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越城区水利工程管理“三化”改革试点暨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越城区水利工程管理“三化”改革试点暨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加快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系统解决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短板和问题,确保水利工程安全正常运行和效能发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56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三化”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水运管〔2020〕12号)要求,稳步推进全区水利工程管理产权化、物业化、数字化(以下简称“三化”)改革试点和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新时代治水思路,按照“补短板、强监管、走前列,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以改革为动力,稳步推行“三化”改革试点和小型水库系统治理,推动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提档升级,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效能发挥,为加快首位度中心城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两手发力。强化政府主导地位,全面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调动各方积极性,协同推进“三化”改革和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市场主体参与水利工程运行管护。
2.系统解决,突出重点。统筹考虑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营机制,形成水利工程生命周期管理闭环。重点解决涉及公共安全的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主体、责任、技术和经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明晰产权,集约管理。全面划定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依法开展不动产登记,明确不动产权利人(以下简称产权人)和运行管护责任主体。在明晰产权与责任的基础上,推行以大带小、区级统管等集约化管理和管养分离模式。
4.分类施策,创新管理。针对不同工程类别及规模和当地实际,按照轻重缓急、标本兼治的要求,深化标准化管理,推动水利工程管理由“粗放型”向“专业型”“人工管”向“智能管”转变。对所有小型水库进行核查评估,明晰产权归属,核定功能需求,查清安全状况,逐库研究落实处理措施。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规模以上水利工程产权归属清晰,水库均实现“三通八有”,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实现常态化;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100%登记,水雨情自动监测率达到95%,视频图像监控率达到90%,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落实;区级国有和涉及公共安全且没有管理单位的水利工程实现区级统管,物业化管理覆盖率达到85%;数字水库、数字堤塘、数字闸站等建设试点成功;管护经费来源明确并足额到位,率先构建起产权归属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管理智慧高效的水利工程管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
二、重点任务
(一)“三化”改革试点
1.推行产权化
一是全面划定管理与保护范围。区水利局要加强与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的协同,统筹协调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红线的关系,依法依规科学划定所有规模以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并设置界桩和公告牌,做到每个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清晰、合法合规。
二是组织确权登记。在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基础上,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对水利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产权人依法向区自然资源分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施行前,依法核发的水利工程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未发生变更、转移的可以不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
三是落实管理责任主体。各镇街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区水利局负责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水利工程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水利工程产权人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所属水利工程负管理责任,水利工程管护单位对其所管护的水利工程安全负直接责任。按照建管并重和“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新建、扩建、改建水利工程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要明确水利工程管理责任主体及管护责任、管护方式和管护经费来源,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步验收工程管护机制到位情况。各参建单位对所承担的水利工程建设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
2.推行物业化
一是推行集约管理和管养分离。区政府可根据管理能力和实际需要,决定区域内国有水利工程由一个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行集中管理。对涉及公共安全且没有管理单位的水利工程可采取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等方式委托区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统管。产权人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护能力不足的应推行管养分离。
二是引入工程管护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服务已列入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产权人或区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可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规定,通过招标等方式,择优选择专业队伍承担工程管护任务。产权人为事业单位的大中型水利工程也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专业队伍承担工程控制运行、安全检测、安全鉴定、维修养护等技术性服务。
