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市越城区商务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商务局是全区主管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式成立于2011年,主要职责有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外经贸职责、原区经济贸易局地内贸管理和对外经济协调职责、原区商贸旅游局的商贸职责和发展培育现代服务业职责。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我区相关的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负责拟订经济对外开放战略和开拓国内外市场发展战略,协调经济对外开放格局;拟订并实施全区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
三、负责按规定承担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各类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
四、负责推动内外贸融合,推进国内外市场的开拓,促进市场信息平台和营销网络建设。
五、负责全区流通产业促进体系建设,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现代会展、电子商务等流通方式发展;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推进水泥散装化;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六、负责商品市场的规划引导及提升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进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配合上级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七、协调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的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八、负责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按规定承担商务领域行政综合执法;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九、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区出口品牌体系建设;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审核;指导我区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负责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规范机电产品出口秩序;指导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和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指导国际服务外包工作,推进技术进出口、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
十、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推动产业调整和技术升级;指导和组织对外招商工作,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和分析工作;牵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十一、负责按规定承担外商投资各类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协调服务业发展。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越城区商务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绍兴市越城区商务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绍兴市越城区商务局
2. 绍兴市越城区散装水泥服务中心
3.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委员会
二、绍兴市越城区商务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绍兴市越城区商务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645.3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21.07万元,增长85.73%。主要原因是:
我局于2018年8月正式启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采购项目,于2019年追加再生资源专项经费共778.54万元。
同时,我局在2019年开展便民放心早餐项目,追加了便民放心早餐项目资金438.9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61.4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708.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92.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6.27万元),占收入合计66.7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852.95万元,占收入合计33.3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3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82万元,占24.45%;项目支出1,918.00万元,占75.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08.5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68.42万元,增长130.85%。主要原因是:
我局于2018年8月正式启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采购项目。于2019年追加再生资源专项经费共778.54万元。
同时,我局在2019年开展便民放心早餐项目,追加了便民放心早餐项目资金438.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2.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66%。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61.08万元,增长131.44%。主要原因是:
1、我局于2018年8月正式启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采购项目。于2019年追加再生资源专项经费共778.54万元。
2、我局在2019年开展便民放心早餐项目,追加了便民放心早餐项目资金438.9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2.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5.68万元,占36.97%;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280.69万元,占16.5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88万元,占2.5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681.55万元,占40.27%;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60.47万元,占3.5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69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2.4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再生资源专项支出和便民放心早餐专项资金。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83.92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7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增加了相关人员支出,因此决算数比预算数有大幅增长。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57.3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1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相关人员支出,因此决算数比预算数有大幅增长。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5.49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未使用部分资金,因袭决算数比预算数有一定减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93.11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3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商贸事务支出中,增加了规上企业“亩产效益”项目规划、再生资源相关费用等支出,因此决算数较预算数有大幅度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80.6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加了政策兑现—2019年越城区小微企业出口信保费项目支出,因此决算数较预算数有大幅度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34.69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因此数额有降幅。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3.87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业年金基数调整,因此数额有减少。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42.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加了浙财企(2016)117号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浙财企(2016)37号—浙财企(2016)117号2017年度商务促进资金、浙财企(2018)96号—浙财企(2019)59号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因此决算数较预算数有大幅度增加。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438.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加了2018年度便民放心早餐项目扶持资金,因此决算数较预算数有大幅度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37.78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4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下旬进行了住房保障金额调整,因此数额有增幅。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0.01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因发放提租补贴人员未有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7.48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下旬进行了住房保障金额调整,购房补贴金额相应也进行了调整,因此数额有增幅。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4.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2.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2.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64%。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34万元,增长82.19%。主要原因是:
