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机关各办(中队、所):
根据区政府《越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越委办〔2019〕12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今明两年府山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确保顺利推进改造项目,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府山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报告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思想为指引,秉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未来社区”建设理念,优化城市人居环境,高水平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全面提升小区环境品质,充分展现城市更新新作为、新魅力、新成效。
二、改造目标及改造范围
按照“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综合整治、标本兼治、集中力量、分片推进、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的基本原则,在2021年底前完成辖区67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其中2020年完成40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2021年完成27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通过两年努力将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成为“安全、整洁、生态、有序、舒适、文明”的宜居小区。
三、组织领导
本轮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涉及小区数量多、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全街道上下必须统一思想,提高站位,高度重视。为统筹推进此项工作的高效开展,按照“全员参与,分片包干”的原则,街道成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组成及职责明确如下:
组 长:童云英 傅晓铭
副组长:傅良亮
成 员:陈海光 高刚兴 祝元勇 孔铭棋 董晓燕
徐炳灿 葛建华 马 科 陈旭君 方 达
诸加欣 马 瑛杨国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街道专班)、纪检监察组、改造项目组和民意监督组,相关人员组成和职责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执法办,傅良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纪工委、综合执法办、经发办(治水、安监)、综合执法中队、市场所、各社区负责人以及区建投公司下派人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作为街道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的工作专班,主要负责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评。做好工程项目安排、部门对接、工程设计、预算制作、标底审核、工程审计、资金统筹、过程性指导、组织验收以及长效管理等工作。
(二)、改造项目组:每个涉及老旧小区改造的社区成立一个改造项目组,由街道联系领导担任组长,社区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联居干部及其他社区干部为成员。
改造项目组为本社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主体,全过程参与该社区所有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并对该社区所有改造项目负总责。做好对居民群众的组织、宣传、引导,协调处置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产生的矛盾,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以及工程产生的信访化解等负主体责任。
如遇社区优化调整,改造项目组按调整后的社区区划作相应调整。
(三)、纪检监察组:为高效推进工程开展,建设廉洁工程,成立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组直接向领导小组负责,街道纪工委书记孔铭棋同志兼任组长,纪工委副书记张凌雁兼任副组长,街道其他纪工委委员为成员。
纪检监察组对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全过程参与工程招投标、造价控制、工程审计、资金使用、组织验收等的监督;预防、监督、查处工程中可能产生的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推进工程进度,参与监督工程质量,对工程推进中推诿扯皮以及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进行执纪问责。
(四)、社会稳定组:为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成立社会稳定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祝元勇兼任组长,葛建华同志、方达同志兼任副组长,街道信访办相关同志为成员。
社会稳定组对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推进中有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提前介入并积极化解,负责处置改造过程中所产生的居民信访及其他涉及社会稳定方面的问题。
