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3.负责市场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按市、区事权划分,承担价格收费监管职能。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并与相关规划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改造提升改造。组织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指导消费维权和消费环境建设。
5.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6.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7.负责辖区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本辖区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牵头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根据授权,按市、区事权划分,组织、指导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及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12.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根据授权,按市、区事权划分,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13.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根据授权,按市、区事权划分,组织、指导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14.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的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5.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及标准化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地方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16.领导和管理直属、派出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与本单位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工作。
1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稽查大队;
3.绍兴市越城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核算含绍兴市越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二、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1,740.3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22.70万元,增长46.4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质监局整体并入导致经费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578.4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8,391.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91.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72.4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3,186.50万元,占收入合计27.5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70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4.00万元,占52.32%;项目支出5,581.15万元,占47.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391.9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82.58万元,增长25.0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质监局整体并入导致经费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91.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6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82.58万元,增长25.0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质监局整体并入导致经费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91.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21.57万元,占83.67%;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21.00万元,占0.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0.92万元,占6.45%;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808.43万元,占9.6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55.82万元,支出决算为8,39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0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质监局整体并入导致经费增长。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857.94万元,支出决算为463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质监局整体并入导致经费增长。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13.50万元,支出决算为78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质监局整体并入导致经费增长。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3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标准审核查验项目已采购未实施。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8.97万元,支出决算为13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年终发放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04.48万元,支出决算为115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下达专项经费追加。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能调整后知识产权经费划入本局。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9.12万元,支出决算为37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缴费基数低于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68.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缴费基数略低于预算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69.79万元,支出决算为64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正常调整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22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职工年中退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12.15万元,支出决算为16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正常调整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23.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10.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512.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此栏无数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此栏无数据。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4.34万元,完成预算的91.63%,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2.75万元,占99.22%,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81.82万元,增长868.71%,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市场局统一部署采购特种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占0.78%,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28万元,下降14.97%,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2.75万元,完成预算的93.