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中小学,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越城区教体局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28日
越城区教体局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教厅函〔2020〕102 号)的重要精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提高我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控辍保学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义务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一件大事,对于保障公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素质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目标任务
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不让一个学生失学,确保我区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教体局成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戴志根 党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胡晓旭 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兼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孙建林 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骆建江 教育科负责人
王晓海 督导室负责人
章旭锋 办公室副主任
沈木根 财基科负责人
马小光 安监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科。办公室主任由骆建江担任。以上成员若有变动,由所在科室相关人员自然接替。办公室负责部署、协调“控辍保学”工作;局机关相关处室根据职责负责相关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制,明确职责,抓责任防辍
执行控辍保学包干工作制。区教体局学校联系干部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区教体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各校联系干部、各学校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复学、保学基本制度情况,协助、指导街道(镇)办事处(政府)开展工作。
各校联系干部负责指导学校按照政策抓好落实,检查指导相关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主动与当地街道(镇)办事处(政府)、社区(村)对接在校流失学生信息。
各学校要严格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规范学籍建立和变动手续;健全失学、辍学学生报告机制;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访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发现学生逃学旷课、辍学、存在监护缺失或不良行为等隐患的,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联系,提醒、督促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履行责任;建立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台账。
(二)拓宽渠道,多措并举,抓宣传防辍
1.抓好校内防辍宣传。各学校要通过总结表彰、励志演讲、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广泛宣传知识决定命运,奋斗决定未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远大理想,在校内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的校风、班风、学风。
2.用好媒体宣传防辍。各校、各班要通过学校公众号、家长班级Q群、微信群等,传播正能量,向当大家长广泛宣传新时代读书的重要意义。尤其对已经辍学的或推迟入学、存在辍学可能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开学期间要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反复对未及时回校学生家长进行家访,使家长和孩子改变辍学念头,直至返校复学。
(三)求真务实,雷厉风行,抓家访防辍
1.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开学当天,学校要及时统计未到校学生名单,及时摸清该生去向、原因及家庭基本信息。开学一个月后,对省里下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等疑似辍学名单和未在本地入学的户籍新生须重点核查,实行动态更新与销号管理。各校核查结果要以学期为单位分类建立未入学及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切实做到“一家一案,一生一案”。
2.落实学生辍学报告制度。针对未及时回校的学生,要层层汇报。开学当天统计报告至学校领导,第二天报告至学校联系干部,第三天将无故未按时回校的学生统一上报区教体局。对开学三个月后核查无故没有返校的学生,相关学校须及时上报当地街道(镇)办事处(政府)和区教体局。
3.开展“走千家访万户”活动。开学季是加强控辍保学、密切家校联系的最佳时期。开学第一周,各校要立即行动,对无故不及时回校的学生及时开展家访工作,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户,持续家访,直至劝返入校。
4.完善学籍管理。各校要加强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学籍系统)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学生辍学复学信息。对省里下达疑似辍学名单以外的新增辍学学生,必须先通过省学籍系统的全国学籍查询功能比对是否有学籍。若没有学籍记录,应通过“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管理”的“新增”按钮,将人员现状、家庭情况、父母联系方式、相关部门意见等信息反馈上报。
(四)创新德育,激活教学,抓管理防辍
以德育为首,以教学为中心,是学校的立足之本。抓好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是提高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成效的关键之举。
