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工委〔2021〕55号
中共东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东湖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东湖街道城市文明程度指数
测评体系及责任分解(2021年版)》的通知
各村(居)、机关各办(站、所):
根据《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及责任分解(2021年版)》(越创办〔2021〕4号)文件精神,现将《东湖街道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及责任分解(2021年版)》予以印发,请各村居、机关各办(站、所)根据各项测评内容、标准,结合实际,抓紧落实各项工作。
中共东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东湖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31日
东湖街道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及责任分解
(2021年版)
说 明
一、测评体系结构
共设置3个测评类别:公益宣传、公共环境与秩序、文明素质。
二、数据采集方法
主要采用实地考察的方法。
三、分值构成
总分为501分,其中公益宣传110分、公共环境与秩序276分、文明素质115分。
四、评分方法
测评人员对村居及相关单位进行测评,按照测评标准综合判定分值,每一项目得分不超过项目分值,也不倒扣分,并根据得分情况确定测评结果。
测评 类别 |
测评 项目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分值 |
责任单位 |
备注 |
Ⅰ-1公益宣传(110分) |
Ⅱ-1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
2)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社会公共场所、主干道、商业大街和大型商场、宾馆、饭店显著位置刊播公益广告情况。 |
3)随机查看公园广场、景区(景点)、公共文化设施各3处,省级以上文明社区、政务大厅、交通场站各1处,未在显著位置设有公益广告景观小品的,每1处扣1分;查看不同区域的主干道、商业街各3条,每条500米,达到3条公益广告为合格,每少1条公益广告扣2分。 |
30 |
各村居 |
省级以上文明村(居) |
4)查看学校、社区(小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宾馆饭店各3处,医院、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等场所各1家,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1条公益广告,不达标的,每个场所扣1分。 |
30 |
各村居 |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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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 |
1)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宣传文化阵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2)分从化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
1)随机查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3处,城市规划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少年宫(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3处,未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每1处扣2分。 |
20 |
各村居 |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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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随机查看社区、中小学校、窗口单位、乡镇(行政村),未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村规民约的,每1处扣1分。 |
10 |
各村居、中小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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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4精神文明创建宣传 |
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专栏,城乡公共场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
查看社区、公共广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各3处,未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每1个场所扣1分。 |
10 |
各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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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5健康知识宣传 |
依托本地服务机构和宣传文化阵地普及健康知识。 |
随机查看医院、公共文化设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各3处: 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普及卫生健康知识、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救护知识宣传栏的,每1处扣1分。 |
10 |
各村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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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2公共环境与秩序(276分) |
Ⅱ-6市场环境与秩序 |
1)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2)柜台、摊位摆放商品整齐有序,无占道经营现象;3)无乱张贴、乱堆放、乱停车辆、乱设广告牌现象;4)熟食摊点规范经营;5)公共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消防通道无被占用、堵塞现象,消防安全制度健全; |
随机抽查不同区域的商场超市、专业市场或农贸市场各3家。 1)市场内外有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现象的,每1例扣1分。 |
6 |
专业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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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看柜台、摊位,发现占道经营现象的,每1例扣1分。 |
6 |
专业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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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场内外及周边存在乱张贴、乱堆放、乱停车辆、乱设广告牌现象的,每1例扣1分。 |
6 |
专业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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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随机抽查3个农贸市场内6家熟食品店(每个农贸市场2家),无经营许可证的,每1家扣2分,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的,每1家扣1分,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或无防蝇设施的,每1家扣1分;用手直接接触食物的,每1家扣1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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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消防设施损坏缺失的,每1例扣2分;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的,每1例扣2分。 |
6 |
专业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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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7小区环境与秩序 |
1)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2)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3)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杂物堆放,墙面、玻璃干净无破损,楼道灯完好,电瓶车无私自拉线充电现象;4)住宅楼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5)小区内无饲养家禽、宠物敞放现象; 6)车辆停放有序,消防通道畅通;7)无违章搭建; |
1)随机抽查不同区域的5个小区。存在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现象的,每1例扣1分;发现小区毁绿种菜的,每1例扣2分。 |
6 |
各村居 |
