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现将《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采购单位要按照《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编制本单位2021-2022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实施计划,严格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在具体操作中如遇到问题,可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联系电话:85221643)。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2021年1月20日
越财采〔2021〕2号(转发省2021-2022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