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金融、财政补贴等政策制定。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农业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 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政安全生产工作。
3. 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指导国有农场建设管理工作。
4. 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6.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职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9.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全和监督管理。
11. 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12. 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 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农业对外援助项目。
14. 承担扶贫开发相关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
15.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绍兴市越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决算、绍兴市越城区水政渔业执法局决算、绍兴市越城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决算、绍兴市越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决算、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决算、绍兴市越城区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决算。
纳入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绍兴市越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决算;
2.绍兴市越城区水政渔业执法局决算;
3.绍兴市越城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决算;
4.绍兴市越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决算;
5.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决算;
6.绍兴市越城区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决算。
二、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131.99万元。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汇总)为2019年新成立机构,2018年无决算数据,无法进行对比。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01.2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89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84.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14.41万元),占收入合计95.0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02.50万元,占收入合计4.9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8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7.95万元,占62.45%;项目支出1,495.70万元,占37.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98.78万元。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汇总)为2019年新成立机构,2018年无决算数据,无法进行对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4.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49%。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汇总)为2019年新成立机构,2018年无决算数据,无法进行对比。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4.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7.00万元,占0.19%;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07万元,占4.32%;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3,270.20万元,占88.76%;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9.90万元,占0.27%;住房保障(类)支出238.20万元,占6.4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汇总)为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据。支出决算为3,684.37万元。其中: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7.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预算调整和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09.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预算调整和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49.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预算调整和追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134.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预算调整和追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5.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预算调整和追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418.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预算调整和追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预算调整和追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36.4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预算调整和追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1.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预算调整和追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888.8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预算调整和追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91.6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预算调整和追加。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525.1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预算调整和追加。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预算调整和追加。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7.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预算调整和追加。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9.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预算调整和追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项)。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85.7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预算调整和追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预算调整和追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52.4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预算调整和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6.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41.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公用经费135.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8%。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汇总)为2019年新成立机构,2018年无决算数据,无法进行对比。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214.41万元,占100.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汇总)为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214.41万元,无法进行对比。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214.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预算调整和追加。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26.84%,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节省开支。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汇总)为2019年新成立机构,2018年无决算数据,无法进行对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占68.91%,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汇总)为2019年新成立机构,2018年无决算数据,无法进行对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占31.09%,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汇总)为2019年新成立机构,2018年无决算数据,无法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完成预算的28.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节省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7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30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的24.62%。主要用于接待省、市检查及业务交流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经费节省开支。
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累计33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检查及业务交流等支出。接待33人次,4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0个项目,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O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O万元。其中,对0个项目分别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2019年度无绩效考核评价。
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O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O万元。其中,对0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2019年度无绩效考核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在2019年度未发生项目绩效自评,故此栏无数据。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本单位当年无财政评价项目,故此栏无数据。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每个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
说明:部门评价是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本单位当年无部门评价项目,故此栏无数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64万元,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汇总)为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年初预算,无法对比。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农业技术推广。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6.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指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