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6.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75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执法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预算的31.8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同行部门交流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累计139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同行部门交流。接待139人次,16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越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6个项目,共涉及资金1430.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3.67%。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市场监管档案服务专项”“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专项”“市场监管四品一械抽检专项”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0.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市场监管档案服务专项”项目委托“绍兴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该专项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目标,全心全意服务市场主体,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向好。
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本年确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故此栏无数据。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管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专项及流通领域商品检测专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4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3.93万元,执行数为188.65万元,完成预算的97.2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企业发明专利维持费、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国专利优秀奖补助。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补助对象联系不上;二是补助时效不够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通过多种方式联系补助对象;二是提高补助时效。
附件3-1 | ||||||||||||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一般项目) | ||||||||||||
( 2019 年度) | ||||||||||||
单位名称(盖章): | 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填报日期:2020年5月11日 | ||||||||||
项目(资金)名称 | 浙财科教[2017]28号2018年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袍江开发区企业及个人发明专利授权补助+浙财行[2019]3号-2017年7月-2018年6月国内发明专利维持费补助 |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卢国庆85150595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90101-20191231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预算数(A) | 年度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93.93 | 188.65 | 97.28 | |||||||||
其中:上级财政 | 193.93 | 18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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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 | ||||||||||||
其他 | ||||||||||||
绩效指标 | 指标类别 | 二级指标名称 | 明细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C) | 全年完成值(D) | 目标完成率(D/C%)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知识产权专项补助企业家数 | 120 | 120 | 100 | |||||||
成本指标 | 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 | 193.93 | 193.93 | 100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鼓励发明创造 | 鼓励发明创造 | 鼓励了发明创造 | 完成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创造创新发展 |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创造创新发展 | 持续推进了知识产权创造创新发展 | 完成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知识产权受益者满意度 | 100 | 100 | 100 | ||||||||
年度目标 | 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 ||||||||||
根据浙财科教[2017]28号2018年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袍江开发区企业及个人发明专利授权补助+浙财行[2019]3号-2017年7月-2018年6月国内发明专利维持费合计193.93万元,补助对象128家企业(个人),计划在2019年度当年100%发放到位。 | 到2019年底实际发放补助费用为188.65万元,目标实际发放率97.28%,实际发放对象120家企业(个人),因部分补助对象无法联系或没有及时办理补助手续。 | |||||||||||
项目总体绩效评价得分 | 指标得分(100) 执行率得分(97.28) | |||||||||||
项目总体绩效评价等级(打√) | 优秀R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 |||||||||||
评价人员(签字):卢国庆 |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 2020年5月11日 (盖章) | |||||||||||
注: 1.“评价等级”分为:优秀(目标完成率≥95%)、良好(95%>目标完成率≥85%)、合格(85%>目标完成率≥60%)、不合格(<60%)四挡,请根据各分项指标目标完成率的平均值,确定项目总体绩效评价等级。 | ||||||||||||
2. 对跨年度的项目也需实施当年度评价,就当年项目实现情况进行评价。 3. 各绩效指标权重均分,总权重80%,预算执行率权重20% | ||||||||||||
流通领域商品检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53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4万元,执行数为19.73万元,完成预算的47.6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区域流通商品进行随机抽检;二是区域流通商品质量控制在较高的合格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抽检专项经费执行率不高;二是区域流通商品抽检范围有待扩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抽检专项经费执行率下功夫;二是扩大流通商品抽检覆盖面。
附件3-1 | ||||||||||||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一般项目) | ||||||||||||
( 2019 年度) | ||||||||||||
单位名称(盖章): | 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填报日期:2020年5月11日 | ||||||||||
项目(资金)名称 | 浙财行[2018]56号-2019年市场监管事业专项补助资金(流通领域商品检测) |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90101-20191231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预算数(A) | 年度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41.40 | 19.73 | 47.66 | |||||||||
