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
做好社区、村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抓基层打基础的一场大考。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结合本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对社区、村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村组织换届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树起高质量鲜明导向,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统领,夯实党的执政根基,选优配强社区、村组织班子,为推动街道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紧紧围绕选出忠诚担当好头雁、堪当重任好班子、创业奋进好气象、风清气正好生态、干群齐心好局面的“五好”目标开展换届。总的原则要求: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相统一。旗帜鲜明加强党对换届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依法依规抓换届,充分保障党员群众民主权利,使换届成为党组织领导基层自治的生动实践。二是坚持从严从紧与实事求是相统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换届精神,严格落实换届要求,牢牢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唯实务实贯穿换届全过程。三是坚持干事导向与选人导向相统一。紧紧围绕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为深化“契约化”共建、“五星3A”“五星和美”创建、乡村振兴奠基赋能,坚持以实践实绩标准选好人,以鲜明用人导向激发干事创业新动能。四是坚持注重目标与注重效果相统一。牢固树立实效标准,换届既重结果又重过程,既换好人又建好机制,既换好届又干好事业,确保真正取得好效果。五是坚持稳中求进与以进固稳相统一。深刻把握换届复杂形势,处理好创新实践和稳妥稳慎的关系,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确保换届健康有序开展。
二、换届范围及时间安排
本次社区、村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范围为全街道10个社区和1个行政村。换届选举工作于2020年10月开始到2021年1月底完成,不得延期。具体按照先党组织、后居(村)民委员会、再居(村)务监督委员会和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顺序进行。
三、工作举措
(一)选优配强社区、村组织班子。一是全面推行“一肩挑”。按照全面推行、应挑尽挑原则,通过法定程序把社区、村党组织书记选为居(村)委会主任、经济合作社负责人。优化“一肩挑”实现路径,通过推行候选人(自荐人)“亮、述、问、评”四步法、搭建干事展示平台、强化选举引导等方式,提高人选群众知晓率和认可度。二是增强班子整体功能。科学设置社区、村“两委”班子职数及成员人数,鼓励交叉任职。科学设定社区、村 “两委”班子岗位,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原则上应兼任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党组织纪委书记原则上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支持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通过选举兼任社管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通过选举兼任社监会成员。三是注重提高人选质量。注重改善班子年龄结构,选拔一批有理想有学历、懂经济懂技术、敢作为敢担当的优秀青年进班子,促进干部队伍年轻化。拓宽选人视野,注重从在外优秀人才、农村致富能手、退役军人等人员中选人,大力选拔优秀大学生进班子,尤其注重把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大考中勇于担当、表现突出的优秀人员选进来。严格准确把握候选人(自荐人)“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资格条件及细化情形,全面实行社区、村级班子成员任职回避。
(二)把牢社区、村换届重点方面。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全过程,将中央精神和各级党委要求全面落实到设置资格条件、制定选举办法、明确纪律规定等各项工作中。二是推选好居(村)民代表、社员代表。设置适当的居(村)民代表资格条件,实行资格审查,提高代表素质和议事能力。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组织成员和符合条件的党员推选为居(村)民代表,提高党员在居(村)民代表中的比例,总体比例不低于上届。建立完善居(村)民代表退出机制,明确居(村)民代表自行终止和取消资格情形,强化代表日常履职监管。社员股东代表人数一般与村民代表数量相当,具体可根据村经济合作社社员股东规模确定
(三)推动干事创业与社区、村换届良性互动。一是紧密结合中心工作。把社区、村换届融入事业全局来谋划,促进换届工作与“两手硬两战赢”“六稳”、“六保”、拆迁等中心任务紧密融合,与乡村振兴、“五星3A”“五星和美”创建巩固同步推进,努力营造“边干边换、以换促干”的良好氛围。二是实行先定事后选人。完善候选人(自荐人)竞职承诺、干事承诺、辞职承诺、落选承诺“四项承诺”,突出干中识人、凭实绩选人导向,让人选在干事中赢得选票。三是密切联系干部群众。全面开展社区、村干部“包网入户”行动,每名社区、村干部包联1个以上网格,走遍网格内所有住户,听意见、问需求、办实事。重视社区、村干部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加强教育引导,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使换届成为凝心聚力干事的重要实践。
(四)确保社区、村换届平静安静。一是树正换届选举风气。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广泛宣传“十严禁”“十不准”换届纪律,让红线意识深入人心。严格实行候选人(自荐人)、换届工作人员选前谈话制度,逐人签订纪律承诺书,做到换届纪律知晓率、谈心谈话率、签订纪律承诺书“三个100%”。二是严肃换届选举纪律。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对拉票贿选、打招呼等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做到有报必查、露头就打。防范拉票贿选的新形式新变种,及时刹住影响、干扰和破坏换届选举的“暗流”“小动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落实信访举报快查快办机制,加强源头稳控,对查证属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诬告陷害的及时澄清正名。
(五)完善社区、村治理体系。一是推动班子亮相履新。及时抓好选举后续工作,全面开展“第一访”“第一课”“第一诺”活动,选择一件群众关注的实事立即开干,以实际行动增强民意基础。二是加强选后监督管理。推进社区、村监察联络站建设,压实监督委员会监管责任,对社区、村干部和社区、村发生重大廉政问题的,倒查监督委员会主任责任。规范落实党务居(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社区(村)主职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实行区级对社区(村)巡察全覆盖。三是健全组织运行机制。健全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深化落实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制度,统筹抓好共青团、妇联、民兵、调解、治保等社区、村配套组织建设,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其他各类组织各司其职、协调运转的社区、村治理架构。
四、重点环节和要求
(一)社区、村党组织换届选举。采取“两推一选”办法,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号召力。
1.先行呈报审批。社区、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一般提前1个月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2.党员和群众推荐。召开党员和居(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本届党组织班子及成员的述职报告,对现任社区、村、党组织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下届社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党员和群众推荐票数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得票数较低的不得确定为候选人。