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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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在路面未硬化的,超过20平方米的,每1处扣2分;存在明显坑洼积水,超过1平方米的,每1处扣1分;存在排水设施不完善、有露天排水沟渠的,每1处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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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个小区随机抽查1个楼道,从1楼到顶层,存在乱堆杂物(居民门前鞋柜(边柜)整齐规范且不影响正常通行和消防安全,不算作乱堆杂物)、墙面玻璃污损、楼道灯不亮或缺失、乱涂写、乱张贴等现象的,每1例扣1分;楼道清洁不到位的,每1个楼道扣2分;存在电瓶车私自拉线充电现象的,每1例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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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个小区随机抽查1个楼道或1幢楼房,存在消防设施未按规定设置的,每1处扣1分。 |
6 |
各村居 |
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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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现小区内饲养鸡、鸭等家禽的,每1例扣2分,存在敞放宠物现象的,每1例扣2分。 |
6 |
各村居 |
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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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存在车辆压占绿化带、占用消防通道、私设停车桩和随意占用公共车位等现象的,每1例扣1分。 |
6 |
各村居 |
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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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存在违章搭建现象的,每1例扣2分。 |
6 |
各村居 |
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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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2公共环境与秩序 (27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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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7小区环境与秩序 |
8)车库、车棚无违规经营现象;9)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状况良好;10)居民有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回答他人的询问。 |
8)存在车库(车棚)改变使用性质无证经营的,每1例扣1分。 |
6 |
各村居 |
小区 |
9)未设置健身场地设施的,每个小区扣2分,设施损坏的,扣1分。 |
6 |
各村居 |
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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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每个小区随机询问小区居民2人,态度恶劣的,每例扣1分。 |
2 |
各村居 |
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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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8餐饮店环境 |
1)环境整洁,门前责任制落实,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乱堆放、乱设广告牌、占道经营现象;2)店内干净整洁,达到卫生标准;3)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公示营业执照、餐饮食品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登记证)、餐饮食品安全等级标识、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投诉举报电话、食品安全承诺; 4)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消毒设备,消毒及时。5)宾馆、饭店、餐馆普遍推行“公筷公勺”“反对浪费”。 |
随机抽查不同区域的商业大街、背街小巷的餐饮店各5家(共10家): 1)门前发现有乱扔杂物、随地吐痰、乱堆放、乱设广告牌、占道经营等现象的,每1例扣1分。 |
6 |
各村居 |
背街小巷的餐饮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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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店内卫生不符合要求的,每1家扣1分。 |
5 |
各村居 |
背街小巷的餐饮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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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3个月内新发证的和办理小餐饮登记证的除外)、投诉举报电话、食品安全承诺的,每少1项扣1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的,每少一人扣1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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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没有消毒设备的,每1家扣2分;没有进行消毒的,每1家扣1分;一次性消毒餐具超过保质日期的,每1家扣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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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体标准见《“反对浪费”“公筷公勺”餐饮文明指数测评指标(试行)》,测评结果由省专项测评提供。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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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9河道环境 |
1)河道两岸无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倒垃圾现象; 2)水面无漂浮垃圾; 3)水质良好,无发臭发黑现象。 |
查看不同区域的河道3条: 1)存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倒垃圾现象的,每1处扣2分。 |
6 |
各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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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在漂浮垃圾,每1处扣1分。 |
6 |
各村居 |
其它区域内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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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质发臭发黑的,每1条河道扣3分。 |
6 |
各村居 |
其它区域内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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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2公共环境与秩序(27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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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0公共场所环境与秩序 |
1)环境优美,无卫生死角,无乱扔垃圾、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拉线、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2)秩序良好,无乱停车占道经营、跨门经营、流动摊贩,“门前三包”制度严格落实; 3)设施完好,维护及时; 4)严格执行控烟规定; 5)举止文明,无争吵谩骂、不文明养宠、无躺卧公共座椅、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现象; 6)消防安全落实,无障碍设施完好。 |
随机抽查不同区域的公园广场、景区(景点)、主次干道、商业街、车站(码头)、商场(超市)、城市商贸综合体和综合写字楼、医院、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公共场所及周边各3处,5条街巷各500米: 1)发现较大面积的卫生死角,每1处扣3分;发现乱扔垃圾、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线缆混乱、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的,每1例扣1分。 |
