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2020年越城区城乡道路平安畅通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越城区城乡道路平安畅通提升
行动方案
为巩固深化城市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大会战工作措施和成果,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城乡道路平安畅通提升行动方案》(绍政办发明电〔2020〕5号)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20年在全区开展城乡道路平安畅通提升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理念,不断提升交通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有效控降交通事故,着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深入推进“党政牵头、公安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共建共享共治交通管理工作格局,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性、源头性、机制性问题,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势,确保实现2020年全区全口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稳中有降,城市健康交通指数保持较高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平安类措施
1.调整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工作组体系,落实道安办实体化运作(从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抽调人员组成专班),优化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组织架构,下设综合协调组、考核督导组、道路隐患整治组、重点车辆整治组、路面管理整治组、社会面宣传组、伤员救治保障组等七个专项工作组。(责任单位:区府办;配合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继续落实工作交办、催办、督办制度,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属七个专项工作组及各成员单位必须认真完成区道安办下发的工作交办、催办、督办工作任务,同时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各类工作信息。(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配合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属七个专项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
3.规范公路路长制。结合事故多发现状,调整县乡道路长设置,建立一对一路长负责制,在对应的责任路段设置路长公示牌,建立完善路长巡查、信息报送、检查考核等配套机制。(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配合单位:各镇街)
4.严格落实《浙江省道路交通伤亡事故领导干部到场暂行规定》,并落实钉钉签到。(责任单位:越城区各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各镇街,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
5.严格落实全口径交通死亡事故“一案三查”制度。(责任单位:越城区各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6.深化交通事故伤者专业救援机制。深化警医联动机制,畅通城乡交通事故救治绿色通道,配强专业医疗救治力量和资源,提升伤员救治能力。(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7.健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力量、装备和物资的即时调动和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8.完成2020年市级5处挂牌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最终以市级文件为准),完成2019年未完成的8个道路交通安全动态隐患点和按计划在2020年需治理的151个隐患点。同时落实道路交通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做到边排查边治理。(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区房征办、迪投公司、袍投公司、滨海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越城区各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9.推进农村道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对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开展排查梳理,对需要增设信号灯的,由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联合请示,推动落实建设经费;对需要增设减速带的,纳入公路养护范畴进行施工,视情同步增设爆闪灯、凸面镜和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区房征办、迪投公司、袍投公司、滨海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越城区各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各镇街)
10.排查治理公路中央或机非隔离设施。在2019年完成二级加宽公路中央或机非隔离设置50%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中央或机非隔离设施安装进度,确保安装率达到100%,对不符合安装条件的道路,需书面向区道安办报备,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一级公路集散路段或事故多发段要设置中间带。对3年内发生过死亡交通事故的平交口和路侧开口开展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开展治理。(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区房征办、迪投公司、袍投公司、滨海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单位:越城区各交警大队)
11.强化集散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全面排查穿镇穿村公路安全隐患,重点对3年内发生过死亡交通事故的穿镇穿村路段开展安全评估,综合采取限速、隔离、渠化、亮灯等措施对隐患进行治理。同时,全面取缔公路及沿线的马路市场。(责任单位:越城区各交警大队,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交通局,区房征办、迪投公司、袍投公司、滨海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各镇街)
12.持续推进公路隧道、桥梁、长下坡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配合单位:越城区各交警大队)
