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区政府部门(单位) > 区综合执法局(区城管局) > 财政预决算
  • 信息索引号:

    11330602MB0X687182/2021-87690

  •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2021-10-08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绍兴市越城区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

发布日期: 2021- 10- 08 14: 30 浏览次数:


目录

一、概况.............................................................................................(1)

(一)单位职责.................................................................................. (1)

(二)机构设置...................................................................................(1)

二、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2)

三、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1)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1)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2)

四、名词解释.......................................................................................(17)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1.承担管辖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桥涵及附属设施 路灯、雨水管线、雨水泵站 )等的具体管理工作。

2.负责管辖范围内城市道路的挖掘、占道等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道路日常维修统筹具体事务

3.负责老城区内有机更新维修项目的实施

4.参与制定管辖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年度大、中修计划

5.负责古城内河河坎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相关交管设施的管理服务工作

7.承担管辖 围内城市夜景亮化、路灯等管 理的具体工作;参与 编制全区夜景亮化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参与拟订城市亮化的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

8.承担供排水、相关燃气设施等公用事业管理的具体事务。

9.承担管辖范围内节水管理的具体事务。

10.完成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绍兴市越城区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挂综合科牌子)、管理科、亮化科、公用事业科和节水科。

二、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7,699.82万元,支出总计7,699.8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3,529.89万元,增长84.65%。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编18人,2020年在编27人,及1人退休,下半年滨海、高新、市级事权下放、人员划转,故人员经费、项目经费都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699.8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69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88.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810.9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69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61万元,占7.96%;项目支出7,087.21万元,占92.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699.82万元,支出总计7,699.82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3,529.89万元,增长84.65%。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编18人,2020年在编27人,及1人退休,下半年滨海、高新、市级事权下放、人员划转,故人员经费、项目经费都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80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41%,主要原因是2020年下半年滨海、高新、市级事权下放、人员划转,故人员经费、项目经费都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8.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51%。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1.05万元,下降-6.74%。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20年有3810.94万元作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8.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9.00万元,占13.6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68万元,占1.23%;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3,245.72万元,占83.46%;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66.47万元,占1.7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8.46万元,支出决算为3,88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1%,主要原因是2020年年初预算在编18人,2020年末在编27人,及1人退休,下半年滨海、高新、市级事权下放、人员划转,故经费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93.84万元,支出决算为49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年初预算在编18人,2020年末在编27人,及1人退休,下半年滨海、高新、市级事权下放、人员划转,故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76万元,支出决算为3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年初预算在编18人,2020年末在编27人,及1人退休,下半年滨海、高新、市级事权下放、人员划转,故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88万元,支出决算为1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年初预算在编18人,2020年末在编27人,及1人退休,下半年滨海、高新、市级事权下放、人员划转,故经费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8.96万元,支出决算为4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年初预算在编18人,2020年末在编27人,及1人退休,下半年滨海、高新、市级事权下放、人员划转,故经费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7.02万元,支出决算为1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年初预算在编18人,2020年末在编27人,及1人退休,下半年滨海、高新、市级事权下放、人员划转,故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下半年滨海、高新、市级事权下放、人员划转,故经费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45.7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下半年滨海、高新、市级事权下放、人员划转,故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2.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2.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41.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10.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49%。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10.94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0年因工作业务关系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10.9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10.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3,810.94万元,占100.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11.73万元,支出决算为3,81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9%,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当年未完工,需第二年完工后支付款项。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年初预算为4411.73万元,支出决算为381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当年未完工,需第二年完工后支付款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出国(境)费用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0团组,累计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团组,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比2019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7.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9.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9.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7.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37%。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绍兴市越城区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2辆轿车和1辆面包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绍兴市越城区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3276.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4.25%。组织对2020年度城市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市政公用)、市政公用有机更新项目、(2019预算局年初预算288)工程车采购及运行维护经费等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810.9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当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组织对本部门下属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绍兴市越城区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在2020年度决算中反映“市政公用有机更新项目”“及城市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市政公用)项目”2个绩效自评结果。

