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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602002581750k/2020-07155

  •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2020-03-18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越司〔2020〕2号

关于表彰2019年度“法律援助先进单位”、“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0-08-25 10: 24 浏览次数: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关于表彰2019年度“法律援助先进单位”、“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科室、司法所,下属各法律服务单位:

2019年,我区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精神为指导,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努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决定对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等3家“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和毛兴华等10名“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继续发扬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精神,一如既往地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全区广大青年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为促进司法公正,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9年度“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和“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名单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2020年3月18日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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