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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732402662H/2020-77220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发文日期: 2020-09-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 09- 27 09: 05 浏览次数:

 一、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办公室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越委办〔2019〕32号)精神,区教体局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法制建设。

(二)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协调推进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三)指导、督促、检查全区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教育体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四)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体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负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七)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宣传、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科学研究工作、总结教育体育经验。

(八)负责全区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师德师风建设。组织落实教师资格制度、职称评审、培训等工作。参与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政策制定。

(九)负责全区招生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体育合作与交流。

(十一)负责制定全区学校教材管理制度,负责教材审查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管理非教育部门举办学校的教育业务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布局。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检查。

(十五)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竞技体育发展。制定全区体育竞赛计划及管理办法。负责全区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竞技体育训练和竞赛工作,组织参加市以上体育比赛,并承办部分省市赛事。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六)拟定本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体育产业发展和经营活动。协助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规模体育活动和体育系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

(十七)负责体育总会日常工作管理,负责区级体育社团资格审核及业务指导工作。依法管理健身气功。

(十八)按权限行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职责。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建设“清廉浙江”“清廉绍兴”“清廉越城”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区教育体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体育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坚持以群众视角设计教育体育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提升教育体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加强对各类学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升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强化教育督导职责,强化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体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党的教育体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到位。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鲁迅小学、北海小学、塔山中心小学、蕺山中心小学、城南中心小学、少儿艺术学校、育才学校、鉴湖初级中学、鉴湖街道中心小学、皋埠中学、皋埠镇中心小学、东湖中学、东湖街道中心小学、马山镇中心小学、马山镇中学、斗门街道中心小学、袍江中学、灵芝街道中心小学、东浦街道中心小学、锡麟中学、秀水小学、阳明小学、稽山小学、群贤小学、培新小学、快阁苑小学、文理学院附属小学、兴文小学、元培小学、望花小学、群英小学、继昌幼儿园、鲁迅幼儿园、东风艺术幼托中心、花园幼儿园、鉴湖街道中心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灵芝街道中心幼儿园、东湖街道中心幼儿园、元培幼儿园、东浦街道中心幼儿园、机关幼儿园、鲁迅幼托中心、斗门街道中心幼儿园、皋埠镇中心幼儿园、鹤池苑幼儿园、马山镇中心幼儿园、树人幼儿园、罗门幼儿园、望花幼儿园、孙端镇中心小学、富盛镇中心小学、陶堰镇中心小学、孙端镇中学、富盛镇中学、成章中学、陶堰镇中心幼儿园、富盛镇中心幼儿园、孙端镇中心幼儿园、迪荡幼儿园、第一初级中学、元培中学、文理学院附属中学、树人中学、建功中学、文澜中学、长城中学、昌安实验学校、镜湖中学、体育学校、实验小学、成章小学等72家直属学校决算,教师发展中心、社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教体局服务中心、体育总会秘书处、体育中心等5家直属事业单位决算和教体局(本级)决算。

二、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00170.49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269.16万元,下降2.09%。主要原因是:2018年补缴了2014年10月以来的养老金和职业年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7207.0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69004.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8020.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984.25万元),占收入合计90.2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12880.26万元,占收入合计6.88%;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5321.97万元,占收入合计2.8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931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68.82万元,占80.22%;项目支出37444.00万元,占19.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0000.7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06.98万元,下降2.02%。主要原因是:2018年补缴了2014年10月以来的养老金和职业年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650.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0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30.56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是:2018年补缴了2014年10月以来的养老金和职业年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650.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141478.21万元,占83.89%;科学技术(类)支出0.63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85.64万元,占0.4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53.32万元,占8.04%;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2932.47万元,占7.6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9742.22万元,支出决算为16865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4%,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了2018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奖经费、电力线路改造、空调采购安装等项目经费,同时预发了2019年部分考核奖。其中: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6.10万元,支出决算为34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了2018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奖经费,同时预发了2019年部分考核奖;当年有人员增加。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7.00万元,支出决算为9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有部分教育管理经费未使用。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98.44万元,支出决算为68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有部分教育管理经费未使用。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年初预算为10121.76万元,支出决算为1320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追加了非公幼儿教师专项经费、2018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同时预发了2019年部分考核奖;当年有新教师增加。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年初预算为35573.08万元,支出决算为5449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追加了2018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同时预发了2019年部分考核奖;当年有新教师增加。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年初预算为29099.54万元,支出决算为4321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追加了2018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同时预发了2019年部分考核奖;当年有新教师增加。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191.03万元,支出决算为2436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追加了电力线路改造、空调采购安装等指标;当年使用了省补资金和上年结余。

