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5、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7、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系我街道办事处本级预算。
二、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2021年收支总预算6612.00万元。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2021年收入预算6612.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949.04万元,占59.73%;其他收入2662.96万元,占40.27%。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2021年支出预算为6612.0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7.3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82.5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4.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901.66万元、农林水支出1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7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118.9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1.51万元,项目支出4321.57万元。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949.0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9.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7.3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82.5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1.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78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49.0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8413.28万元,减少4464.24万元。减少原因是2020年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追加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7.31万元,占60.20%;公共安全支出182.57万元,占4.6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2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53万元,占18.09%;卫生健康支出6.67万元,占0.17%;城乡社区支出481.66万元,占12.20%;住房保障支出184.78万元,占4.6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安排6.1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的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安排0.60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活动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安排1312.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运行及公务员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安排516.40万元,主要用于编外用工人员经费等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安排541.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安排5.78万元,主要用于专管员服装采购和流管通使用所需项目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安排128万元,主要用于流动人口专管员工作经费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安排48.79万元,主要用于平安志愿者专项奖励经费、全科网格建设经费和综治视联网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安排1.52万元,主要用于业余文保员补助经费的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监察人员经费的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安排58.9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社保平台及就业指导员经费等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安排82.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的基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安排41.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的基本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安排7.9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社救平台配备专职人员补助和各村(居、社区)民政救助员考核的项目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安排45.5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的项目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的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安排35.5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敬老院五保三无老人供养项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安排428.0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养老、慰问等社保费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街道配套经费的项目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安排5.27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等项目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安排1.4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相关补助等项目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安排118.5万元,主要用于人武、公安、消防经费等项目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安排363.16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卫生等项目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147.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安排37.24万元,主要按房改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发放用于购买住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290.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18.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1.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区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公务接待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2016年9月份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本单位无公务车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1.51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总额4.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100%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58.6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各部门机关及参公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公用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反映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物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反映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反映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事务:指反映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事务: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事务:指反映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事务: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事务: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