13.排查治理城市道路桥梁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城市道路桥梁承载能力和防撞护栏设置情况,配套完善超越桥面承载能力的车辆禁行标志标线的设置,并按照行业相关要求升级改造桥梁护栏。(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交通局,区房征办、迪投公司、袍投公司、滨海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单位:越城区各交警大队)
14.建立公路、城市道路中央或机非隔离花坛绿化树木遮挡视距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全面排查公路及城市道路中央或机非隔离花坛平交口或开口处绿化树木遮挡行车视距问题,按照规范要求严格落实日常管养。(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交通局;配合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5.优化公路、城市道路斑马线设置,对未设置信号灯的路口配套建设斑马线抓拍系统,对路基宽度大于30米的公路及人行横道长度大于16米的城市道路设置两次过街设施;确保道路限速60km/h以上的路段斑马线抓拍系统设置达到100%,城市道路斑马线礼让率达到100%,公路及农村道路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越城区各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房征办、迪投公司、袍投公司、滨海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6.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管理。对“两客一危一重”等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动态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掌握“两外”客运车辆运营情况,严厉打击“两外”车辆非法营运行为。建立对“两客一危”、工程运输车、物流企业驾驶人的片组式管理制度,常态化组织开展集中安全教育,提升安全出行意识。(责任单位:越城区各交警大队,区建设交通局;配合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17.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重点车辆源头监管。“两客一危一重一校”及农村面包车的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均达到上级规定要求。建立驾驶资格排查禁入机制,督促客运企业不得聘用有吸毒记录、三年内发生亡人交通事故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驾驶人驾驶营运客车;落实行业内散装水泥专用车100%纳入“安全共治”系统监管;落实校车及非专用校车接送小学生问题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越城区各交警大队,区建设交通局、区商务局、区教体局;配合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18.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重点运输企业“红黑排行榜”通报制度。各地每月结合交通事故、车均违法及“三率”情况,确定“红榜”和“黑榜”企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当月列入黑榜的企业要落实约谈;对连续纳入红榜的企业报请奖励。(责任单位:越城区各交警大队,区建设交通局;配合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19.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完成公交车驾驶区隔离装置,“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配合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0.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本区“营转非”大客车、国三标准及以下10座以上租赁车辆、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逐步淘汰政策,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配合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1.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客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治理。对擅自提供客货运车辆改装业务的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并落实常态监管机制;对发现或查获的改装车辆落实源头追溯,依法从严惩处车主及改装企业的非法改装行为,并做好信息通报和核查工作。(责任单位:越城区各交警大队,区建设交通局;配合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2.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实施工程运输车安全提升工程,深化工程运输车本地化、企业化、行业化集中管理,确保所有工程运输车全部纳入监管体系。禁止无登记证、无通行证的工程车辆投入本地建筑工程市场(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3.禁止生产、销售未经中国强制性认证(CCC认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4.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实施上道路拖拉机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本市变型拖拉机淘汰工作。(责任单位:越城区各交警大队,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5.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平安工作基础,摸排、收集非法营运行为信息和超限超载信息纳入基层网格化治理清单。(责任单位:越城区各交警大队,区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6.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深化“一创一治”系列行动。紧盯中重型货车(含渣土泥浆车、散装水泥专用车)、“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以及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电动(机动)三轮车(含老年代步车)载人,机动车驾驶人开车玩手机、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假牌套牌假证等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滚动整治,并一律依法从严处罚。(责任单位:越城区各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7.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联合治超力度。全面落实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联合驻站执法,落实“一超四罚”,重点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违法行为。