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拟订卫生健康工作规范性文件。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开展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3.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并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和健康促进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拟订并协调落实相关工作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开展控烟工作。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实施地方性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10.组织制定并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及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11.负责来越城区重要嘉宾及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 区计生协会秘书科
3. 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
4.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 区人民医院
6. 皋埠镇卫生院
7. 孙端镇卫生院
8. 马山镇卫生院
9. 陶堰镇卫生院
10.富盛镇卫生院
11.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东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灵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4.东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5.鉴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6.塔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7.北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8.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9.城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稽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1.迪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1。
三、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20,366.1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5077.67万元,增长84.36%。主要原因是:越城区人民医院投入运行和新院筹建以及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收支增长等因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7,908.4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8,375.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876.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498.87万元),占收入合计41.0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62,221.33万元,占收入合计52.77%;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7,311.64万元,占收入合计6.2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2,93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67.62万元,占87.21%;项目支出13,163.51万元,占12.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789.1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356.77万元,增长112.48%。主要原因是:越城区人民医院投入运行和新院筹建等因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12.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4.31%。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384.10万元,增长61.04%。主要原因是:越城区人民医院投入运行和新院筹建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12.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3.28万元,占0.83%;卫生健康(类)支出34,510.75万元,占97.73%;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49.39万元,占0.4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358.71万元,占1.0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308.80万元,支出决算为35,31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9%,主要原因是越城区人民医院投入运行和新院筹建等。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6.16万元,支出决算为2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退休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离休干部护理等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7.43万元,支出决算为18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费略有结余。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97万元,支出决算为7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预算追加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37.56万元,支出决算为56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9.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局本级及协会秘书科在职人员考核奖等人员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77.68万元,支出决算为345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民营医院奖励补助等资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人民医院电子票据试点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7.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结余资金列于2019年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448.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45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192.52万元,支出决算为203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考核奖等人员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5233.98万元,支出决算为628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补助标准调整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年初预算为266.20万元,支出决算为58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优生促进、分娩补助、艾梅乙、术前HIV监测等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中医馆建设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7.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追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补助等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25.11万元,支出决算为37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区妇计中心人员考核奖等。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预算为415.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用于镇街计生服务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76.48万元,支出决算为232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用于镇街计生家庭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结余资金列于2019年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百岁老人和五类老人慰问费及老年人出行平安保险等经费追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第五医院设备购置经费划转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3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用于镇街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等。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78.74万元,支出决算为27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预算追加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15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4.63万元,支出决算为8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人员购房补贴预算追加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75.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416.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558.62万元,主要包括:专用材料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7.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3%。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17.29万元,增长2779.08%。主要原因是:原第五医院拆迁和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7.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2,597.87万元,占99.6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10.00万元,占0.38%;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7.87万元,主要原因是区人民医院征地配套经费等支出。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51.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人民医院征地配套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人民医院土地建设支出。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老年电大建设补助经费支出。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20万元,支出决算为8.81万元,完成预算的78.66%,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铺张浪费、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4.0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79万元,占88.44%,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6.90万元,下降46.9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安排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占11.56%,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52万元,增长104.37%,主要原因是用于四川马边对口支援单位业务交流及学生健康教育读本预试验现场调研等。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79万元,完成预算的77.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厉行节约,合理安排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79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85.00%。主要用于接待四川马边对口支援单位业务交流及学生健康教育读本预试验现场调研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铺张浪费、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累计58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四川马边对口支援单位业务交流及学生健康教育读本预试验现场调研等支出。接待58人次,8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27个项目,共涉及资金10337.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绍兴市越城区人民医院2019年运行经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50.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绍兴市越城区人民医院2019年运行经费项目委托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2分,绩效评定为优秀。
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本年确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故此栏无数据。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医药事业经费项目及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医药事业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82.78万元,执行数为1082.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基层中医服务网络建设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二是加强中医适宜技术培训;三是加强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中医药专业人才缺乏,断层严重;二是中医药认知体系的宣传力度不够广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抓好中医梯队培养工作;二是做好中医中药的宣传工作,扩大中医药知识的普及度和影响力。(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00万元,执行数为6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组建区级社会心理服务中心、镇级社会心理服务站和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级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构建心理知识服务宣传网络;二是培育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引进培育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普及力度小,民众意识弱;二是服务不全面,专业人才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普及心理服务和心理健康的知识;二是充实心理健康专业人才队伍。(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3)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本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本年确未开展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故此栏无数据。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医院2019年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述:2019年安排预算资金11450.17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1450.17万元。2019年该项目实际投入9650.1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4.2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医院服务能力和群众就医满意度,引进高层次人格;二是满足临床需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实际发生的运行经费与预算存在差异;二是根据满意度调查,医疗质量和效果、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把握和控制预算资金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要求使用资金,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二是有针对性提高医疗质量和效果,例如看病效率、窗口服务态度、排队时间等,加强医生和患者的沟通,加强宣传,提高群众满意度。重视服务态度,提高医患沟通技巧,根据患者的需要,不断拓展服务范围,尽可能满足患者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需要。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3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5.23%,主要原因是办公耗材、人员差旅等经费开支略有增长。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89.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17.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62.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6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76.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48%。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3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区妇计中心1辆;区疾控中心2辆;孙端镇卫生院、陶堰镇卫生院、富盛镇卫生院、东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塔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鉴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辆;区人民医院、皋埠镇卫生院、马山镇卫生院、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稽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6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基本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除乡镇卫生院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0.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服务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1. 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
32. 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33.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