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年初预算为352.76万元,支出决算为53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追加了2018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和一次性退休补贴,同时预发了2019年部分考核奖;当年使用了省补资金,有新教师增加。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995.80万元,支出决算为453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有部分校舍维修、设备经费、设备购置等项目经费未到使用时间。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使用上年结转的市补人才经费。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追加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费。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94万元,支出决算为28.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了体育总会秘书处2018年度考核奖、年休假补贴、预发了2019年部分考核奖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00万元,支出决算为64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使用了上年其他体育经费结余,追加了体育学校2018年度考核奖、预发了2019年部分考核奖等。当年区体育中心划入区教体局管理,支出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补发了2018年度离休人员慰问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641.13万元,支出决算为9326.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进行了养老保险基数调整,有部分养老保险经费未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56.46万元,支出决算为421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进行了单位职业年金基数调整,有部分职业年金经费未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追加了绍兴市第三届特奥运动会活动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269.62万元,支出决算为1015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进行了公积金调整,公积金指标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8.26万元,支出决算为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死亡,提租补贴支出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211.30万元,支出决算为276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进行了缴费基数调整,购房补贴指标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239.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111.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127.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53%。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3.54万元,增长88.42%。主要原因是:当年有体彩公益金指标追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1009.07万元,占10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07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了体彩公益金指标。其中: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55.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追加了省补体彩公益金,用于扶持乡村少年宫建设。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3.6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使用了上年结转的彩票公益金和本年的彩票公益金。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6.63万元,支出决算为55.22万元,完成预算的97.51%,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个别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52.95万元,占95.89%,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43.26万元,增长446.44%,主要原因是当年出国教育考察的人次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安排合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占4.11%,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3.31万元,下降59.32%,主要原因是当年接待项目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54.10万元,支出决算为52.95万元。完成预算的97.87%。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教育考察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个别单位因公出国(境)费减少。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安排合理。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53万元,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完成预算的89.72%。主要用于下属单位在日常公务活动接待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接待项目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累计272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在日常公务活动接待等支出;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在日常公务活动接待等支出。接待272人次,27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33个项目,共涉及资金32525.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区属学校空调安装项目”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对“区属学校空调安装项目”项目委托“绍兴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区属学校空调安装项目的实施,是一项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民生实事工程,有利于越城区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是实施越城区“十三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步骤的需要。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的硬件设施,优化师生教育教学环境,改善中小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对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具有重要意义。项目的实施凸显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力。

通过对受益学校在校师生的随机问卷调查显示:100%的教师和学生认为改善教学环境具有明显作用。该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提升学校硬件设施,使学生能够享受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对区属学校空调安装项目的总体评价教师满意度、学生满意度均达到100%。

评价小组认为该项目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管理基本到位,资金补助对象、范围重点突出,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达到绩效预期目标。但尚未制定与项目相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项目综合绩效情况,评价小组成员一致认为,该项目综合得分97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当年未开展对其他部门(单位)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故此栏无数据。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贫困生营养餐经费及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6.38万元,执行数为406.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根据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年终考核结果,对每生每年500元标准予以补助;二是通过该项目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提升我区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普惠性幼儿园涉及面不够广泛;二是提升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不够明显。下一步改进措施:鼓励更多民办幼儿园创建普惠性幼儿园,进一步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 2019 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填报日期:2020年5月12日

项目(资金)名称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陈宝英   85132973

项目起止时间

2019.1.1-2019.12.31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预算数(A)

年度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406.38

406.38

      100%

其中:上级财政





     区财政

406.38

406.38


     其他




绩效指标

指标类别

二级指标名称

明细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C)

全年完成值(D)

目标完成率(D/C%)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涉及学校

41

41

100% 


质量指标

经费支出合规性

合规

合规

100%


时效指标

经费补助及时性

及时

及时

100%



  益
  指
  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为适龄儿童提供了基本均衡的教育机会和高质量多形式的教育服务

显著

显著

98%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越城区优先发展学前教育事业有可持续影响

显著

显著

98% 



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越政办发[2011]69号),一是根据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年终考核结果,对每生每年500元标准予以补助。二通过该项目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提升我区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越政办发[2011]69号),根据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年终考核结果予以补助。该项目主要对参照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收费的民办等级幼儿园,经考核合格的,给予幼儿园每生每年500元的公用经费补助,共发放经费406.38万元。通过该项目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一定程度提升我区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项目总体绩效评价等级(打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评价人员(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2020年5月15日          (盖章)