(责任单位:越城区各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8.严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坚持路面和源头协同联动,加快提升快递、外卖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全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100%,快递、外卖从业人员佩戴率达到100%。(责任单位:越城区各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9.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拓展“警保联勤”机制。深化“警保联勤”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模式,组建各保险机构公允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交通事故定损,打破信息壁垒,进一步提升快速定损、理赔效能;全面建设“警保合作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鼓励各保险公司参与“警保合作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各区、县(市)每个乡镇均建立不少于1个标准“警保合作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并投入实体化运作。(责任单位:越城区各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委政法委,各镇街)
30.持续开展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外来人员、老年群体的精准宣传劝导,落实每个行政村“一部宣传片、一列宣传展板、一条宣传横幅、一场交通安全知识宣讲”等五个一工程,切实发挥“两站两员”作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镇街;配合单位:越城区各交警大队)
31.持续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身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推动联合惩戒。(责任单位:越城区各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各镇街)
32.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建设,推出普法宣传精品力作,完善面向中小学生、“两个教育”(满分教育、审验教育)等重点人群的课程课件,鼓励VR、AR新技术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的应用。(责任单位:越城区各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
(二)治堵管理类措施
1.继续深化文明出行礼让行动。深化文明出行礼让行动,深入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将组织参与文明礼让劝导活动作为各地各部门的一项常态公益活动,使行动的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推进全市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上报市规管委会议的重大项目须按要求在选址论证报告或地块出让前期研究报告中,将交通影响评价作为专门章节。(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配合单位:区建设交通局、相关国有平台公司)
3.实施小区微循环交通组织。试点小区微循环交通组织。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试点1—2个小区,充分发挥支路“毛细血管”功能,盘活道路资源,提高路网密度,有效缓解小区交通拥堵、停车难、秩序乱问题,为小区居民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配合单位:迪投公司,迪荡街道办事处、北海街道办事处)
4.推进公交路权优先保障。新建公交专用道4.5公里、公交进口优先道2个。(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配合单位:袍投公司、迪投公司)
5.加强人行道停车管理。对人行道停车泊位进行摸排清理,加大智慧城管平台视频监控摸排力度,发现人行道违停车辆,以短信的方式温馨提醒车主,提升人行道停车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属地镇街)
6.推进市区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完成原停车诱导系统(一期)工程改造,将11块二级诱导屏统一接入二期平台。(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配合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三)治堵工程类措施
1.推进东光路(城南大道至凤江路段)建设工程,全长约38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路幅宽24米,双向2车道。(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迪投公司;配合单位:稽山街道办事处)
2.推进五云南路建设工程,北起胜利东路,南接云东路,长24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路幅宽20米,双向2车道。(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迪投公司;配合单位:迪荡街道办事处)
3.推进都泗门路建设工程,全长476米,路幅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路幅宽18米,双向2车道。(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迪投公司;配合单位:迪荡街道办事处)
4.推进银苑路建设工程,银苑路(银桥路—朱林路)全长338米,其中新建道路234.61米(含桥梁1座),路幅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路幅宽20米,双向2车道。(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迪投公司;配合单位:皋埠街道办事处)
5.推进国周路南延段改造工程,道路长350米,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路幅宽20米,双向2车道。(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袍投公司;配合单位:马山街道办事处)
6.推进1号路(东绸路至孝贞路段)建设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按双向2车道设计,设计时速30公里,道路宽度12米,设计起点位于东绸路,终止于孝贞路,全长约201米。(责任单位:黄酒小镇管委会;配合单位:东浦街道办事处)
7.推进2号路(1号路至体育场路段)建设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按双向2车道设计,设计时速30公里,道路宽度12米,设计起点位于1号路,终止于体育场路,全长约375米。(责任单位:黄酒小镇管委会;配合单位:东浦街道办事处)
8.推进上大路(庙西港路至凤林西路段)建设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按双向2车道设计,设计时速30公里,道路宽度20米,设计起点位于凤林西路,终止于庙西港路,道路全长约493米。(责任单位:黄酒小镇管委会;配合单位:东浦街道办事处)
