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1-
10-
18
17:
27
来源:
区建设交通局
浏览次数:
机构负责人 | 楼克平 |
机构职能 | (一)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实施,拟订有关开发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市、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和功能布局,做好区域内的开发、建设和及相关管理工作。 (三)负责编制湿地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负责编制湿地现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计划;负责建设项目的概、预、决算的评审工作。 (五)负责湿地区域内拆迁政策制定等行政辅助工作,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保障湿地开发、建设所需的融资工作。 (七)负责所属资产的管理。 (八)负责土地出让前期相关工作。 (九)负责引进项目落户后的联系服务工作。 (十)完成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联系方式 | 0575-85225525 |
机构地址 | 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9月16日至6月30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间(7月1日—9月15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