注: 1.“评价等级”分为:优秀(目标完成率≥95%)、良好(95%>目标完成率≥85%)、合格(85%>目标完成率≥60%)、不合格(<60%)四挡,请根据各分项指标目标完成率的平均值,确定项目总体绩效评价等级。

    2.对跨年度的项目也需实施当年度评价,就当年项目实现情况进行评价。













 

 

 

 

 

 

贫困生营养餐经费及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9.25万元,执行数为158.80万元,完成预算的99.8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的客观需要,帮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率有提高空间。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 2019 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填报日期:2020年5月12日

项目(资金)名称

贫困生营养餐经费及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马小光     85086176

项目起止时间

2019.1.1-2019.12.31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预算数(A)

年度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09.25

109.03

    99.80%

其中:上级财政

14.99

14.77



      区财政

94.26

94.26


      其他




绩效指标

指标类别

二级指标名称

明细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C)

全年完成值(D)

目标完成率(D/C%)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发放贫困生营养餐份数

2185

2185

100%


资助贫困寄宿生人数

1

1

100%


质量指标

经费支出合规性

合规

合规

100%



  益
  指
  标

社会效益指标

减轻贫困学生家庭负担

显著

显著

100%


提高贫困学生健康水平

显著

显著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教育公平

显著

显著

100%



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的客观需要,帮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越城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 3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浙政发[2016]16号)文件精神,申请贫困生营养村经费及贫困住宿生生活补助109.25万元。

越城区教育体育局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资助标准,加强管理,确保贫困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得到保障。区教体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下属各个学校,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推广实施营养管理和教育。2019年度越城区教体局共计发放贫困生营养餐2185份,资助贫困寄宿生1人。项目经费实际支出109.03万元,基本完成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绩效评价等级(打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评价人员(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2020年5月15日        (盖章)

注: 1.“评价等级”分为:优秀(目标完成率≥95%)、良好(95%>目标完成率≥85%)、合格(85%>目标完成率≥60%)、不合格(<60%)四挡,请根据各分项指标目标完成率的平均值,确定项目总体绩效评价等级。

    2.对跨年度的项目也需实施当年度评价,就当年项目实现情况进行评价。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当年无财政评价项目,故此栏无数据。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区属学校空调安装项目                                  

项目单位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主管部门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评价类型: 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 财政评价组□

 

                                    2020年5月25日

                           绍兴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负责人

戴志根

联系电话

85203217


地       址

胜利东路600号综合服务大楼

邮编

312000


项目起止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12月


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1830.00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1361.28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区财政

1830.00

 区财政

1361.28


其它


其它



实际支出(万元)

1361.28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计划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空调购置

1830.00

1361.28


支出合计

1830.00

1361.28


三、项目绩效情况



预  期

实  际


项目绩效目标及 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根据《绍兴市公办义务教育段学校教室及学生宿舍空调安装工程方案》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越城区中小学生学习和生活环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2019-2020年,全面完成公办中小学校主要室内场所的空调配置。2019年度越城区教育体育局计划完成1000台空调安装工作,预算控制金额1830.00万元。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区属学校空调安装工程是一项民生实事工程。2019年区教体局通过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对空调进行采购。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3468台空调的安装工作,实际价款为1701.91万元,本期支付1361.28万元。该项目的实施,显著改善了越城区公办中小学的硬件设施,优化了师生教育教学环境。


基本指标

具体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1、目标设定情况

(1)依据的充分性

3

3


(2)目标的明确性

2

2


(3)目标的合理性

2

2


2、目标完成程度

(1)目标完成率

5

5


(2)目标完成质量

5

5


(3)完成的及时性

8

8


3组织管理水平

(1)管理制度保障

4

4


(2)支撑条件保障

4

4


(3)招投标规范

2

2


4、项目实施效益

(1)提升学校硬件设施的作用

7

7


(2)对改善教育教学环境的作用

8

8


(3)群众满意度

10

10


业务指标得分小计


60

   60


1、资金落实情况

(1)资金到位率

5

5


(2)资金到位及时性

5

5


2、实际支出情况

(1)资金使用率

3

2


(2)支出的相符性

3

3


(3)支出的合规性

3

3


(4)支出的及时性

3

3


3财务管理状况

(1)制度的健全性

3

1


(2)管理的有效性

3

3


(3)会计信息质量

4

4


4、资产配置与使用

(1)制度的健全性

4

4


(2)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4

4


财务指标得分

小计

40

36


综合得分


97


评价等次


优秀


四、评价人员


姓  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字


吴建新

注册会计师

绍兴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程明珠

注册会计师

绍兴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金敏霞

助理

绍兴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填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五、评价报告文字部分(报告综述)