9.推进尚书路(横江至耶溪路段)建设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按双向2车道设计,设计时速30公里,道路宽度18米,设计起点位于耶溪路,终止于横江南岸,道路全长约540米。(责任单位:黄酒小镇管委会;配合单位:东浦街道办事处)
10.推进横江路(尚书路至舜家娄段)建设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按双向2车道设计,设计时速30公里,道路宽度18米,设计起点位于尚书路,终止于舜家娄西岸,全长约190米。(责任单位:黄酒小镇管委会;配合单位:东浦街道办事处)
11.推进文渊路改造工程,南起城南大道,北至廊桥,全长357米,道路宽32米,双向2车道。(责任单位:区房征办;配合单位:城南街道办事处)
12.启动迪荡中学地下停车库建设(建设标准参照绍兴一中初中部)。(责任单位:区教体局;配合单位:迪荡街道办事处)
13.新建改建公交首末(枢纽)站2个;启动建设公交停保场1个。(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配合单位:稽山街道办事处、鉴湖街道办事处)
14.新建和改造城市公交停靠站48个,其中港湾式停靠站(包括嵌入式停靠站)20个,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98%以上。新建公交电子站牌25个。(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配合单位:属地镇街)
15.全市新建(改建)城市道路70公里(等省任务下达后再分解落实)。(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黄酒小镇管委会;配合单位:属地镇街)
16.推进全市联网路建设,建成东光路(城南大道至凤江路段)联网路。(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配合单位:稽山街道办事处)
17.新增停车位2000个。(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配合单位:属地镇街)
18.对平江路卧龙路口、西施山路(环城东路—胜利东路)堵点进行改造。(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迪投公司;配合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和部门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经费保障,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推进、谁督导”原则,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协调联动,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合力推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高效运作。
(三)加强监督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过程性和结果性指标的督导、推进和考核,定期分析评估工作成效,及时提炼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责任不落实、任务未完成的,按照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扣分,对有关责任人员落实责任追究。
附件:1.越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0年越城区城乡平安畅通提升行动工作清单(平安类)
3.2020年越城区城乡平安畅通提升行动工作清单(治堵管理类)
4.2020年越城区城乡平安畅通提升行动工作清单(治堵工程类)
附件1
越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根据越城区实际情况,调整越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袁 建
副组长:何浩挺
赵腾飞
胡旭东
成 员: 谢勇峰 区府办
寿林峰 区府办
王 剑 区委宣传部
祝卫越 区委政法委
陈荣华 区发改局
郑雪奎 区经信局
戴志根 区教体局
郑红良 区公安分局
王 挺 区司法局
沈华清 区财政局
劳志明 区建设交通局
娄建成 区农业农村局
陈智明 区商务局
祝佩兰 区卫生健康局
季 斌 区应急管理局
梁钦鸿 区市场监管局
俞科军 区综合执法局
金建兴 区自然资源分局
童妙灿 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金越峰 区房征办
陈冠能 迪投公司
寿景兴 袍投公司
孙松夫 滨海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沈 凯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章伟江 城区交警大队
屠振江 高新交警大队
许小锋 镜湖交警大队
任建国 袍江交警大队
杨海中 滨海交警大队
张 标 塔山街道
傅晓铭 府山街道
王 剑 北海街道
陈水祥 稽山街道
王宝金 城南街道
盛 瑜 迪荡街道
赵建标 东湖街道
周祝承 灵芝街道
俞小红 东浦街道
金巍东 鉴湖街道
蒋 潮 斗门街道
蒋国梁 皋埠街道
陈 镔 陶堰街道
张俊牯 马山街道
胡立钊 孙端街道
黄 伟 富盛镇
王吉程 沥海街道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专项工作小组设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腾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寿林峰、劳志明、俞科军、祝卫越、沈凯、章伟江、屠振江、许小锋、任建国、杨海中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分设综合协调组、考核督导组、社会面宣传组、道路隐患整治组、重点车辆整治组、路面管理整治组、伤员救治保障组等七个专项工作组。具体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寿林峰
成员单位:区府办、区建设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越城区各交警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日常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以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名义召开的会议、办理的文件等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二)考核督导组
组 长:祝卫越
成员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建设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越城区各交警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并根据重点工作安排,定期组织开展督查考核工作。
(三)社会面宣传组
组 长:王 剑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各镇街,越城区各交警大队
主要职责:巩固重点对象精准宣教机制,提升弱势群体自我保护能力。配合市公安局持续开展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外来人员、老年群体的精准宣传劝导,落实每个行政村“一部宣传片、一列宣传展板、一条宣传横幅、一场交通安全知识宣讲”等五个一工程,切实发挥“两站两员”作用。持续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身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推动联合惩戒。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建设,推出普法宣传精品力作,完善面向中小学生、“两个教育”(满分教育、审验教育)等重点人群的课程课件,鼓励VR、AR新技术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的应用。