三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立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水利工程物业管理市场,鼓励现有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区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水利工程设计、施工、咨询、监理等单位参与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产权人应依法委托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业务,不得设置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限制性条款。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护质量和服务效果检查,实行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制,对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行为予以公开并依法处罚。
3.推行数字化
一是打造数字水利工程。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要素、多维度掌握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状况。开展数字水库、数字堤塘、数字闸站等建设,并将建设成果融入浙江省水管理平台。
二是建立数字化管理流程。以工程管理规程为依据,按类别、规模建立管理工作事项数字化流程。对控制运用、安全检查、安全监测、安全鉴定、维修养护、应急管理等具有时效限制要求的工作事项,建立自动提醒督促机制,实现办事流程规范化和自动存档留痕。
三是强化联动协同管理。打造全区统一的水管理平台,为水利工程管理提供基础性、公共性管理服务,构建区水利局、镇街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之间联动协同管理体系,提升管理决策和快速反应能力。
(二)小型水库、重要山塘系统治理
围绕“一年完成安全鉴定存量清零、‘一库一策’和‘一区一方案’制定;两年完成病险水库存量清零;三年完成水库分类处置、病险重要山塘存量清零;四年基本实现系统治理”的工作目标,至2024年,完成安全鉴定水库3座、重要山塘10座,除险加固水库3座、重要山塘9座,在核查评估基础上完成15座水库、21座重要山塘的分类处置,全面推行产权化、物业化、数字化,并实现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当年清”常态化机制。
1.一年完成安全鉴定存量清零、“一库一策”和“一区一方案”制定。2021年完成安全鉴定水库3座、重要山塘9座,同时制定“一库一策”和“一区一方案”。区水利局会同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等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小型水库的核查评估。重点核查水库设计审批文件、功能定位依据、产权归属证据、工程安全状况、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经济效益和管理体制机制及管护机构、人员、经费等。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库功能需求、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安全状况和加固改造可行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逐库提出“正常运行”“功能调整”“加固改造”“整改完善”和“降等报废”等评估意见,摸清水库安全底数。对“整治提升类”水库制定“一库一策”治理方案,并制定“一区一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2.两年病险水库、三年病险重要山塘存量清零。根据综合评估结果,按照病险水库限期存量清零的要求,制定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行动计划,严格按照行动计划安排实施水库、重要山塘除险加固,实行病险销号管理。加快项目前期推进,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加强配套设施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及时组织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至2022年底,争取完成现存3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办理注销手续1座。2023年底,力争完成现存9座病险重要山塘除险加固。对2020年以后新出现的病险水库、重要山塘,及时采取整治提升措施,确保限期内销号。
3.三年完成分类处置。在综合评估和分步实施的基础上,落实分类处置意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小型水库产权化、物业化、数字化和常态化。至2023年完成所有水库的分类处置。
一是正常运行类。水库功能与需求匹配,生态环境和安全状况良好,产权归属清晰,有管理单位且机构、人员配置满足管护要求,日常管护工作和经费保障到位,可保证水库正常运行的,维持管理现状。
二是功能调整类。水库设计功能与现状需求不匹配,如灌溉功能退化、发电功能丧失、新增为城乡供水水源地、下游防洪需求扩大、生态环境提质等,由区水利局组织技术论证,并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后提出水库功能调整方案,报区政府批准。水库功能调整后,应当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三是加固改造类。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为二、三类坝或配套设施未达到“三通八有”要求的,由水库、重要山塘业主或其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为产权人)提出加固改造提升方案,按相关规定报区水利局审查同意后由区发改局审批。经批准后,由产权人及时组织实施加固改造提升。
四是整改完善类。产权归属不清、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管护机构、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不到位,未达到小型水库、重要山塘管理规程要求的,由其产权人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限期整改,限期销号,并由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五是降等报废类。对规模减小或功能萎缩的水库,应按原设计等别降低一个或一个以上等别运行管理;对病险严重且除险加固技术上不可行或经济上不合理及设计功能基本丧失的水库,应予以报废。水库降等或报废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论证报告,并报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实施完成后,由产权人提出申请,报批准部门验收。验收通过后,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4.四年基本实现系统治理
一是推行产权化。在划定水库、重要山塘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基础上,组织对水库、重要山塘大坝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不动产登记。积极推动水库、重要山塘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水库管理,多渠道筹集管护经费。
二是推行物业化。水库、重要山塘产权人或区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护能力不足的,实施管养分离,以物业化管理方式将水库、重要山塘管护业务推向市场。鼓励现有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区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水利工程设计、施工、咨询、监理等单位参与水库、重要山塘管护,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