3.街道党工委推荐。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社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社区、村党组织。
4.组织考察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社区、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组织考察。街道考察组在考察中要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并会同区级有关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审查和考察情况反馈社区、村党组织。社区、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组织考察和资格条件审查情况,研究确定下届社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在社区、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并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4.精心组织大会选举。社区、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时按先选举产生委员,再由委员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的程序进行。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进行,采取无候选人自荐直选方式进行,引导村民积极有序参与、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1.推选好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主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或参加自荐竞职后,不能再担任村选举委员会主任,可由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本村熟悉选举工作法律法规、热心为村民服务、倾听村民意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威望较高的选民担任,也可由符合条件的街道干部担任。
2.制订好村选举办法。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依法拟订具体的选举办法,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街道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组应加强指导把关,确保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依法依规,内容具体详细,程序规范可操作,提高一次性选举成功率。
3.组织好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开展选民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和公告,充分保障选民民主政治权利。
4.推选好村民代表。积极引导村民把遵守法律、顾全大局、办事公道、有一定议事能力、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村民推选为村民代表。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组织成员和符合条件的党员推选为村民代表,有效提高党员在村民代表中的比例。通过专职专选,保证妇女代表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5.组织好投票选举。科学合理设置选举现场和投票站,全面实行秘密写票制度,设立秘密写票处,确保秘密写票和投票过程不受干扰。原则上不设流动票箱,确因特殊情况需设立的,须经街道审核同意后设置,并报区指导机构备案。规范委托投票和代写行为。探索分批投票,有效维护投票现场秩序,保障选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按照《浙江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浙民基(2020)7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居(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居(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由居(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一般由居(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居(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文化知识,其中至少有1人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原则上应兼任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纪委书记兼任。除列为居(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的社区(村)党组织成员外,其他社区(村)党组织成员、居(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其近亲属、村文书、报账员,均不得列为居(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当选的应宣布无效。
(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由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采取等额选举方式选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董事会一般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共3-7人组成,监事会一般由监事长和监事共3-5人组成。董事长由董事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要通过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监事长由监事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要通过法定程序把有社员股东资格的党组织副书记、纪委书记、纪检委员或者负责纪检工作的委员选为监事长(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五、组织领导
(一)从严压实责任。街道建立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协调与督促推进。下设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和工作指导组,具体督促、指导、协调、处置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各社区联系领导要将社区组织换届作为阶段性工作重点,加强联系协调与督促检查,及时帮助解决换届选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二)精准开展指导。要认真调查摸底,把握各社区的特点和情况,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实际操作的规范化水平。建立群众参与监督制度,实行全程公开,增强换届选举的透明度、公信度。健全换届选举重大问题报告和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加以解决,以保证整个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全面形成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换届政策纪律,把握宣传口径和时度效,营造良好换届氛围。要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放到重要位置,高度重视防范政治风险、政策风险、涉法风险、贿选风险、稳定风险、舆情风险和疫情风险,建立风险防范处置应急预案,落实重大事项、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制度。坚持实践实干实效,坚决防止盲目赶进度、为创新而创新、搞“花架子”博眼球等形式主义问题,确保整个换届平静安静、稳妥有序。
中共塔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塔山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