(四)道路隐患整治组
组 长:劳志明
成员单位: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各镇街,越城区各交警大队,区房征办、迪投公司、袍投公司、滨海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各镇街
主要职责:巩固道路隐患常态排查治理机制,提升道路安全基础防范能力;规范公路路长制;落实省、市道路事故多发点和道路动态交通安全隐患点的治理,做到边排查边治理;推进农村道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排查治理公路中央或机非隔离设施;强化集散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持续推进公路隧道、桥梁、长下坡安全隐患治理;排查治理城市道路桥梁安全隐患;建立公路、城市道路中央或机非隔离花坛绿化树木遮挡视距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并按规范要求严格落实日常管养;优化公路、城市道路斑马线设置。
(五)重点车辆整治组
组 长:劳志明
成员单位:区建设交通局、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越城区各交警大队
主要职责:巩固源头风险化解机制。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管管理,严格落实重点车辆(“两客一危一重一校”)源头监管,严格落实重点运输企业“红黑排行榜”通报制度,全面完成公交车驾驶区隔离装置,“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制定“营转非”大客车等逐步淘汰政策;开展客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治理;严格实施工程运输车安全提升工程,深化工程运输车辆本地化、企业化、行业化集中管理,确保所有工程运输车全部纳入监管体系。禁止无登记证、无通行证的工程车辆投入本地建筑工程市场。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全面实施上道路拖拉机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本区变型拖拉机淘汰工作。禁止生产、销售未经CCC认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六)路面管理整治组
组 长:沈 凯
成员单位:越城区各交警大队,区政法委、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各镇街
主要职责:配合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巩固路面严管整治机制,提升道路安全防控能力。深化“一创一治”系列行动,紧盯中重型货车(含渣土泥浆车、散装水泥专用车)、“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以及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电动(机动)三轮车(含老年代步车)载人,机动车驾驶人开车玩手机、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假牌套牌假证等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滚动整治。加强联合治超力度。严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坚持路面和源头协同联动,加快提升快递、外卖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全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100%,快递、外卖从业人员佩戴率达到100%。拓展“警保联勤”机制;全面建设“警保合作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每个乡镇均建立不少于1个标准“警保合作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并投入实体化运作。
(七)伤员救治保障组
组 长:祝佩兰
成员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越城区各交警大队
主要职责:提高事故伤者急救能力。配合市级部门建立交通事故颅脑伤者快速救治联动机制,设立交通事故颅脑伤者快速救治专家库,开通交通事故颅脑受伤当事人抢救绿色通道,降低因交通事故颅脑损伤致死比例。
以上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附件2
2020年越城区城乡平安畅通提升行动工作清单(平安类)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工作要求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巩固交通安全综治机制,提升交通安全综治能力 | 调整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工作组的领导组成,落实区道安办实体化运作(从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教体局抽调人员组成专班),优化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组织架构,下设综合协调组、考核督导组、道路隐患整治组、重点车辆整治组、路面管理整治组、社会面宣传组、伤员救治保障组等七个专项工作组。 | 4月份完成 调整优化工作 | 区府办 | 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2 | 继续落实工作交办、催办、督办制度,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属七个专项工作组及各成员单位必须认真完成区道安办下发的工作交办、催办、督办工作任务,同时按规定时间上报各类工作信息。 | 常态化开展 | 区建设交通局 | 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属七个专项工作组及各成员单位 | |
3 | 规范公路路长制。结合事故多发现状,调整国县乡道路路长设置,建立一对一路长负责制,在对应的责任路段设置路长公示牌;建立完善路长巡查、信息报送、检查考核等配套机制。 | 3月底前完成路长调整及路长公示牌设置;每月常态化开展 | 区建设交通局 | 各镇街 | |
4 | 严格落实《浙江省道路交通伤亡事故领导干部到场暂行规定》,并落实钉钉签到。 | 常态化开展 | 越城区各交警大队 | 各镇街 区建设交通局 区综合执法局 | |