市政公用有机更新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8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58.4万元,执行数为1460.95万元,完成预算的88.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启动有机更新项目6个;二是完成有机更新项目6个:三是工程合格率≥100%;四是设施正常运行率≥9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有待提高;二是工程启动及完成进度可以适当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更合理的预算,提高执行率;二是项目尽早启动,按时保质保量完工。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般项目)


    2020年度            编号           



项目名称

市政公用有机更新项目


主管部门

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实施单位

绍兴市越城区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658.4

1460.95

10

88.10%

8.8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744.7

561.92





      上年结转资金

913.7

899.03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有机更新支出是通过维护完成市区道路桥梁、雨水系统(含泵站)、路灯、亮化、路名牌、停车诱导系统维护及落实市长热线、议案提案市民诉求、城市创建等各类应急性、临时性工作社会应急处理等维护管理工作,达到管理部门考核标准,完善城区基础配套设施。

顺利启动、完成6只有机更新项目,分别为路灯维修项目、亮化维修项目、西郊路养护示范路提升改造项目、鲁迅故里周边街区道路微更新项目、城西区块人行道畅通项目、人行道护栏改造提升工程,完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提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

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

指标1

启动有机更新项目6个

6

10

10



指标

指标2

完成有机更新项目6

6

10

10



质量时效

指标1

工程合格率

100%

20

20



时效时效

指标1

按工期完成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

设施正常运行率≥95%

设施正常运行率≥95%

20

20



指标2

路灯照明率

≥100%

20

20



总分

100

98.8



自评结论

优√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9080分(含)为8060分(含)为,低于60分为


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指标权重: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换算好后填入相应得分栏。













 城市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市政公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77.54万元,执行数为5004.26万元,完成预算的91.3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道路维养447.59万平方米;二是雨水泵站维养11座;三是桥梁养护270座;四是雨水管线清掏335.08公里;五是路灯维养26816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资金管理和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般项目)


   2020 年度            编号           



项目名称

城市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市政公用)


主管部门

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实施单位

绍兴市越城区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477.54

5004.26

10

91.36%

9.14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5297.54

4851.63





      上年结转资金

180

152.63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城市公共设施维护支出,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通过维护完成市区道路桥梁雨水系统(含泵站)、路灯、亮化、路名牌、停车诱导系统维护及落实市长热线、议案提案市民诉求、城市创建等各类应急性、临时性工作社会应急处理等维护管理工作,达到管理部门考核标准,完善城区交通配套设施。通过日常维护管理,机械设备完好,市区道路整洁,平整。护栏整洁美观,桥梁安全、干净,水泵站运行正常、设备完好,启动城市亮化工程改造全部采用能耗低、亮化效果好的新型灯具,提高了市区的照明度,古城绍兴夜景明亮美丽,提升了市民的安全感;通过落实市长热线、议案提案处理及信访工作,行风效能承诺服务,杜绝未按时完成处理,处理不当造成的重复投诉、受理或无处理记录,对市民合理的维修指令或其他要求及时处理并执行。

经过2020年度市政园林维养工作人员的努力,顺利完成除中兴路、解放路外的278.67万平方米城市道路、18553盏路灯、7座雨水泵站、61处亮化等市政公用设施维养工作,新增三山公园山体亮化,9月新增中兴路、解放路168.92万平方米城市道路、8263盏路灯、4座雨水泵站、6处亮化等市政公用设施,机械设备完好,市区道路整洁,平整;及时处置市长热线、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提升行风效能服务,跟踪处置重复投诉、受理案件,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妥善处置各类道路应急案件和强降雨、台风、下雪等应急天气问题;制定新一轮城市道路、桥梁、路灯及其他附属设施的考核办法。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

指标

指标1

道路维养278.67万平方米

447.59万平方米

15

15



指标2

雨水泵站维养7座

11

15

15



指标3

桥梁养护191座

270

15

15



指标4

雨水管线清掏248公里

335.08公里

10

 

10

 



指标5

路灯维养18553

26816

15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

设施正常运行率≥95%

设施正常运行率≥95%

10

10



指标2

亮灯率≥99%

≥99%

10

10



总分

100

99.14



自评

结论

√     □      □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9080分(含)为8060分(含)为,低于60分为


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指标权重: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换算好后填入相应得分栏。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无财政评价项目。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无部门评价项目。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指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信息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