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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666173979J/2021-87891 组配分类: 下属机构
发布机构: 区建设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21-1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

发布日期: 2021- 10- 18 17: 27 来源: 区建设交通局 浏览次数:

机构负责人 楼克平
机构职能

(一)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实施,拟订有关开发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市、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和功能布局,做好区域内的开发、建设和及相关管理工作。

(三)负责编制湿地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负责编制湿地现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计划;负责建设项目的概、预、决算的评审工作。

(五)负责湿地区域内拆迁政策制定等行政辅助工作,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保障湿地开发、建设所需的融资工作。

(七)负责所属资产的管理。

(八)负责土地出让前期相关工作。

(九)负责引进项目落户后的联系服务工作。

(十)完成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0575-85225525
机构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9月16日至6月30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间(7月1日—9月15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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