根据工作进度将于2020年底完成散装水泥预收款清退,因此增加了散装水泥相关宣传费用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16.27万元,占10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17万元,支出决算为1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2%,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进度,本年度有部分资金未使用。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23.17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工作进度,未使用部分资金,因此有决算数有小幅度减少。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60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51.67%,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进行支出,实际支出小于预定安排,因此决算数较预算数有小幅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5.6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未有进行因公出境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安排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占100.0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11万元,下降26.19%,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进行支出,实际支出小于预定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境费用产生。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60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51.6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访我局相关公务活动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进行支出,实际支出小于预定安排。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累计16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访我局相关公务活动等支出。接待16人次,3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绍兴市越城区商务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10个项目,共涉及资金1884.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4.23%。组织对2019年度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3.37%。
组织对“2018年便民放心早餐项目扶持资金”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8.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2018年便民放心早餐项目扶持资金”项目委托“绍兴通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的评价标准,经评定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7分,绩效评定为A级,项目开展情况良好,资金使用得当。
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当年未开展对其他部门(单位)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故此栏无数据。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绍兴市越城区商务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规上服务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项目及商贸专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规上服务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5万元,执行数为1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全区786家规上服务业企业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排除掉23家不符合要求企业后,共认定A档企业86家,B档企业447家,C档企业205家,D档企业25家;二是2019年年末,根据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对A、B、C档企业分别予以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差别化政策不够全面,由于亩产效益工作经验不足,导致差别化政策集中体现在土地使用税收减免上,仅部分有土地的企业享受到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二是面积核算标准需改进,部分服务业企业如物流园区、文化园区等,因自身企业特点,自有土地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不符,稀释了综合评价中各项指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加企业人工费用政策奖励;二是扩大差别化政策覆盖面。
附件3-1 | |||||||||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一般项目) | |||||||||
( 2019 年度) | |||||||||
单位名称(盖章):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资金)名称 | 规上服务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项目 |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宋世楠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9.1.1-2019.12.31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预算数(A) | 年度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8.5 | 18.5 | 100% | ||||||
其中:上级财政 |
| ||||||||
区财政 | 18.5 | 18.5 | |||||||
其他 | |||||||||
绩效指标 | 指标类别 | 二级指标名称 | 明细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C) | 全年完成值(D) | 目标完成率(D/C%)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规上服务业参评数量 | 786 | 786 | 100% | ||||
质量指标 | A类、B类企业占比 | 70% | 70% | 100% | |||||
时效指标 | 年底完成 | 100% | 100% | 100%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指标 | 激励企业 | 做好税收减免工作 | 减免ABC类企业当年土地使用税 | 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激励我区服务业企业保持高质量发展 | 开展部分行业亩产效益领跑者工作 | 开展物流、科技行业领跑者遴选工作 | 100% | |||||
年度目标 | 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 |||||||
建立限上服务业企业分类分档、公开排序、动态管理的综合评价机制,配套实施差别化的资源要素配置政策,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促进创新强、亩产高、效益好、质量优的服务业企业加快发展,为推进我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 对全区786家规上服务业企业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排除掉23家不符合要求企业后,共认定A档企业86家,B档企业447家,C档企业205家,D档企业25家。 2019年年末,根据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对A、B、C档企业分别予以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 ||||||||
项目总体绩效评价得分 | 指标得分(93) 执行率得分(93) | ||||||||
项目总体绩效评价等级(打√) | 优秀R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 ||||||||
评价人员(签字): |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 2020年 月 日 (盖章) | ||||||||
注: 1.“评价等级”分为:优秀(目标完成率≥95%)、良好(95%>目标完成率≥85%)、合格(85%>目标完成率≥60%)、不合格(<60%)四挡,请根据各分项指标目标完成率的平均值,确定项目总体绩效评价等级。 | |||||||||
2. 对跨年度的项目也需实施当年度评价,就当年项目实现情况进行评价。 3. 各绩效指标权重均分,总权重80%,预算执行率权重20% |
商贸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年建成4家夜宵城;二是鲁迅中路列入省级高品质步行街试点街区;三是编制完成《绍兴古城保护利用鼓励产业及负面清单》,推进古城保护利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推进进度有待加快;二是预算使用预估有差距。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将继续加速推进高品质步行街的建设;二是提高预算编制与项目实际开展的贴合度。
附件3-1 | |||||||||||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一般项目) | |||||||||||
( 2019 年度) | |||||||||||
单位名称(盖章): | 越城区商务局 | 填报日期: 2020年5 月 14日 | |||||||||
项目(资金)名称 | 商贸专项经费 |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孟兰兰 18057528719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9.1.1-2019.12.31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预算数(A) | 年度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 | 19.8 | 99 | ||||||||
其中:上级财政 |
| ||||||||||
区财政 | 20 | 19.8 | |||||||||
其他 | |||||||||||
绩效指标 | 指标类别 | 二级指标名称 | 明细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C) | 全年完成值(D) | 目标完成率(D/C%)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举办促销活动 | 3次 | 3次 | 100 | ||||||
数量指标 | 完成方案编制 | 2个 | 2个 | 100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 | 推进夜宵城建设 | 4家 | 4家 | 100 | ||||||
社会效益 | 活动群众参与度 | 30万人次 | 30万人次 | 100 | |||||||
社会效益 | 推进高品质步行街建设 | 1条 | 1条 | 100 | |||||||
年度目标 | 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 |||||||||
举办消费促进月和金秋购物节系列活动,进一步扩大消费,促进消费升级;通过夜宵城建设规划方案编制推进夜宵城建设;通过高品质步行街规划方案的编制,争取鲁迅中路列入省级高品质步行街试点。 | 通过举办消费促进月启动仪式、夜间消费节、新零售生活节和、汽车展销会等系列促消费活动,更好地营造了全区促消费氛围,推动消费升级;全年建成4家夜宵城;鲁迅中路列入省级高品质步行街试点街区;编制完成《绍兴古城保护利用鼓励产业及负面清单》,推进古城保护利用。 | ||||||||||
项目总体绩效评价得分 | 指标得分(94 ) 执行率得分(94) | ||||||||||
项目总体绩效评价等级(打√) |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 ||||||||||
评价人员(签字): |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 2020年 月 日 (盖章) | ||||||||||
注: 1.“评价等级”分为:优秀(目标完成率≥95%)、良好(95%>目标完成率≥85%)、合格(85%>目标完成率≥60%)、不合格(<60%)四挡,请根据各分项指标目标完成率的平均值,确定项目总体绩效评价等级。 | |||||||||||
4. 对跨年度的项目也需实施当年度评价,就当年项目实现情况进行评价。 5. 各绩效指标权重均分,总权重80%,预算执行率权重20% |
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本单位当年无财政评价项目,故此栏无数据。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评价项目:越城区便民放心早餐项目
评价结果: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的评价标准,经评定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7分,绩效评定为A级。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22万元,增长13.00%,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了相关日常费用。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绍兴市越城区商务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其他用于办公用品采购事务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指用于服务业专项、商贸事业发展专项、招商引资专项的项目支出。
19.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指用于政策兑现—2019年越城区小微企业出口信保费的项目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指用于商业服务业中涉及扶持企业发展的相关费用。
2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是指商业服务业中除政策涉及企业扶持项目外,其他特定开展项目的扶持资金。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租房补贴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7.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是指用于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相对于收支的专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