5 | 严格落实全口径交通死亡事故“一案三查”制度。 | 常态化开展 | 越城区各交警大队 | 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6 | 深化交通事故伤者专业救援机制。深化警医联动机制,畅通城乡交通事故救治绿色通道,配强专业医疗救治力量和资源,提升伤员救治能力。 | 常态化开展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7 | 健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力量、装备和物资的即时调动和保障体系。 | 常态化开展 | 区应急管理局 | 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8 | 巩固道路隐患常态排查治理 机制,提升道路安全基础防范能力 | 完成2020年市级5处挂牌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最终以市级文件为准),完成2019年未完成的8个道路交通安全动态隐患点和按计划在2020年需治理的151个隐患点。同时落实道路交通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做到边排查边治理。 | 9月底前完成市级事故多发点段治理和2019年未完成的8个道路交通安全动态隐患点以及按计划在2020年需治理的151个隐患点。 | 区建设交通局,区房征办、迪投公司、袍投公司、滨海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越城区各交警大队 | 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
9 | 推进农村道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对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开展排查梳理,对需要增设信号灯的,由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联合请示,推动落实建设经费;对需要增设减速带的,纳入公路养护范畴进行施工,视情同步增设爆闪灯、凸面镜和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 | 4月底前完成排查;10月底前完成1/3的工程建设任务。 | 区建设交通局,区房征办、迪投公司、袍投公司、滨海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越城区各交警大队 | 各镇街 | |
10 | 排查治理公路中央或机非隔离设施。在2019年完成二级加宽公路中央或机非隔离设置50%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中央或机非隔离设施安装进度,确保安装率达到100%,对不符合安装条件的道路,需书面向区道安办报备,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一级公路集散路段或事故多发段要设置中间带。对3年内发生过死亡交通事故的平交口和路侧开口开展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开展治理。 | 3月底前完成摸排;11月底前完成治理 | 区建设交通局,滨海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区房征办、迪投公司、袍投公司 | 越城区各交警大队 | |
11 | 强化集散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全面排查穿镇穿村公路安全隐患,重点对3年内发生过死亡交通事故的穿镇穿村路段开展安全评估,综合采取限速、隔离、渠化、亮灯等措施对隐患进行治理。同时,全面取缔公路及沿线的马路市场。 | 3月底前完成安全评估,并取缔马路市场;10月底前完成治理 | 越城区各交警大队,区建设交通局、区执法局,区房征办、迪投公司、袍投公司、滨海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各镇街 | |
12 | 持续推进公路隧道、桥梁、长下坡安全隐患治理。 | 4月底前完成排查;11月底前完成整改 | 区建设交通局 | 越城区各交警大队 | |
13 | 排查治理城市道路桥梁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城市道路桥梁承载能力和防撞护栏设置情况,配套完善超越桥面承载能力的车辆禁行标志标线的设置,并按照行业相关要求升级改造桥梁护栏。 | 10月底前完成治理 | 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交通局,区房征办、迪投公司、袍投公司、滨海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越城区各交警大队 | |
14 | 巩固道路隐患常态排查治理 机制,提升道路安全基础防范能力 | 建立公路、城市道路中央或机非隔离花坛绿化树木遮挡视距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全面排查公路及城市道路中央或机非隔离花坛平交口或开口处绿化树木遮挡行车视距问题,按照规范要求严格落实日常管养。 | 3月底前开展一次排查治理,后常态化落实 | 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交通局 | 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15 | 优化公路、城市道路斑马线设置,对未设置信号灯的路口配套建设斑马线抓拍系统,对路基宽度大于30米的公路及人行横道长度大于16米的城市道路设置两次过街设施;确保道路限速60km/h以上的路段斑马线抓拍系统设置达到100%,城市道路斑马线礼让率达到100%,公路及农村道路达到80%以上。 | 6月底前完成设施建设。 | 越城区各交警大队 | 区建设交通局、区执法局,区房征办、迪投公司、袍投公司、滨海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16 | 巩固源头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重点车辆闭环管理能力 |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管理。对“两客一危一重”等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动态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掌握“两外”客运车辆运营情况,严厉打击“两外”车辆非法营运行为。建立对“两客一危”、工程运输车、物流企业驾驶人的片组式管理制度,常态化组织开展集中安全教育,提升安全出行意识。 | 每月常态化开展 | 越城区各交警大队,区建设交通局 | 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17 |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重点车辆源头监管。“两客一危一重一校”及农村面包车的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均达到上级规定要求。建立驾驶资格排查禁入机制,督促客运企业不得聘用有吸毒记录、三年内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驾驶人驾驶营运客车;落实行业内散装水泥专用车100%纳入“安全共治”系统监管;落实校车及非专用校车接送小学生问题的安全监管。 | 常态化开展 | 越城区各交警大队,区建设交通局、区商务局、区教体局 | 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18 | 巩固道路隐患常态排查治理 机制,提升道路安全基础防范能力 |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重点运输企业“红黑排行榜”通报制度。各地每月结合交通事故、车均违法及“三率”情况,确定“红榜”和“黑榜”企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当月列入黑榜的企业落实约谈;对连续纳入红榜的企业报请奖励。 | 每月常态化开展 | 越城区各交警大队,区建设交通局 | 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19 |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完成公交车驾驶区隔离装置,“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 | 6月底全部完成改造 | 区建设交通局 | 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20 |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本市“营转非”大客车、国三标准及以下10座以上租赁车辆、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逐步淘汰政策,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 | 3月底前完成淘汰方案,并逐步推进淘汰 | 区建设交通局 | 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21 |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客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治理。对擅自提供客货运车辆改装业务的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并落实常态监管机制;对发现或查获的改装车辆落实源头追溯,依法从严惩处车主及改装企业的非法改装行为,并做好信息通报和核查工作。 | 3月底前完成排查,后常态治理 | 越城区各交警大队,区建设交通局 | 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22 |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实施工程运输车安全提升工程,深化工程运输车本地化、企业化、行业化集中管理,确保所有工程运输车全部纳入监管体系。禁止无登记证、无通行证的工程车辆投入本地建筑工程市场。 | 常态化开展 | 区建设交通局、商务局 | 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23 | 禁止生产、销售未经CCC认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 常态化开展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24 |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实施上道路拖拉机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本市变型拖拉机淘汰工作。 | 3月底前制定淘汰工作推进计划 | 越城区各交警大队,区农业农村局 | 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25 |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平安工作基础,摸排、收集非法营运行为信息和超限超载信息纳入基层网格化治理清单。 | 常态化开展 | 越城区各交警大队,区委政法委 | 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26 | 巩固路面严管整治机制,提升道路安全防控能力 |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深化“一创一治”系列行动。紧盯中重型货车(含渣土泥浆车、散装水泥专用车)、“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以及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电动(机动)三轮车(含老年代步车)载人,机动车驾驶人开车玩手机、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假牌套牌假证等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滚动整治,一律顶格处罚。 | 常态化开展 | 越城区各交警大队 | 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27 |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联合治超力度。全面落实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联合驻站执法,落实“一超四罚”,重点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违法行为。 | 常态化开展 | 越城区各交警大队 | 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28 | 严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坚持路面和源头协同联动,加快提升快递、外卖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头盔佩戴率达到100%。 | 常态化开展 | 越城区各交警大队 | 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29 |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拓展“警保联勤”机制。深化“警保联勤”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模式,组建各保险机构公允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交通事故定损,打破信息壁垒,进一步提升快速定损、理赔效能;全面建设“警保合作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鼓励各保险公司参与劝导站建设,全市各乡镇均建立不少于1个标准“警保合作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并投入实体化运作。 | 6月底前,完成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和“警保合作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 | 越城区各交警大队 | 区委政法委,各镇街 | |
30 | 巩固重点对象精准宣教机制,提升弱势群体自我保护能力。 | 持续开展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外来人员、老年群体的精准宣传劝导,落实每个行政村“一部宣传片、一列宣传展板、一条宣传横幅、一场交通安全知识宣讲”等五个一工程,切实发挥“两站两员”作用。 | 4月底前完成“五个一”工程;常态化开展宣传活动。 | 区委宣传部,各镇街 | 越城区各交警大队 |
31 | 持续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身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推动联合惩戒。 | 常态化开展 | 越城区各交警大队 | 区委宣传部,各镇街 | |
32 |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建设,推出普法宣传精品力作,完善面向中小学生、“两个教育”等重点人群的课程课件,鼓励VR、AR新技术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的应用。 | 常态化开展 | 越城区各交警大队 | 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 |
附件3
2020年越城区城乡平安畅通提升行动工作清单(治堵管理类)
序号 | 实施项目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继续深化文明出行礼让行动 | 深化文明出行礼让行动,深入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将组织参与文明礼让劝导活动作为各地各部门的一项常态公益活动,使行动的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 区委宣传部 | 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12月底前 |
