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东运河文化园(浙东运河博物馆)建设工程—博物馆陈列布展及装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浙东运河文化园(浙东运河博物馆)建设工程—博物馆陈列布展及装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越发改初设〔2020〕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城中村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统筹、财政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绍兴市越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柯桥区、越城区交界处,东浦黄酒小镇西南侧,浙东运河北侧。地块东至绍齐公路(大越路),南频临浙东运河,西至四江口,北至凤林西路。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3389.71平方米,库区建筑面积约3877.94平方米,布展总面积约9355.9平方米,装修及公共部分建筑面积10155.87平方米。总投资约 11084.3336万元。
招标控制价: 11084.3336万元(包括工程费、施工图设计费、展品征集费),其中工程费:约8819.7414万元;施工图设计费 :264.5922万元; 展品征集费:2000万元。
2.3招标范围:
浙东运河文化园(浙东运河博物馆)建设工程—博物馆陈列布展及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范围为浙东运河文化园(浙东运河博物馆)博物馆陈列布展及装修的创意策划、深化方案设计、布展文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报价、布展、方案中所包含的所有设备及软硬件等的采购、运输、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检测等一切项目内容,直至验收检测合格交付至建设单位使用的交钥匙工程。
设计范围: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专项技术评估及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库区和公共部分基础装修、布展设计、布展设备设计、节能环保设计、装饰设计、安装设计、模型艺术品设计、平面展陈设计、多媒体硬件设备设计、多媒体软件及数字内容设计、智慧博物馆系统设计、专业灯光设计、展柜设计等、声学环境设计、暖通及消防系统的改造方案设计、水电(强弱电)系统的改造方案设计等。
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总承包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模型艺术品工程、平面展陈工程、多媒体硬件设备、多媒体软件及数字内容、智慧博物馆系统、专业灯光、展柜等,暖通及消防系统的改造施工、水电(强弱电)系统的改造施工等。
其他内容:展品征集、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种报审等工作;工程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
2.4 工程类别: / 。
2.5计划工期:25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2.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如需进行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必须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要求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要求满足生产能力要求质量合格,安装工作需遵照国家有关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资质条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以来(以项目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布展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美术馆等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如下(其中第(1)、(2)、(3)项缺一不可):(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如提供竣工验收记录,还需提供完工证明并加盖业主公章。上述业绩证明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时,仅认可联合体牵头人业绩,同时复印件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
3.2拟派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3.2.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不可兼任)。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不可兼任)。
3.2.4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的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上述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由人事代理中心或类似证明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注: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施工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提供项目发包人及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机构批准同意更换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更换前后的施工负责人均视为“在建合同工程。” 施工负责人更换的证明材料需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作为评标依据。
3.3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4其他要求:
3.4.1企业具有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登记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3.4.2企业须经省住建厅备案(有效期内)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网页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必须符合上述条件。(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4.3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4.4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下同)和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统筹策划、协调、建设管理和工程施工等工作。
②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其他成员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④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⑤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2 月 13 日 08:30 时至 2021年 12 月 17 日 17:00 时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0.191.224.183:8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单位的,由牵头人提供):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 2022 年 01 月 02 日 17:00 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5.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共二个,企业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账号在中心现有建设项目保证金专户下按照项目动态随机生成):
账户一:开户银行名称: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3110810044511712143。
账户二: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6232511450355295。
5.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0.191.224.183:8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商务标采用造价下浮率法,不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01 月 06 日 09:30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 三 楼 336室(延安东路660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越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人民西路236号 地 址: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1402室
联系人: 赵宇菲 联 系 人: 孟丹、夏佩礼
电 话: 13735298287 电 话: 15005855057、0575-85133886
项目业主:绍兴市城中村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0 日
附件下载:
12.9标文(定稿)-博物馆陈列布展装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1).doc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