(五)、违章整治组:为强化老小区改造工作中违法建筑的整治,顺利推进老小区改造项目,由办事处副主任马科同志兼任组长,裘文聪同志、施海华同志为副组长。
违章整治组对老旧小区改造对象中,对未经批准或采用欺骗手段非法占用土地违章建筑进行取缔。
(六)、宣传报道组:为加强老小区改造过程中的宣传工作,由宣统委员徐炳灿同志兼任组长,宋敏敏同志为成员。
宣传报道组负责与各宣传媒体进行对接,将老小区改造过程中相关信息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
(七)、民意监督组:为增强群众的参与度和获得感,每个涉及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小区由社区牵头成立一个民意监督组,由人大工委主任陈海光同志兼任组长,各社区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可由居监会成员、业委会成员、党员代表、物业公司以及有热心、有威信、沟通能力强且具备一定工程方面专业知识的居民组成,民意监督组成立后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民意监督组主要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以及安全方面进行监督,及时收集民情民意,同时积极参与和化解工程建设带来的一些矛盾问题。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接任人员自然更替。
附件1:《绍兴市越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细则》
附件1.1:越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标准
附件2:府山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实施计划表
中共府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府山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18日
附件1:
绍兴市越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细则
根据省、市老旧小区改造要求及《越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越委办〔2019〕129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起我区将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为有序推进改造工作,充分发挥属地镇街积极性和统筹协调能力,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打造成“群众得实惠、城市提品质、企业赢效益、政府得民心”的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和改革工程,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改造范围
此次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为现越城区行政辖区内17个镇街(包含滨海新区,后续根据相关体制、职能进行调整),实行分区块推进,即老城区块、高新区块、袍江区块、镜湖区块和江滨区块。
(一)绍兴市城中村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老城区块资金保障:塔山街道、府山街道、北海街道、城南街道、鉴湖街道。
(二)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迪荡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高新区块资金保障:稽山街道、迪荡街道、东湖街道、皋埠街道、陶堰街道、富盛镇。
(三)绍兴袍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袍江区块资金保障:斗门街道、马山街道、孙端街道。
(四)滨海新区管委会下属国有公司负责江滨区块资金保障:沥海街道。
二、改造标准
(一)分类改造。此次老旧小区改造按基础型、提高型和样板型三类推进。具体可根据相关小区实际情况,按照“政府主导、民意为先、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一区一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新的改造内容。(改造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1.基础型。实施道路整修、雨污分流、绿化补种、立面应急维修、照明亮化、车位改造、管线序化、拆违治乱、楼道靓化、视频监控、垃圾分类等方面改造,
2.提升型。在第一类基础上突出技防设施改造(增设楼道门)、绿化景观提升(打造特色景观节点)、立面整洁美观(立面整体改造、管线统接入地)、停车规范有序(安装车辆出入识别系统,有条件的设置充电桩位)、电梯加装建设等方面内容。
3.样板型。在前两类基础上,突出历史文化元素,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扶幼、医疗、助餐、家政、环卫、快递等设施)、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海绵城市建设等方面内容。
(二)防盗窗整治、违章乱搭处置
此次老旧小区改造防盗窗整治原则上为凸改平,条件成熟的可拆除防盗窗并结合智安小区予以实施,并按要求接入公安治安网;对影响工程实施的违章建筑由属地镇街进行拆除,确保无障碍施工。
(三)管线改造提升
按照小区整洁美观、管网畅通无破损的要求,对自来水、电力、燃气、通信线路等各管线进行改造提升,由各管线产权单位按改造提升标准负责实施,其中通信线路由市信息管网牵头实施。
三、职责明确
(一)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指导全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制定改造计划、协调相关事宜、明确政策未尽事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方案评审,建立通报、考核、督查等工作机制。