6 |
各村居 |
小区、街巷、城乡接合部,各点位周边 |
2)发现占道经营、跨门经营、流动摊贩、乱停车的,每1例扣1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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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共设施有人为弄脏、损坏等现象的,每1例扣1分;道路基础设施有脏污、缺失、损坏和被侵占等现象的,每1例扣1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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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公具未设置明显禁烟标识,禁烟区发现吸烟现象或发现烟蒂的,每1例扣1分。(学校、医院室内全面禁烟)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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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争吵谩骂、不文明养宠、躺卧公共座椅、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现象的,每1例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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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查看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文化设施、新建社区小区(建成不满5年)、医院、交通场站等,有消防设施不符合标准的,每1例扣1分。 未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的,每1处扣1分;有设施但不能正常使用的,每1处扣1分。停车场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标识不明显的,每处扣2分;未向视力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的,每处扣1分。 |
8 |
各村居 |
新建社区小区(建成不满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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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2公共环境与秩序(276分) |
Ⅱ-13学校周边环境与秩序 |
1)中小学校、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有公安民警或协警在校园周边执勤,校园门口道路交通秩序有专人维护;2)校园周边环境良好,无违规经营、娱乐行业、非法行医等。 |
随机抽查不同区域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各1所: 1)上学、放学期间无公安民警或协警执勤,无专人维护交通秩序的,每1处扣2分。 |
6 |
中小学校、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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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①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发现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电子游戏经营场所,②有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③有“三无产品”,有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④有出售“刮刮卡”等赌博性文具、玩具或有奖销售,⑤有非法食品摊贩,⑥有歌厅、舞厅、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的,每1例扣2分。 |
12 |
中小学校、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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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4网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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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吧严格执行上网消费实名登记制度,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无18周岁以下人员进入; 2)网吧内部秩序良好,环境整洁,无小广告,无吸烟现象,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无消防安全隐患; 3)网吧证照齐全,无超范围经营现象; 4)无未成年人上网现象。 |
随机抽查5家网吧: 1)未执行实名登记制度或登记人员与上网人员不符的,每1家扣2分;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每1家扣2分;存在未成年人进入(包括未上网)的,此项不得分。 |
8 |
各村居 |
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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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①网吧内部环境脏乱、秩序混乱的,每1家扣1分;存在吸烟现象的,每1家扣2分;存在小广告的,每1家扣1分;存在涉黄涉暴小广告的,每1家扣2分;②存在烟感、应急灯、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安全通道不畅通等现象的,每1家扣2分。 |
8 |
各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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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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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关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不齐全或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的,每1项扣2分;出售香烟的,每1家扣2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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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5公共厕所环境 |
1)地洁、水通、灯亮、无异味; 2)有文明如厕宣传; 3)无障碍设施完好; 4)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等设施齐全。 |
查看各类场所公共卫生间5个: 1)卫生清理不及时、有异味的,每1个扣1分;存在小广告的,每1处扣1分,设施损坏,水不通、灯不亮的,每1处扣1分。 |
5 |
各村居 |
公共卫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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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节水用水、文明如厕等公益宣传的,每1处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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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有无障碍设施和厕位的,每1个扣2分;无障碍设施不完善的,每1个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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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随机查看机场、车站(码头)、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未设有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的,每1个扣1分;未开放或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每1个扣0.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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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2公共环境与秩序(276分) |
Ⅱ-16垃圾分类 |
1)各类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 |
1)查看社区(小区)3个,行政村2个,未设置垃圾分类公益广告或未见垃圾分类指南的,每1个场所扣1分。未开设垃圾分类指南等微信公众号(APP)或未在政务平台增设垃圾分类查询功能的,扣1分。 |
8 |
各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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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6垃圾分类 |
