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爱卫会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与冬春季疫情防控、流感等其他流行病防治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聚焦健康科普宣传、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市容环卫、病媒生物防制、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难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圆满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行动)阶段
专项行动自2021年1月始持续至2021年12月底,常年常态化开展,以季度为单位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1年1月初-2021年3月底,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年版)完成各项整治,做好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明查准备。
第二阶段:2021年4月初-2021年6月底;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年版),全面整改省级明查反馈的问题,在点位整改的基础上,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巩固省级明查成效。
第三阶段:2021年7月初-2021年9月底;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年版),继续开展整治,盯牢督实环境卫生、市容秩序、重点场所卫生等城市管理中容易反弹回潮的问题,确保取得长效,做好全国爱卫办专家组暗访检查准备。
第四阶段:2021年10月初-2021年12月底;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年版),巩固提升原有整治成效,精益求精,抓好常态化管理,做好全国爱卫办专家组暗访检查准备,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二、整治(行动)项目
参照部门行业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和现场暗访表,对以下工作和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和行动。
(一)健康科普全面宣传。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各镇街、爱卫会成员单位组织实施。通过媒体、健康宣传阵地、其他方式等展开爱国卫生和健康系列宣传。
(二)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镇街实施。对农贸市场的防疫工作、出入口四项公示情况、市场保洁和管理秩序、病媒生物密度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
(三)市容环卫专项整治。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镇街、爱卫会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对各类公共设施、环卫设施、门前三包情况、十乱现象整治、公共水域、建筑工地、流动摊点等进行专项整治。
(四)五小行业专项整治。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各镇街实施。对亮证和监督管理信息公示情况、三防设施规范安装、消毒情况及相关五小行业的专项检查。
(五)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整治。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各镇街实施。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防制设施、四害密度、孳生地清理情况进行专项整治。
(六)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由各镇街组织实施。对城乡结合部的环卫、五小行业管理、公厕卫生管理、健康教育、十乱现象、病媒生物防制、废品回收点等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层层推进。各镇街、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工作,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要求,认真研究制订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工作部署推进,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要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做到点位问题整改个个到位,加大健康科普宣传力度,以点带面推进全面整治。
(二)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各镇街、各牵头部门要集中精力、克难攻坚,全面摸排所辖区块内的五大整治点位和健康科普宣传情况,要突出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东南西北中方位一个不缺,重点点位一个不漏,对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部位开展连片集中整治,真正做到全方位全覆盖整治。
(三)长效监管,巩固提高。各镇街、各牵头部门要将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及健康科普宣传与疫情防控工作、日常督查整改工作相结合,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升群众防病能力和文明卫生素养,不断巩固提高创卫成果。
各镇街、各牵头部门请于2021年3月10日、6月11日、9月13日下班前将(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素材报送区爱卫办。联系人:施洁,联系电话:88320291
越城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