2 | 推进全市交通影响评价工作 | 上报市规管委会议的重大项目须按要求在选址论证报告或地块出让前期研究报告中,将交通影响评价作为专门章节。全区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或章节的相关内容应符合《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要求。 | 区自然资源分局 | 区建设交通局、相关国有平台公司 | 12月底前 |
3 | 实施小区微循环交通组织 | 试点小区微循环交通组织。结合老小区改造,试点1—2个小区,充分发挥支路“毛细血管”功能,盘活道路资源,提高路网密度,有效缓解小区交通拥堵、停车难、秩序乱问题,为小区居民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 区建设交通局 | 迪投公司,迪荡街道办事处、北海街道办事处 | 3月底完成摸排调研,6月底完成规划,8月底完成试点并实施。 |
4 | 推进公交路权优先保障 | 新建公交专用道4.5公里、公交进口优先道2个。 | 区建设交通局 | 袍投公司、迪投公司 | 世纪街(中兴大道—越兴路)新建公交专用道,会稽路与城南大道交叉口、会稽路与二环南路交叉口等2个路口新建公交进口优先道,10月完成建设并启用。 |
5 | 加强人行道停车管理 | 对人行道停车泊位进行摸排清理,加大智慧城管平台视频监控摸排力度,发现人行道违停车辆,以短信方式温馨提醒车主,提升人行道停车管理水平。 | 区综合执法局 | 属地镇街 | 12月底前 |
6 | 推进市区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建设 | 完成原停车诱导系统(一期)工程改造,将11块二级诱导屏统一接入二期平台。 | 区建设交通局 | 区综合执法局 | 一季度完成前期工作;二季度进场施工;三季度完工。 |
附件4
2020年越城区城乡平安畅通提升行动工作清单(治堵工程类)
序号 | 实施项目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东光路(城南大道至凤江路段)建设工程 | 东光路(城南大道至凤江路段)建设工程,全长约38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路幅宽24米,双向2车道。 | 区建设交通局,迪投公司 | 稽山街道办事处 | 一季度完成雨水管、道路挡墙、半刚性层;二季度完成沥青摊铺、交通设施、路灯等,竣工验收。 |
2 | 五云南路建设工程 | 五云南路建设工程位于迪荡新城,北起胜利东路,南接云东路,长24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路幅宽20米,双向2车道。 | 区建设交通局,迪投公司 | 迪荡街道办事处 | 一季度完成道路挡墙、配套管线、半刚性层施工;二季度完成沥青摊铺、交通设施、路灯等,竣工验收。 |
3 | 都泗门路建设工程 | 都泗门路建设工程,全长476米,路幅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路幅宽18米,双向2车道。 | 区建设交通局,迪投公司 | 迪荡街道办事处 | 一季度完成道路挡墙、配套管线、半刚性层施工;二季度完成沥青摊铺、交通设施、路灯等,竣工验收。 |
4 | 银苑路建设工程 | 银苑路(银桥路—朱林路)全长338米,其中新建道路234.61米(含桥梁1座),路幅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路幅宽20米,双向2车道。 | 区建设交通局,迪投公司 | 皋埠街道办事处 | 一季度桥桩完成,塘渣回填,挡墙施工;二季度完成梁板吊装,配套管线、半刚性层施工;三季度完成沥青摊铺,工程收尾。 |
5 | 国周路南延段改造工程 | 国周路南延段改造工程,道路长350米,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路幅宽20米,双向2车道。 | 区建设交通局,袍投公司 | 马山街道办事处 | 一季度完成原砼板块挖除,地基处理、雨水管、挡墙施工;二季度完成路面砼浇筑、人行道施工、交通设施设置;7月底前工程竣工。 |
6 | 1号路(东绸路至孝贞路段)建设工程 | 1号路(东绸路至孝贞路段)为城市支路,按双向2车道设计,设计时速30公里,道路宽度12米,设计起点位于东绸路,终止于孝贞路,全长约201米。 | 黄酒小镇管委会 | 东浦街道办事处 | 5月完成建设。 |
7 | 2号路(1号路至体育场路段)建设工程 | 2号路(1号路至体育场路段)为城市支路,按双向2车道设计,设计时速30公里,道路宽度12米,设计起点位于1号路,终止于体育场路,全长约375米。 | 黄酒小镇管委会 | 东浦街道办事处 | 5月完成建设。 |
8 | 上大路(庙西港路至凤林西路段)建设工程 | 上大路(庙西港路至凤林西路段)为城市支路,按双向2车道设计,设计时速30公里,道路宽度20米,设计起点位于凤林西路,终止于庙西港路,道路全长约493米。 | 黄酒小镇管委会 | 东浦街道办事处 | 一季度完成形象进度80%;二季度完成建设。 |
9 | 尚书路(横江至耶溪路段)建设工程 | 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按双向2车道设计,设计时速30公里,道路宽度18米,设计起点位于耶溪路,终止于横江南岸,道路全长约540米。 | 黄酒小镇管委会 | 东浦街道办事处 | 一季度完成形象进度30%;二季度完成50%;三季度完成形象进度80%,11月完成建设。 |
10 | 横江路(尚书路至舜家娄段)建设工程 | 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按双向2车道设计,设计时速30公里,道路宽度18米,设计起点位于尚书路,终止于舜家娄西岸,全长约190米。 | 黄酒小镇管委会 | 东浦街道办事处 | 一季度完成形象进度30%;二季度完成50%;三季度完成形象进度80%,11月完成建设。 |
11 | 文渊路改造工程 | 南起城南大道,北至廊桥,全长357米。道路宽32米,双向2车道。 | 区房征办 | 城南街道办事处 | 6月完成建设。 |
12 | 建设迪荡中学地下停车库 | 启动迪荡中学地下停车库建设(建设标准参照绍兴一中初中部)。 | 区教体局 | 迪荡街道 | 一季度启动建设;二、三季度基础施工;四季度主体施工。 |
13 | 推进市区公交首末站建设 | 新建改建公交首末(枢纽)站2个;启动建设公交停保场1个。 | 区建设交通局 | 稽山街道办事处、鉴湖街道办事处 | 6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10月底前完成建设。 |
14 | 推进全市公交停靠站建设 | 新建和改造城市公交停靠站48个,其中港湾式停靠站(包括嵌入式停靠站)20个,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98%以上。 新建公交电子站牌25个。 | 区建设交通局 | 属地镇街 | 1.公交停靠站6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10月底前完工。 2.公交电子站牌6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10月底前完成建设。 |
15 | 推进城市道路建设 | 全市新建(改建)城市道路70公里。 | 区建设交通局,黄酒小镇管委会 | 属地镇街 | 一季度完成形象进度30%;二季度完成50%;三季度完成形象进度70%,四季度完成建设。 |
16 | 推进全市联网路建设 | 建成1条联网路:东光路(城南大道至凤江路段)。 | 区建设交通局 | 稽山街道办事处 | 6月完成建设。 |
17 | 推进全市停车位建设 | 新增停车位2000个。 | 区自然资源分局 | 属地镇街 | 11月底前完成建设。 |
18 | 2个堵点改造 | 平江路卧龙路口,改造平江路卧龙路口至云东路口的非机动车道往桥上两侧通行;增加该路段机动车道2个,在平江路云东路口设置可变车道,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 区建设交通局,迪投公司 | 区综合执法局 | 一季度方案设计;二季度招标;三季度完成建设。 |
西施山路(环城东路-胜利东路),对现有西施山路段面进行重新设置,将当前的双向两车道拓宽为双向四车道来缓解交通压力。 | 区建设交通局,迪投公司 | 区综合执法局 | 一季度方案设计;二季度招标;三季度完成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