(二)各相关国有公司:各相关国有公司(区建投公司除外)负责资金保障及拨付,做好前期手续、合同等文件见章盖章相关工作。区建投公司负责做好老城区块立项、可研、设计等各项前期手续报批、招投标相关工作;迪投公司负责做好高新区块立项、可研、设计等各项前期手续报批、招投标相关工作;袍投公司负责做好袍江区块立项、可研、设计等各项前期手续报批、招投标相关工作;镜湖、滨海区块由属地街道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属地镇街:施工实施主体,主要负责做好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工程验收、审计、长效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负主体责任。其中设计方案需由属地镇街牵头征求居民意见,达到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后报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进场施工前,应提前告之居民、周边商户等,做好相关宣传引导工作。
四、要素保障
(一)资金保障
此次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由各相关国有公司负责进行全额保障,要专款专用。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区块现状实际,节约成本,严格控制造价,建设资金原则上不超过450元/每平方米(以街道为单位);若超过,改造方案需提交规划联席会议确认。由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做好中央、省、市补助资金相关事宜;自来水、电力、燃气等各管线更新改造资金原则上由各管线产权单位负责,电力入地改造、通信线路改造费用可参照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费用承担模式。
(二) 人员保障
考虑塔山、府山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数量较多,由区建投公司给予人员支持,原则上2个街道增加人员不超过10名,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其余镇街若出现人员不足情况,可向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视具体情况给予支持。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机制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属地镇街应成立专班,统筹推进此项工作;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此项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并将结果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加强工程管理
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在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出具审核意见的基础上施工许可证可予以办理,质安监部门、建设主体(代建单位)等相关单位应加大现场检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加强对施工扬尘、噪声等方面的管控,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属地镇街可选择若干名有热心且有工程建设经验的居民参与小区改造,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及时收集民情民意,增强群众“参与感”和“获得感”。
属地镇街要统筹谋划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可分批实施,分批时间、范围由属地街道提出,报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施工招标方式由属地街道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方案报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协调确认。
竣工验收工作由属地镇街牵头组织,邀请各相关单位、居民代表等一同参与。验收通过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督促属地镇街会同各平台公司及时组织工程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竣工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三)资金拨付
属地镇街所签订的各项工程合同应及时向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平台公司进行备案;属地镇街对施工单位资金支付申请资料审核并提交班子会议通过后,报各相关平台公司(需附班子会议纪要、支付审批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提前一个月报送资金使用计划),各平台公司确认同意后应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同时为保证工程的顺利推进,进场前各相关平台公司应预付10%工程款项。
(四)突出长效管理
竣工验收后,小区由属地镇街进行日常管理,努力确保各改造小区“改造一个,管理一个”。属地镇街须编制长效管理方案,探索行之有效的小区管理模式,对改造完成的小区尽可能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保修期内维修、养护等相关工作;对条件未成熟无法引入市场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区建设交通局要牵头制定老旧小区准物业管理考核和扶持办法,并通过若干年扶持,使小区逐步达到可市场化运营管理的条件。