1.抓好榜样励志活动。扶贫先扶志,控辍先控心。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传输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积极向上、自强不息的精神。开学第一、二周,各校要充分的利用校会、班会以及国旗下的讲话,总结表彰优秀学生,进行励志演讲,前途理想教育,传播正能量。
2.抓好结对帮扶工作。各校要特别关注弱势群体,对学校内的学困生、后进生、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学生给予特别关注,要细致排查,分类建档,精准帮扶。
3.精准实施教育资助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4.做好残疾儿童教育安置。积极构建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辅的教育安置体系。各校要重视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质量,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各类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要定期送教上门,保障送教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完善制度。各校要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制,切实建立起单位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分解责任,权责明确、制度严明、措施得力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果。区教体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各校的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二)调查摸底,掌握数据。各校对本学区户籍名单和各级部门下发疑似辍学名单要严格排查,准确掌握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和入学情况。特别要利用寒暑假时间,组织学校领导、教师定期对学生进行家访,全面了解学生情况,做好有辍学苗头学生的思想工作。各校要建立完备的控辍保学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学校工作方案、领导小组、责任分工、工作通知、控辍名册(总表、分类档案)及“一生一案”登记表,要求全面、准确记录缓学、休学、出国离境、疑似辍学、其他减少等学生的姓名、班级、离校时间、离校原因、学生去向、父母信息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并每学期核查更新。
(三)加强督查,提高实效。各校联系干部应在每学期开学1个月后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情况督查,督查结果纸质签章后报教育科。区教体局也将组成专项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各校在控辍保学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并协助解决。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推广;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推诿扯皮,造成当地生源大量外流影响大局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关于XXX等学生疑似辍学的报告
2.越城区中小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情况督查表
3.越城区失学辍学儿童控辍保学“一生一案”登记表
附件1
关于XXX等学生疑似辍学的报告
街道(镇)办事处:
经核查,XXX等X学生(见名单)为20 学年我校学区内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学生,全国中小学查询结果为无就读记录,疑似辍学。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46号)文件要求,特向其户籍所在街道、社区报告备案并协同排查。
学校联系人: 电话:
疑似辍学学生名单
姓名 | 性别 | 居民身份号码 | 居委会 | 户籍详址 |
附件2
越城区中小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情况督查表
学校名称: 联系干部: 督查时间:
序号 | 学校名称 | 是否成立领导小组 | 是否制定工作方案 | 是否召开动员会 | 是否建立辍学学生花名册 | 失学、辍学人数(人) | 是否落实劝返责任人 | 每位辍学学生开展劝返工作是否不少于3次 | 是否有劝返工作记录 | 是否建立控辍保学档案 | 本学期家访学生数(人) | 本学期访总次数(次) | 本学期返复学人数(人) | 存在问题 | 整改意见 |
1、失学:因家庭困难、疾病等失去上bai学机会或中途退学。辍学:中途离开学校,停止学习。
2.本表每学期开学1个月后,由学校联系干部负责填写,督查结果学校盖章、联系干部签字后送教育科。
附件3
越城区失学辍学儿童控辍保学“一生一案”登记表
适龄儿童基本信息 | 姓名 | 性别 | |||
出生年月日 | 身份证号 | ||||
监护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户籍(家庭) 地址 | 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 | ||||
失学辍学信息 | 属于失学还是辍学 | 所在学校 | |||
所在年级 | 学籍号 | ||||
辍学时间(最近) | 辍学原因 | ||||
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人信息 | 教育系统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
当地镇街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
控辍保学措施 |
劝返就读情况记录1 | 劝返次数及劝返人员 | 第 次劝返 | 第 次劝返 |
劝返人员: | 劝返人员: | ||
劝返时间 | |||
劝返就读 情况记录 | |||
学生本人意见(签名) | |||
家长(或监护人)意见 (签名) | |||
劝返就读情况记录2 | 劝返次数及劝返人员 | 第 次劝返 | 第 次劝返 |
劝返人员: | 劝返人员: | ||
劝返时间 | |||
劝返就读 情况记录 | |||
学生本人意见(签名) | |||
家长(或监护人)意见 (签名) | |||
工作结果简述 | 经过 次劝返后, 年 月 日(已经 尚未)返校上课。 |
注:1.对辍学学生,政府、教育部门和家长要积极主动耐心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及时动员学生返校就读,原则上劝返次数要达到3次以上(含)。2.未入学儿童无学校、学籍信息可留空。3.工作结果简述栏在劝返成功后据实填写,如第四次仍未劝返成功,可在本栏如实填写情况。
2.失学指因家庭困难、疾病等失去上学机会或中途退学。辍学指中途离开学校,停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