2)将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 3)垃圾分类收集。 |
2)查看3个社区,行政村2个,未将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的,每1个扣1分。 |
2 |
各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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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看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商场、宾馆(酒店)、窗口单位和行政村各2个,未按标准设置垃圾分类设施的,每1个扣2分,有分类设施但未实现分类的,每1个扣1分。 |
16 |
各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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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7建筑工地环境 |
1)工地出入口整洁有序; 2)做到文明施工,没有施工扰民现象; 3)工地围墙美化,公益广告占比不低于围挡面积的30%; 4)建筑围挡不占用人行道等公共领域。 |
随机抽查5个建筑工地: 1)出工地车辆未进行规范冲洗的,每1个工地扣1分;发现有泥沙滴漏抛洒现象的,每1辆车扣1分。 |
4 |
建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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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现有不文明施工,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每1个工地扣2分;道路施工,存在不文明现象,影响居民正常出行的,每1个工地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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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占比不足30%的,每1个工地扣2分;工地板房、围墙上有牛皮癣的,每1处扣1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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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现建筑围挡占用人行道等公共领域的,每1个工地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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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3文明素质(115分) |
Ⅱ-20文明过马路 |
1)非机动车遵守交通法规; 2)行人遵守信号灯; 3)无翻越栏杆现象; 4)无横穿马路现象; 5)组织志愿者进行文明宣传和劝导。 |
1)查看3个主要交通路口和100米路段内,统计在2次完整红灯结束期间非机动车闯红灯和15分钟100米路段内非机动车未上牌照、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骑乘人员未佩戴头盔等行为数,每例扣1分。 |
18 |
各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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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看3个主要交通路口,统计在2次完整红灯结束期间闯红灯人员数量,按照1例扣1分计算得分。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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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随机抽查主次干道3条各500米,发现有行人翻越栏杆的,每1例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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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随机抽查主次干道3条各500米,发现有行人乱穿马路的,每1例扣1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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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早晚高峰时段,抽查示范样板路主要交通路口共4条(个),没有交警(协警)、志愿者进行现场指挥、劝导的,每1例扣3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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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3文明素质(115分) |
Ⅱ-21排队守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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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场所文明排队,无插队、拥挤现象;2)公交车、地铁、火车、码头等站点设置“文明排队”“先下后上”等提示语,商场、超市、医院、商(住)宅等单位的电梯设置“先出后进”提示语;3)文明乘车,先下后上,无争抢座位、无饮食等现象;4)文明乘电梯,先出后进;5)窗口单位“1米线”设置规范或电子叫号系统使用情况良好;6)重要场所有文明引导。 |
2)随机抽查公交车、地铁、商场、超市、医院、商(住)宅等单位各1家,未设置相应提示语的,每1家扣2分。 |
12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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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随机抽查有电梯的场所5个,有乘电梯未遵守先出后进规定的,每1例扣1分。 |
10 |
各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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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景区景点入口处和售票窗口前,商场超市收银台前,医院挂号、收费、取药窗口前,交通场站进站口处和售票窗口前,公共文化设施入口处:未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未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的,每1个场所扣2分。 |
10 |
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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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2服务创一流 |
1)周到服务。办事窗口环境优良;工作人员热情、耐心;办事诚信、周到、高效;窗口单位投诉处理平台健全,处置及时,回复满意;一些公共服务性单位建有志愿服务站点,并提供服务。3)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使用情况良好。 |
5)在社区、城市规划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少年宫、政务大厅、交通场站、医院、景区(景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场所设置志愿者服务站点,未达标的,每1个场所扣1分,不能提供服务的,每1个场所扣1分。 |
6 |
各村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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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行政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各1个:未有规范的工作制度和组织架构,每个扣1分;不具备开展理论宣讲、市民教育、文化活动、科普宣传、健身活动等文明实践活动的设备条件的每个扣2分;未正常向群众开放的,每个扣2分。 |
12 |
各村居 |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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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3文明旅游 |
1)文明旅游宣传氛围浓厚; 2)游客举止文明; 3)文明劝导到位。 |
1)随机查看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旅游集散中心未在显著位置张贴、摆放文明旅游宣传资料的,每1处扣1分;查看出入境办证大厅、出境口岸,未在显著位置张贴、摆放出境游宣传资料的,每1处扣1分。 |
5 |
客运中心 |
注:1.公共场所主要范围:公共广场、公园绿地、风景游览区、公共电汽车(含长途客运汽车站)首末站、地铁车站、公路铁路沿线、河湖水面、停车场、集贸市场、展览场馆、文化娱乐场馆、体育场馆等。
2.窗口单位主要范围:派出所、110、交警、出入境(公安分局),税务(税务局),工商(市场监管局),环卫、燃气、自来水,供电,公共交通,出租汽车,铁路,物业管理(建设交通局),快递、邮政公司,电信,移动,联通,银行,医院(卫健局),宾馆(商务局),旅行社,商业零售(商务局),行政服务中心等。
抄送:区文明办。
东湖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