准确、完整地填报各栏数据。


附件4

2020年度拟享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申请表

序号

所在幼儿园

负责人

省等级

春季

秋季

总幼儿数

可享受幼儿数

备注

保教费

(元/月)

班级数

幼儿数

保教费

(元/月)

班级数

幼儿数









































































































 

附件5

2020年度“原先补助部分”幼儿园专任教师专项补助分配表(公示后提交)

序号

姓名

所在幼儿园

非在编专项

补助

非在编师范类补助

非在编当年

进修        补助

合计金额

联系电话

银行卡号




































































































附件6

2020年度“增量补助部分”幼儿园专任教师专项补助分配表(公示后提交)

序号

姓名

所在幼儿园

实际到岗月数

政府补助

金额

幼儿园补助

金额

合计金额

联系电话

银行卡号



















































































信息来源: 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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