根据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2020年越城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计划》(越财监督〔2020〕4号)文件精神,我们接受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区教体局)委托,于2020年5月对区教体局区属学校空调安装项目实施了评价。评价工作通过座谈、查阅资料、询问等多种方式进行,在收集、汇总、整理业务和财务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绩效自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

根据《绍兴市公办义务教育段学校教室及学生宿舍空调安装工程方案》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越城区中小学生学习和生活环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区教体局计划根据学校的基础条件,按具备安装条件分二年(2019-2020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办中小学校主要室内场所的空调配置。2019年度越城区教育体育局计划完成1000台空调安装工作,预算控制金额1830.00万元。该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合理。

(二)项目执行情况

1、项目完成程度

区属学校空调安装由区教体局统筹规划,统一组织采购并划拨到各校。2019年度区教体局区属学校空调安装项目分两批招投标,第一批于2019年4月11日在绍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公开招标,一标由浙江中源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计划购置美的空调795台;二标由浙江恒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计划购置美的空调795台;第二批于2019年7月24日在绍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公开招标,由浙江吉泰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中标,计划购置格力空调875台;区教体局于2019年9月4日进行第二次重招,由浙江吉泰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中标,计划购置格力空调881台。合计计划采购空调3346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已完成3468台空调安装,并均完成验收。

2、项目管理水平

为加强对区属学校空调安装工作的领导,确保越城区公办中小学空调安装工程在统筹规划、设备采购、资金使用等方面制度的有效建立,区教体局制定了《越城区公办中小学空调安装工程实施方案》(越教体[2019]28号),明确全区空调安装工作由局财基科牵头实施,负责规划方案的制定,空调采购招标,线路改造和配电房建设的指导,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和设备资产管理,做好工程专项资金分配和拨付以及后续运营经费安排和使用管理等工作。并成立越城区公办中小学空调安装工程领导小组,项目的实施落实专人管理,积极加强项目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为强化财务管理职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区教体局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建维修有关经费报销附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基建维修经费的报销流程,做到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程序规范,权责分明。

3、资金落实情况

2019年,区教体局根据项目计划和经费补助预算指标,结合项目进度,合同要求,财政资金实际到位1361.28万元。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率100%。

4、实际支出情况

根据区属学校空调安装项目财务资料,经现场评价,截至2019年12月底实际支出1361.28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

预算金额

合同金额

结算金额

支付金额

支付率

浙江恒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830.00

397.85

 

391.98

 

313.58

80.00%

浙江中源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414.02

 

 

414.02

 

331.14

79.98%

浙江吉泰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440.25

 

 

436.21

 

349.09

80.03%

459.70

459.70

367.47

79.94%

合计

1830.00

 

1711.82

 

1701.91

1361.28

79.99%

通过对该项目会计资料的审核,资金支出与项目基本相符。上述实际已付金额占结算金额1701.91万元的比例为79.99%,符合合同付款要求。结算金额占预算金额的93.00%。资金支出的相符性、合规性、安全性较高。 

5、财务管理状况

该项目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较完善,能按照《财务报销工作手册》开展工作,资金的支付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和完整的审批程序通过对区属学校空调安装项目的抽查,该项目会计核算及时,进行专项核算,基本能反映区属学校空调安装项目专项资金的到位和支出情况。

6、资产的配置与使用

区属学校空调安装项目能按照区教体局《进一步明确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加强采购质量监督,并及时进行现场验收。同时结合《区属交替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项目形成的资产,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制,并指定专人负责空调使用。确保了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区属学校空调安装项目的实施,是一项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民生实事工程,有利于越城区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是实施越城区“十三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步骤的需要。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的硬件设施,优化师生教育教学环境,改善中小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对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具有重要意义。项目的实施凸显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力。

通过对受益学校在校师生的随机问卷调查显示:100%的教师和学生认为改善教学环境具有明显作用。该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提升学校硬件设施,使学生能够享受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对区属学校空调安装项目的总体评价教师满意度、学生满意度均达到100%。

评价小组认为该项目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管理基本到位,资金补助对象、范围重点突出,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达到绩效预期目标。但尚未制定与项目相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项目综合绩效情况,评价小组成员一致认为,该项目综合得分97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

在对区教体局区属学校空调安装项目的绩效评价过程中,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1、尚未制定与项目相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待建立和完善。

2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区教体局2019年计划完成1000台空调安装工作,实际安装3468台,与计划有一定差异。同时,区教体局空调采购计划安排资金1830.00万元,实际结算金额为1701.9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3.00%,预算执行率有待提高。

