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拨付情况
2021年,越城区共收到直达资金共计17501.5万元,资金下达率100%。支付金额为17501.2万元,支付进度为99.99%,支付信息已全部关联,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二、资金使用成效
越城区积极优化直达资金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支持做好 “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一)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省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项目资金共计下达4619.07万。
主要用于越城区区属学校课本作业本费、教育教学设备添置、维修改造、学校建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全部执行完毕。
1.用于课本作业本费1519.68万,共计发放课本203.75万册,涉及中小学65所,惠及学生7.94万名,有力保障了日常教育教学的开展。
2.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餐资助30万元,共计受助学生600人,涉及6所学校,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压力,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
3.用于4所学校维修改造46.77万元。其中东浦小学21.02万主要用于校舍和地面改造,马山中学19.78万主要用于校园环境提升,陶堰小学5.07万和望花小学0.9万主要用于校舍和操场维修。
4.用于学校建设3022.62万元。涉及2个项目,资金已执行完毕。一是柯灵小学百盛校区建设项目1455.25万元,该项目为2021年省民生实事之一,设计规模42班,占地40371平方米,建筑面积42740平方米,可容纳1890名学生,总投资约2.3亿。项目于2019年12月动工,2021年8月完工,现已投入使用,有力优化了越城区袍江核心区域教学网点,有力缓解了现有学校办学空间不足的问题,解决了群众家门口上好学的美好期盼。二是两湖小学新建项目1567.37万元,该项目设计规模30班,占地25501平方,总建筑面积24500平方,可容纳1350名学生,总投资约1.6亿。项目于2021年1月动工,目前进行主体墙地面装饰施工和场外施工,预计2022年5月完成建设,8月底招生开办。该校的建设投用将有力完善袍江两湖区域教育网点布局,为区域开发提供有力支持,解决了群众家门口上好学的美好期盼。
(二)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74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农〔2021〕26号),中央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547.9万元。越城区结合承担的2021年农田建设2.24万亩任务,将资金用于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改造提升工程。资金拨付至皋埠、鉴湖、陶堰、斗门、东湖、孙端6个街道,于12月底前支付完毕。
(三)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0〕162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1〕48号)文件要求,安排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3827万元,涉及华通花园、高立花园、朝辉路沿线区块、银都花园、罗门西村5个小区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目前资金已全部支出。该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推进城市更新、助推美丽绍兴建设;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质。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0〕162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1〕48号)文件要求,安排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340万元,涉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越城区共涉及南汇村房屋征收项目1809套,北海片区棚改项目627套,鉴湖C-11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320套,晴园北安置房建设工程80套,任家塔双牌溇安置房建设工程160套,瓦窑头2#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160套,目前资金已全部支付。
(四)公共卫生服务等补助资金
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86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其他地方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下达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32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的特别扶助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青春健康教育等方面补助;下达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4.38万元,主要用于疾控机构能力建设、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下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52.8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补助。
(五)各类优抚对象补助资金
下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含医疗保障)补助268.62万元,主要用于伤残抚恤、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该支出已全部支付。
下达区民政局党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0.6万元,其中0.3万元无法支付。主要是原补助资金按两名党员保障,其中一名老党员去世无法拨付,需省厅收回此笔资金。
下达马山街道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68万元,主要用于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该资金已支出。
(六)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下达区民政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449.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农村)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下达区医保中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52万元,实现医疗救助两个“百分之一百”;下达区残联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23.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残疾儿童康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等支出。下达劳动监察大队就业补助1419.79万元,主要用于灵活就业补助。
三、资金管理措施
一是建立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机制。直达资金作为转移支付资金,我们出台了越城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要求。明确财政资金使用部门职责分工,压实部门资金使用和管理主体责任。
二是建立常态化的通报考核机制。联合区督考办,对单位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督查,并督查专报形式反馈各单位,落实整改抓进度。对到9月底前,支付进度未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的主管部门,采取暂停部门预算追加等制约措施。
三是加快项目储备合理安排资金。对经常性补助的直达资金项目,区级部门要加强日常项目储备,确保资金下达后用于急需领域项目,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对一次性补助的直达资金项目,区级主管单位要确保申报的项目具备实施条件,短期内无法实施的项目不得申报。对已申报并下达资金的项目,要克服条件尽快推进项目实施。
附件:2021年越城区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表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