其中:上级财政 | 41.40 | 1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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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 | ||||||||||||
其他 | ||||||||||||
绩效指标 | 指标类别 | 二级指标名称 | 明细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C) | 全年完成值(D) | 目标完成率(D/C%)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数量 | 140 | 140 | 100 | |||||||
时效指标 | 商品抽检期间 | 12 | 12 | 100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创造流通领域商品经济 | 创造流通领域商品经济 | 创造了流通领域商品经济 | 完成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流通领域商品品质 | 提升流通领域商品品质 | 提升了流通领域商品品质 | 完成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购买商品满意度 | 97 | 97 | 100 | ||||||||
年度目标 | 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 ||||||||||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随机抽检140批次,计划使用经费41.4万元 | 完成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随机抽检140批次,实际使用经费19.73万,执行率为47.66%。下一步,要注意在制定年度抽检计划和招投标方案上功夫,努力提升经费使用科学性,切实提高执行率。 | |||||||||||
项目总体绩效评价得分 | 指标得分(100) 执行率得分(47.66) | |||||||||||
项目总体绩效评价等级(打√) | 优秀□ 良好R 合格□ 不合格□ | |||||||||||
评价人员(签字):张军 |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张军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 2020年5月11日 (盖章) | |||||||||||
注: 1.“评价等级”分为:优秀(目标完成率≥95%)、良好(95%>目标完成率≥85%)、合格(85%>目标完成率≥60%)、不合格(<60%)四挡,请根据各分项指标目标完成率的平均值,确定项目总体绩效评价等级。 | ||||||||||||
2. 对跨年度的项目也需实施当年度评价,就当年项目实现情况进行评价。 3. 各绩效指标权重均分,总权重80%,预算执行率权重20% |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部门委托绍兴大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实施越城区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体系建设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该项目区市场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始对越城区2家农批市场进场交易的食用农产品和24家农贸市场经营户、经营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经评定该项目绩效评价为合格。存在问题:一是未建立规范考核制度;二是监督督促改造和检测工作不到位。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考核制度;二是职能科室+第三方联系监督督促体系。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局本级办公室委托绍兴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市场监管档案信息维护安全外包服务专项进行绩效评价,接受新增档案20.97万件,维护整理档案50.66万件(其中市局移交档案41.19万件),查询打印档案4.31万次,服务市场主体,绩效评定为优秀。存在问题:一是档案外包服务费存在提前支付;二是档案整理不够细致。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二是提高档案整理工作水平。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市场监管档案信息维护安全外包服务专项
项目单位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评价类型: 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 财政评价组□
2020年5月30日
绍兴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谢春丽 | 联系电话 | 85080609 | |||||||||
地 址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西路188号 | 邮编 | 3120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9.1.1~2019.12.31 | |||||||||||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117.30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117.30 |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省财政 | |||||||||||
市财政 | 市财政 | |||||||||||
区财政 | 117.30 | 区财政 | 117.30 | |||||||||
其它 | 其它 | |||||||||||
实际支出(万元) | 117.30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 ||||||||||||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计划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档案外包服务费 | 117.30 | 117.30 | ||||||||||
支出合计 | 117.30 | 117.30 | ||||||||||
三、项目绩效情况 | ||||||||||||
预 期 | 实 际 | |||||||||||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为有效提升企业登记档案信息查询效率,2019年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市场监管工作职能》要求,年初向区财政局申请专项预算资金117.3万元,用于市场监管档案信息维护安全外包服务,计划达成接受档案量26.7万本、档案维护量49万本、档案查询量3.8万次的目标,以满足企业(个体户)对高效优质档案查询服务的需求。 | 2019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以“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目标,严格企业档案管理,接受新增档案20.97万件;维护整理档案50.66万件,其中市局移交档案41.19万件;查询打印档案4.31万次,全年窗口零投诉。项目实施后简化了档案查询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档案数据安全,切实提升了档案管理意识水平和档案数字化管理水平,加快了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基本完成项目预期目标。 | ||||||||||
基本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
1.目标设定情况 | 依据的充分性 | 2 | 2 | |||||||||
目标的明确度 | 3 | 3 | ||||||||||
目标的合理性 | 3 | 3 | ||||||||||
完成的可能性 | 2 | 2 | ||||||||||
2.目标完成程度 | 目标完成率 | 6 | 4 | |||||||||
目标完成质量 | 8 | 8 | ||||||||||
完成的及时性 | 4 | 4 | ||||||||||
验收的有效性 | 2 | 2 | ||||||||||
3.组织管理水平 | 管理制度保障 | 4 | 4 | |||||||||
支撑条件保障 | 4 | 4 | ||||||||||
质量管理水平 | 2 | 2 | ||||||||||
4.项目实施效益 | 档案接收量 | 2 | 1 | |||||||||
档案维护量 | 2 | 2 | ||||||||||
档案查询量 | 2 | 2 | ||||||||||
档案资料完好率 | 2 | 1.8 | ||||||||||
社会效益 | 6 | 6 | ||||||||||
可持续性影响 | 3 | 3 | ||||||||||
公众满意度 | 3 | 3 | ||||||||||
业务指标得分 小计 | 60 | 56.8 | ||||||||||
1.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到位率 | 5 | 5 |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5 | 5 | ||||||||||
2.实际支出情况 | 资金使用率 | 5 | 5 | |||||||||
支出的相符性 | 5 | 5 | ||||||||||
支出的合规性 | 5 | 5 | ||||||||||
3.财务管理状况 | 制度的健全性 | 5 | 5 | |||||||||
管理的有效性 | 5 | 4 | ||||||||||
会计信息质量 | 5 | 5 | ||||||||||
财务指标得分 小计 | 40 | 39 | ||||||||||
综合得分 | 100 | 95.8 | ||||||||||