四、相关意见与建议

1、建立健全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和事中监督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五、附件

1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区属学校空调安装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得分表。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区属学校空调安装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得分表

 

基本指标

具体指标

分值

评价内容(标准)

对照情况

评价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业务指标

 

目标设定情况(7分)

依据的   充分性 

3

项目资金设立依据是否充分,充分:3分;一般:2分;没有:0分

《绍兴市公办义务教育段学校教室及学生宿舍空调安装工程方案》

3

目标的  明确度 

2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明确,明确:2分;基本明确:1分;不明确:0分

明确

2

目标的  合理性 

2

项目预定目标设置是否客观、合理,合理:2分;基本合理:1分;不合理:0分

客观、合理

2

目标完成程度(18分)

目标    完成率   

5

目标完成数/预定目标数   完成率≥100%:5分;90%(含)-100%:4分;80%(含)-90%:3分;70%(含)-80%:2分;70%以下:0分

3468/1000=346.8%,均完成验收

5

目标完成质量  

5

项目实施完成后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达到:5分;基本达到:2-4分;勉强达到:1分;未达到:0分

达到

5

完成的  及时性

8

是否按照预期时间完成,是:8分;基本按照预计时间完成:4-7分;拖延时间较长:1-3分;完全不及时:0分

按预期时间完成

8

组织管理水平(10分)

 

 

 

 

管理制度保障 

4

项目的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及落实到位,健全并到位:4分;健全但未完全到位的:3分;不健全的:0分

《财务报销工作手册》健全并到位

4

支撑条件保障 

4

实施组织机构设立、人员职责明确:4分;实施组织机构设立,人员职责不明确:3分;实施的组织机构未设立:0分

成立基建工程领导小组

4

招投标规范

2

招投标规范:2分;招投标不规范:0分

招投标规范

2

项目实施效益(25分)

提升学校硬件设施的作用

7

项目对提升学校硬件设施的作用明显:7分;较明显:4-6分;有一定作用:1-3分;无作用:0分。

作用明显

7

对改善教育教学环境的作用   

8

项目对改善教育教学作用显著:8分;较明显:4-7分;有一定作用:1-3分;无作用:0分。

作用明显

8

群众满意度

10

教师满意度、学生满意度满分各5分,没下降4%扣1分,扣完为止。

100%

10

财务指标

资金落实情况(10分)

资金    到位率   

5

资金到位率≥100%:5分;90%(含)-100%:4分;80%(含)-90%:3分;70%(含)-80%:2分;70%以下:0分

按照实际实施到位率100%

5

到位    及时性   

5

资金按照项目要求到位,及时到位的:5分;未及时到位:0分。

及时到位

5

实际支出情况(12分)

资金    使用率   

3

项目实际使用资金/项目预算资金-1:在±5%之内,3分;在±5-10%之间,2分;在±10-15%之间,1分;大于±15%,0分

预算执行率93.00%

2

支出的  相符性   

3

项目实际支出与预算或合同规定是否相符,是:3分;基本相符:2分;不是:0分

相符

3

支出的  合规性   

3

合规性,按规定专款专用的:3分;部分未做到专款专用:2分;挤占挪用的:0分

专款专用

3

支出的  及时性  

3

及时性,及时支付项目资金:3分;部分未做到及时支付:2分;全都未做到及时支付的:0分

及时支付

3

财务管理状况(10分)

制度的  健全性   

3

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3分;基本健全:1分;不健全:0分。

尚未制定与项目相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

管理的  有效性  

3

资金使用是否有完整的授权审批程序,是:3分;没有:0分。

有效

3

会计信息质量

4

会计信息是否真实规范完整,是:2分,否:0分;核算是否及时,是:2分,否:0分。

会计信息核算及时

4


资产配置与使用(8分)

制度的

健全性  

 

  

4

项目学校的资产管理制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建立健全:4分;基本健全:1-3分;未建立相关制度:0分。

          健全

4

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4

 制度是否得到执行,有效执行:4分;没有认真执行:0分。

        有效执行

4

总分

100


100


9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3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1万元,增长4.47%,主要原因是当年使用上年结转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5.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5.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60.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00.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24%。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区体育中心单位用车(已报废)。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指反映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事业运行以外的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6.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外的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2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

22.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

23.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支出、化解普通高中债务支出外的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24.教育(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25.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除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支出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2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和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2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群众文化、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文化创作与保护、旅游宣传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指反映除竞技体育、群众体育等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反映除残疾人康复、就业和扶贫、体育、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7.其他(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8.其他(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汇总)决算公开表.pdf


信息来源: 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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