附件:越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标准
附件1.1
越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标准
序号 | 类别 | 改造内容 | 改造标准 |
1 | 拆违治乱 | 拆除乱搭建 | 无违法建筑(构筑物)、逾期临时建筑;公共区域无私搭的洗衣台;无废弃线网、废弃线杆、废弃烟囱。 |
2 | 清除乱堆放 | 老旧小区内公共区域、楼道内无乱堆放的杂物、僵尸车等。 | |
3 | 清理乱种养 | 老旧小区无毁绿种菜、散养家禽。 | |
4 | 整治乱张贴 | 老旧小区无非法小广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等,无废弃和违规广告。 | |
5 | 治理乱改造 | 老旧小区内无破墙开店、车棚(库)擅自改造用于居住、经营等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 |
6 | 民生设施 | 挖潜停车泊位 | 恢复车库停车功能,公共区域无私划私占停车位;适当增设停车位、充电桩。 |
7 | 完善信息设施 | 改造提升老旧小区信息管网,提升4K高清承载、数字服务覆盖率;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力争小区公共区域监控全覆盖。 | |
8 | 提升环卫设施 | 改造提升区块内公共厕所;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成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清理修复化粪池。 | |
9 | 补齐服务设施 | 按照规范要求,改造幼儿园、学校设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无障碍设施。 | |
10 | 检修消防设施 | 检修更换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增补灭火器、消防栓等设备。 | |
11 | 房屋整修 | 改造建筑立面 | 修补墙面破损、墙面脱落部位;对建筑外立面附着的空调外机、雨棚、晾衣架、花架、防盗窗实施序化整治。 |
12 | 修葺房屋楼道 | 房屋楼道墙面修补出新;扶手除锈加固;整修破损台阶、窗户,整理楼道内部线缆,安装(修缮)楼道照明灯。 | |
13 | 整治第五立面 | 维修破损屋顶,疏通屋顶排水沟,屋顶防水处理,有条件地小区实施“平改坡”。 | |
14 | 维修附属建筑 | 室外独立车棚防漏修缮,小区围墙修复出新。 | |
15 | 保护历史建筑 | 留住不同年代的建筑风貌,对破损的历史建筑,按照修旧如旧的方式,进行保护性修缮;保持历史街区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按照历史街区保护规范要求进行维护整修。 | |
16 | 管线整治 | 整治小区飞线 | 小区房屋间无私拉乱接的各类飞线;各类架空线,按“上改下”进行改造,附墙线缆序化处理。 |
17 | 整修外墙立管 | 修补破损附墙外立管,更换室外铸铁和铁皮立管;序化归并房屋外立面杂乱的立管;阳台、厨房室内立管改设为外墙立管。 | |
18 | 改造供水管网 | 系统检查区块内部各级供水管网,维修或提标改造老旧破损的管道、表箱等设施,统筹实施一户一表、高层二次供水改造。 | |
19 | 加密燃气管网 | 燃气管网全覆盖,延伸到户。 | |
20 | 检修电力设施 | 检修更换老旧小区电线、配电室、变压器、开关柜及电表计量装置等配电设施,规范设置电表、电箱。 | |
21 | 实施路灯消暗 | 更新改造老旧小区现有照明设备,增设(维修)缺失破损路灯。 | |
22 | 污水零直排 | 排查污水管网 | 全面检测小区排水管网,维修更换或提标改造破损老旧的排污管道。 |
23 | 雨污分流改造 | 雨污分流改造全覆盖;已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的区域,对照污水零直排要求,进行提标改造。 | |
24 | 推进截污纳管 | 按照污水全纳管要求,厨房污水、厕所污水、阳台废水,经营户污水等全部接入污水管网。 | |
25 | 绿化提档 | 修复小区绿化 | 改造现有绿化,提升绿化覆盖水平,无裸露泥土,无缺株死株,花坛无破损。 |
26 | 建设口袋公园 | 整修既有公园,修缮相关设施,增设公共座椅,打造小区客厅。 | |
27 | 打造绿化节点 | 建设绿化节点,种植色叶树种、花卉乔灌木,设置特色文化小品。 | |
28 | 增设休闲步道 | 有空间条件的,建设小区步行道。 | |
29 | 排涝能力 | 实施道路改造 | 疏通整修小区雨水管网、排水井,改造积水点,整修小区道路。 |
30 | 增设海绵设施 | 有条件地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植草沟等海绵设施,适当增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 |
31 | 实施水体整治 | 推进水池等小微水体淤泥疏浚。 | |
32 | 电梯加装 | 出台实施政策 | 制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定及相关配套制度;搭建沟通平台;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探索社区、物业代办审批服务方式。 |
33 | 整体规划设计 | 有条件的,规划设计加装电梯位置,管线改造时同步调整线位,满足加装电梯要求。 | |
34 | 实施示范项目 | 同步推进加装电梯示范项目,统筹建设电梯沉井等设施,加装基础管线。 | |
35 | 背街小巷 | 整治环境秩序 | 无私拉乱接、乱堆杂物、违规广告等脏乱差现象,规范设置店招店牌,架空线入地改造,多杆合一、多箱合一。 |
36 | 更新公共设施 | 整修道路,检修雨污管道,整治污水违规排放,更换增补路灯,规范设置指示标牌、垃圾箱、休憩座椅等城市家具。 | |
37 | 打造特色风貌 | 保持街巷原有格局风貌,整治有碍观瞻的构筑物,改造风貌不协调建筑,因地制宜建设街头公园,打造富有文化气息的节点小品。 | |
38 | 治理机制 | 物业管理机制 | 出台配套制度,明确责任主体,细化管理职责,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
39 | 长效管养机制 | 小区、背街小巷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管理工作体系,制定日常管养办法,明确养护标准,扩大“智慧城管”覆盖面,强化日常巡查执法,管养情况纳入城市管理考核,落实长效管养资金。 |