评价等次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吴建新 | 注册会计师 | 绍兴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
金敏霞 | 会计师 | 绍兴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
凌佳丽 | 助理 | 绍兴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
填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
五、评价报告文字部分(报告综述)
根据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2020年越城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计划》(越财监督〔2020〕4号)文件精神,受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委托,绍兴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2020年5月对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市场监管档案信息维护安全外包服务专项资金(本次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内容定为档案外包服务)使用情况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工作通过座谈、查阅资料、询问等多种方式进行,在收集、汇总、整理业务和财务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绩效自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立项
为有效提升企业登记档案信息查询效率,2019年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管工作职能》要求,年初向区财政局申请专项预算资金117.3万元,用于市场监管档案信息维护安全外包服务,计划达成接受档案量26.7万本、档案维护量49万本、档案查询量3.8万次的目标,实际资金按合同履行及考核情况拨付。该项目设立依据充分,设定目标明确。
2、项目执行情况
(1)项目完成程度
2019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以“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目标,严格企业档案管理,接受新增档案20.97万件;维护整理档案50.66万件,其中市局移交档案41.19万件;查询打印档案4.31万次,全年窗口零投诉。项目实施后简化了档案查询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档案数据安全,切实提升了档案管理意识水平和档案数字化管理水平,加快了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基本完成项目预期目标。
(2)项目管理水平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2019年区市场监管局加大档案收集整理力度,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完善归档制度,重视做好企业(个体户)档案工作,科学整合档案信息资源,把提供档案信息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一部分,努力提供一站式服务,做到便民利民。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监管档案信息维护安全外包服务专项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于2018年9月7日在绍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公开招标,由浙江星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服务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共三年。浙江星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特制定《员工守则》、《保密制度》、《现场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档案管理制度,专门成立工作小组,任命宋磊为副总监、寿倩倩为区域经理、夏娜为项目负责人,并配备人员17人,其中便民中心3人、档案查询窗口2人、企业组6人、个体组6人。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区市场监管局对每月的档案外包服务执行档案质量检查,以此为依据逐笔支付档案外包服务费。
该项目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较完善,能按《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办法》开展工作,资金的支付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和完整的审批程序。
3、资金落实情况
2019年1月,区财政局下达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越财预[2019]1号),分配给市场监管档案信息维护安全外包服务专项的预算指标为117.3万元,根据项目考核情况,按实拨付资金117.3万元。财政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率100%。
4、实际支出情况
根据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市场监管档案信息维护安全外包服务专项支出的相关会计资料,经现场评价,截至2019年12月底,专项资金实际支出117.3万元,为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经考核后的档案外包服务费。
2019年市场监管档案信息维护安全外包服务专项做到资金使用公开、高效、透明。通过对该项目会计资料的审核,资金支出内容与项目预定目标基本相符。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2019年,区市场监管局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以“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目标,严格企业档案管理,接受新增档案20.97万件;维护整理档案50.66万件,其中市局移交档案41.19万件;查询打印档案4.31万次,全年窗口零投诉。该项目基本达成年初设定的数量和质量指标,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力。
(1)社会效益
项目实施后满足了企业(个体户)查询、复印注册信息的需要,简化了档案查询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档案数据安全,保障了区市场监管局履行商事注册服务的职能。
(2)可持续性影响
项目实施后切实提升了区市场监管局的档案管理意识水平和档案数字化管理水平,加快了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促进越城区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3)公众满意度
根据问卷调查统计资料,公众满意度为99.73%。
通过对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市场监管档案信息维护安全外包服务专项的绩效评价,评价小组认为该项目依据充分,目标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规范,做到专款专用,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基本达到绩效预期目标。综上,最后确定综合得分95.8分,绩效评定为优秀。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
1、档案外包服务费存在提前支付的情况。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8月22日对2019年6月档案整理进行了质量抽查考核,实际是在7月份支付给浙江星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月份档案外包服务费,在考核验收前就已经支付了相关费用。
2、档案整理过程欠仔细认真。根据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每月的档案质量检查情况,1月和5月中存在缺失文件和记录错误的情况。
(四)相关意见与建议
1、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根据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采购合同、正式发票、业务科室的验收确认等程序审批后支付经费。
2、档案整理过程存在缺失文件、记录错误的情况,建议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档案整理、扫描完成后,要进行细致认真地检查和装订。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6.4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5.60万元,下降6.57%,主要原因是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05.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44.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05.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05.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本单位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1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