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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

    330602ZF630000/2021-87674

  •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区医保分局

  • 发文日期:

    2021-10-08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决算公开报告(2020年度单位本级)

发布日期: 2021- 10- 08 10: 13 浏览次数:


目录

一、概况.........................................................................................................1

(一)部门(单位)职责.................................................................................1

(二)机构设置...............................................................................................2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3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1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2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2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2

四、名词解释..................................................................................................15

附件................................................................................................................19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全区医疗保障相关配套政策和工作规划。

2. 组织实施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标准。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3.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4.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指导监督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工作。

6.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深化全区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配合省、市推进“智慧医保”建设,推进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实现医保资金可负担、能持续。

10.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区域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基金监管科、综合业务科。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457.83万元,支出总计1,457.8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1,296.16万元,增长801.7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新成立,2019年8月起独立核算,2019年数据仅为8-12月数据,2020年为全年数,因此2020年较2019年增长率较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57.8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45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57.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5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86万元,占17.07%;项目支出1,208.97万元,占82.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57.83万元,支出总计1,457.83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1,296.16万元,增长801.7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新成立,2019年8月起独立核算,2019年数据仅为8-12月数据,2020年为全年数,因此2020年较2019年增长率较高;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1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8.48%,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2019年体检经费项目支出1161.09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中。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7.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96.16万元,增长801.7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新成立,2019年8月起独立核算,2019年数据仅为8-12月数据,2020年为全年数,因此2020年较2019年增长率较高。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7.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6万元,占0.79%;卫生健康(类)支出1,428.83万元,占98.0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7.54万元,占1.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8.08万元,支出决算为1,45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8.48%,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2019年体检经费项目支出1161.09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中。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5万元,支出决算为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新招录公务员1名,其人员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2万元,支出决算为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新招录公务员1名,其人员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8.91万元,支出决算为22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终奖金发放金额为追加预算数,未纳入年初预算数,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6.9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法律顾问费、服装费和通讯费的项目支出未全部用完年初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项目医保专线网路费1.20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中。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食堂经费缺口项目16.70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中。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1.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2019年体检经费项目支出1161.09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中。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7万元,决算数大于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住房公积金14.59万元在预算编制时选择错误的类款项,做入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导致年初预算数为零。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购房补贴在预算编制时选择错误的类款项,做入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导致年初预算数为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3.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5.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福利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占100.0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0.12万元,下降81.33%,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压减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安排。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数。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03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和外地医疗保障部门等支出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个团组,累计5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和外地医疗保障部门等接待1个团组,5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3.48万元,支出决算为1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新招录公务员一名,其日常公用经费为年中追加;比2019年度增加12.82万元,增长449.8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新成立,2019年8月起独立核算,2019年数据仅为8-12月数据,2020年为全年数,因此2020年较2019年增长率较高。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用于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1208.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2.93%。组织对2020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组织对医保诚信体系建设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医保诚信体系建设项目分别委托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医保诚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组织对本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组织对本部门下属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在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医保诚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医保诚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万元,执行数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61.3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完成率100%,提交报告2份;二是研究成果顺利运用,指导我局出台了《绍兴市越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绍兴市越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记分操作细则(试行)》,并为全市定点零售药店信用指标体系建设提供了越城样板。。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不高,主要原因是该合作项目立项金额为15万元。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准确性。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无财政评价项目。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预算执行率占比10%、产出指标占比50%、效益指标占比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占比10%。综合得分,我部门评价2020年的医保诚信体系建设项目得分为96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报告见附件。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本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19. 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

20.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用于支付指定人群的医疗救助资金。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所属的机构类别。

22.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的各项行政事务开支。

23.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本单位的各项其他卫生健康类支出。

2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本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提租补贴。

2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本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购房补贴。

26.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财政下拨的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公益金。


附件

医保诚信体系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负责人

丁烨

联系电话

89102719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664号

邮编

312000

项目起止时间

2019.9.30~2021.6.30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15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5

其中:中央财政

15

其中:中央财政

15

省财政


省财政


市县财政


市县财政


其它




实际支出(万元)

13.5(合同尚未到期,还剩1.5万元尚未支付)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计划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合同生效

7.5万

7.5万

提交定点零售药店课题报告与研究成果

3万

3万

提交定点医疗机构课题报告与研究成果

3万

3万







支出合计

13.5万


13.5万


三、评价报告摘要

概况

通过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服务和服从于越城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需求,运用信息采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和信息修复等手段,全力打造信用指标并为全市定点零售药店信用指标体系建设提供了越城样板。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预  期

实  际

越城区探索设计绍兴市定点医药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在全市推广应用。

为全市定点零售药店信用指标体系建设提供了越城样板。

评价结论


优秀


主要绩效

情况

通过医保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建立医保信用综合评价体系,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提供科学、全面、权威、有效的指标和依据。

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相关建议

四、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字

丁伟琴

办公室副主任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


丁沁颖

办公室工作人员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











评价组组长(签字): 丁伟琴


2021年4月20日

评价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021年4月20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丁烨


2021年4月20日

项目分管领导(签字):刘翔雄


2021年4月20日



五、评价报告文字部分(报告综述)

(一) 项目概况

绍兴市是国家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城市,建立绍兴市定点医药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指标是推进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绍兴市医疗保障局的部署和要求,越城区重点探索设计绍兴市定点医药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在全市推广应用,为国家医疗保障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建设提供经验。

指标体系是信用建设的核心内容,但是难度却非常大,急需专业领域专家的指导。前期市局多次调研我局信用指标体系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需要加大与第三方合作做好信用指标体系工作的建议,并向我局推荐了中国劳动学会作为第三方合作对象。考虑到中国劳动学会,隶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学术交流和研究方面很有影响力。在市局推荐下和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与中国劳动学会进行深度合作,共同研究制定具有绍兴特色又适用于长三角发达地区定位的指标体系,指导信用监管体系各项工作开展。后期双方就合作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签订了合作协议,合作期间中国劳动学会也多次来绍兴进行业务考察调研。

该合作项目总共资金15万元,决策符合《医疗服务能力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绩效目标。资金使用符合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加强资金管理,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未发生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等。

(二)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1.评价对象和范围:委托中国劳动学会课题研究《绍兴市定点医药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与应用》。评价实施过程:2021年由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办公室牵头,基金监管科认真核查,查询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再根据设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并辅以评价组讨论等方式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得出最终结果。评价方法:综合评价。

2.绩效分析

数量完成率:产出数量目标已实现,提交研究报告2个,实现率100%。

质量达标率:产出质量达到预期目标,研究成果顺利运用,指导我局出台了《绍兴市越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绍兴市越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记分操作细则(试行)》,并为全市定点零售药店信用指标体系建设提供了越城样板。

完成及时性:项目按照计划规定时间予以完成。

实施效益:产出研究报告2个,指导越城区定点药店信用指标体系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反映定点药店信用情况,规范了定点零售药店医药服务行为。

项目满意度:定点零售药店、参保群众以及市医保局对该项目实施后的成果均表示满意。

按照文件要求,评价工作组采用综合评价对医保诚信体系建设进行绩效评价,评级结果为优秀。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立项、决策等方面均是在市医保局的指导下完成。

(四)主要问题分析

(五)相关建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信息来源: 区医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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