附件2:
2020年改造计划 | |||||||
序号 | 所属社区 | 小区名称 | 幢数 | 户数 | 建筑面积(㎡) | ||
1 | 下大路 | 下大路335号地块(84) | 3 | 71 | 6000 | ||
2 | 下大路 | 北海桥直街地块 | 5 | 108 | 8500 | ||
3 | 下大路 | 北海桥直街传统民居 | 62 | 15000 | |||
4 | 北海 | 府山西路地块A | 10 | 257 | 11004 | ||
5 | 北海 | 北海苑(府山西路72号) | 7 | 180 | 10000 | ||
6 | 北海 | 环城西路地块 | 4 | 81 | 4500 | ||
7 | 北海 | 北海路地块 | 2 | 92 | 5060 | ||
8 | 东双桥 | 绍钢五村 | 13 | 456 | 27360 | ||
9 | 铁甲营 | 新河弄地块C | 9 | 176 | 11000 | ||
10 | 铁甲营 | 新河弄地块D | |||||
11 | 铁甲营 | 胜利西路111号 | 10 | 235 | 18000 | ||
12 | 西小路 | 北海花园 | 30 | 873 | 75000 | ||
13 | 团结 | 北后街地块 | 2 | 19 | 2000 | ||
14 | 团结 | 斗鸡场 | 1 | 12 | 800 | ||
15 | 团结 | 新建北路住宅A | 84 | 15000 | |||
16 | 团结 | 新建北路住宅B | 15000 | ||||
17 | 团结 | 渔化桥公寓 | 10 | 240 | 15000 | ||
18 | 团结 | 渔化桥河沿158号 | 3 | 95 | 2800 | ||
19 | 团结 | 新建北路与县前街交叉口、东街邮局西立面(靠近国金购物城一侧) | 2 | 56 | 2100 | ||
20 | 团结 | 东莲河区块(含新建北路沿街14幢住宅) | 28 | 623 | 75290 | ||
21 | 白马 | 白马路小区 | 9 | 182 | 6500 | ||
22 | 白马 | 白马畈小区 | 40 | 1350 | 110000 | ||
23 | 越都 | 仓桥直街地块A | 2 | 46 | 2500 | ||
24 | 越都 | 富民坊地块C | 3 | 62 | 2000 | ||
25 | 越都 | 富民坊地块D | 5 | 92 | 2500 | ||
26 | 越都 | 富民坊地块A | 1 | 40 | 1000 | ||
27 | 越都 | 富民坊地块B | 3 | 26 | 1000 | ||
28 | 八字桥 | 绍钢新村一村、二村 | 8 | 169 | 9120 | ||
29 | 八字桥 | 长春观 | 1 | 20 | 1200 | ||
30 | 八字桥 | 八字桥直街地块 | 5 | 51 | 2550 | ||
31 | 广宁桥 | 广宁桥直街地块 | 10 | 161 | 9400 | ||
32 | 广宁桥 | 东池路公寓 | 8 | 182 | 10060 | ||
33 | 广宁桥 | 都泗门地块 | 3 | 46 | 3000 | ||
34 | 府山 | 九曲小区 | 5 | 153 | 17000 | ||
35 | 府山 | 平章弄地块 | 平房 | 10 | 2000 | ||
36 | 府山 | 府山小区(凤仪小区) | 8 | 100 | 12000 | ||
37 | 府山 | 府山直街地块 | 2 | 75 | 8000 | ||
38 | 日辉桥 | 唐皇苑住宅小区 | 3 | 141 | 51700 | ||
39 | 日辉桥 | 唐皇苑 | 17 | 534 | 42720 | ||
40 | 日辉桥 | 月池坊 | 5 | 104 | 8320 | ||
2020年改造合计 | 277 | 7084 | 621984 | ||||
2021年改造计划 | |||||||
序号 | 所属社区 | 小区名称 | 幢数 | 户数 | 建筑面积(㎡) | ||
1 | 白马 | 中兴中路公寓 | 4 | 65 | 4500 | ||
2 | 白马 | 东大池住宅小区 | 8 | 300 | 25000 | ||
3 | 白马 | 香桥小区 | 9 | 260 | 22000 | ||
4 | 白马 | 东大池前公寓 | 5 | 109 | 3000 | ||
5 | 广宁桥 | 永昌庙弄公寓 | 4 | 150 | 7500 | ||
6 | 广宁桥 | 新财神殿前地块 | 9 | 215 | 10580 | ||
7 | 广宁桥 | 长桥直街公寓 | 8 | 315 | 18200 | ||
8 | 八字桥 | 三才殿前地块A | 1 | 1 | 422 | ||
9 | 八字桥 | 三才殿前地块B | 2 | 15 | 800 | ||
10 | 八字桥 | 东街市场商住楼 | 8 | 186 | 16790 | ||
11 | 八字桥 | 金更溇底地块 | 8 | 169 | 9120 | ||
12 | 八字桥 | 东双桥公寓 | 5 | 7 | 560 | ||
13 | 东双桥 | 寺池路27号公寓 | 11 | 160 | 17780 | ||
14 | 东双桥 | 白果住宅区 | 5 | 116 | 5594 | ||
15 | 东双桥 | 马弄住宅 | 37 | 1113 | 59930 | ||
16 | 东双桥 | 新世纪公寓 | 7 | 226 | 12300 | ||
17 | 越都 | 明珠苑 | 18 | 394 | 55000 | ||
18 | 日辉桥 | 月池坊 | 5 | 104 | 8320 | ||
19 | 日晖桥 | 保佑小区A | 4 | 49 | 2700 | ||
20 | 下大路 | 兴文公寓 | 6 | 154 | 20000 | ||
21 | 下大路 | 大江农贸市场商住楼 | 9 | 172 | 18000 | ||
22 | 团结 | 新建北路住宅C | 7 | 168 | 9000 | ||
23 | 团结 | 保佑小区B | 7 | 160 | 17000 | ||
24 | 铁甲营 | 试弄住宅 | 9 | 357 | 18000 | ||
25 | 铁甲营 | 营桥河沿地块 | 3 | 87 | 7000 | ||
26 | 北海 | 府山西路地块B | 9 | 218 | 11206 | ||
32 | 书圣 | 石家池 | 5 | 150 | 20000 | ||
2021年改造合计 | 213 | 5420 | 40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