三是推行数字化。充分发挥数字经济优势,开展数字水库建设试点。加快“机器换人”,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完善水库水雨情和大坝沉降位移变形、渗漏、裂缝等工情感知体系。依托水管理平台,将水库巡查检查、观测监测、控制运用、启闭操作、安全鉴定、维护和除险加固等事项纳入管理平台。
四是推行常态化。动态分析研判水库、重要山塘安全管理状况,实现水库、重要山塘安全运行实时动态监管,周期一到即开展安全鉴定,鉴定为二、三类坝,当年即开展除险加固工作,做到水库、重要山塘安全鉴定、除险加固“不跨年”,实现“当年清”的常态化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区水利工程管理“三化”改革试点和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水利工程管理“三化”改革试点、小型水库和重要山塘系统治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工程、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加强日常督促检查,确保按每个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二)加强要素保障
区级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确保水利工程管理“三化”改革试点、小型水库和重要山塘系统治理所必需的交通、电力、通信、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到位。要统筹考虑政府事权和受益人等因素,合理确定管护经费分担比例,确保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稳定可靠。管护经费原则上由水利工程产权人负责筹集,受益人合理承担。要积极向省、市申报项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三)加强队伍建设
加大水利工程管理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高层次、高学历、高精尖人才和业务精、能力强、实用型专业人才,全面提升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人员素质。深化水利“三服务”,组建水利工程管理服务团队和专家库,加强业务技术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从事水利工程物业管理企业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区水利局做好业务指导和培训。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三化”改革试点和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大力宣传重要意义、成效和经验做法,积极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利工程管理“三化”改革、小型水库和重要山塘系统治理工作,对工作中有创新、有突破、有亮点且成效明显的责任单位予以表扬激励,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越城区水利工程管理“三化”改革试点暨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钟建荣
副组长:王海龙 区府办
章国荣 区水利局
成 员:金志敏 区发改局
谢剑鑫 区司法局
王 强 区财政局
钟国良 区建设交通局
杨朝军 区水利局
丁伟祥 区农业农村局
骆明峰 区应急管理局
王 凯 区自然资源分局
吴国标 区大数据中心
陈俊威 鉴湖街道
邵 英 斗门街道
周秋冬 皋埠街道
吴焕阳 马山街道
谢根兴 孙端街道
求夏雨 富盛镇
许利芬 沥海街道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附件2
越城区水利工程管理“三化”改革试点、小型水库和重要山塘治理任务清单
序号 | 工程名称 | 规模 万方 | 建设 时间 | 产权人 (管理单位) | 内容 | 投资估算 (万元)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备注 |
1 | 方家坞水库 | 106.5 | 1972 | 富盛镇人民政府 | 核查评估和“一库一策” | 4 | 2021 | 富盛镇人民政府 | 楼铁军 | |
安全鉴定 | 10 | 2021 | ||||||||
实施“三化” | 48 | 2022 | ||||||||
2 | 白石水库 | 10 | 2000 | 坝内村 经济合作社 | 核查评估和“一库一策” | 4 | 2021 | 皋埠街道办事处 | 陈滨 | |
实施“三化” | 38 | 2022 | ||||||||
3 | 龙虎山水库 | 35.6 | 1957 | 芳泉村 经济合作社 | 核查评估和“一库一策” | 4 | 2021 | 鉴湖街道办事处 | 徐宁 | |
实施“三化” | 38 | 2022 | ||||||||
4 | 断塘水库 | 0 | 1957 | 坡塘村 经济合作社 | 核查评估和“一库一策” | 4 | 2021 | 鉴湖街道办事处 | 徐宁 | |
报废 | 500 | 2021 | ||||||||
5 | 天依寺水库 | 23.8 | 1957 | 秦望村 经济合作社 | 核查评估和“一库一策” | 4 | 2021 | 鉴湖街道办事处 | 徐宁 | |
实施“三化” | 38 | 2022 | ||||||||
6 | 道士岙水库 | 16.15 | 1959 | 秦望村 经济合作社 | 核查评估和“一库一策” | 4 | 2021 | 鉴湖街道办事处 | 徐宁 | |
实施“三化” | 38 | 2022 | ||||||||
7 | 柳家岙水库 | 32.22 | 1956 | 上谢墅村 经济合作社 | 核查评估和“一库一策” | 4 | 2021 | 鉴湖街道办事处 | 徐宁 | |
实施“三化” | 38 | 2022 | ||||||||
8 | 台盘寺水库 | 11.7 | 1964 | 谢墅村 经济合作社 | 核查评估和“一库一策” | 4 | 2021 | 鉴湖街道办事处 | 徐宁 | |
实施“三化” | 38 | 2022 | ||||||||
9 | 马路水库 | 16.98 | 1958 | 栖凫村 经济合作社 | 核查评估和“一库一策” | 4 | 2021 | 鉴湖街道办事处 | 徐宁 | |
实施“三化” | 38 | 2022 | ||||||||
10 | 九级岭水库 | 60 | 1976 | 富盛镇人民政府 | 核查评估和“一库一策” | 4 | 2021 | 富盛镇人民政府 | 楼铁军 | |
除险加固 | 810 | 2021 | ||||||||
实施“三化” | 38 | 2022 | ||||||||
11 | 青龙山水库 | 30 | 1957 | 富盛镇人民政府 | 核查评估和“一库一策” | 4 | 2021 | 富盛镇人民政府 | 楼铁军 | |
安全鉴定 | 10 | 2021 | ||||||||
实施“三化” | 38 | 2022 | ||||||||
12 | 龙船岙水库 | 20 | 1965 | 金溪村 经济合作社 | 核查评估和“一库一策” | 4 | 2021 | 富盛镇人民政府 | 楼铁军 | |
实施“三化” | 38 | 2022 | ||||||||
13 | 猪石岙水库 | 12 | 1972 | 董溪村 经济合作社 | 核查评估和“一库一策” | 4 | 2021 | 富盛镇人民政府 | 楼铁军 | |
除险加固 | 750 | 2021 | ||||||||
实施“三化” | 38 | 2022 | ||||||||
14 | 塘岙水库 | 10 | 1974 | 金溪村 经济合作社 | 核查评估和“一库一策” | 4 | 2021 | 富盛镇人民政府 | 楼铁军 | |
除险加固 | 750 | 2022 | ||||||||
实施“三化” | 38 | 2022 | ||||||||
15 | 坞岩水库 | 10 | 1972 | 文山村 经济合作社 | 核查评估和“一库一策” | 4 | 2021 | 富盛镇人民政府 | 楼铁军 | |
安全鉴定 | 10 | 2021 | ||||||||
实施“三化” | 38 | 2022 | ||||||||
16 | 石岭顶山塘 | 5.9 | 1968 | 秦望村 经济合作社 | 整治 | 100 | 2023 | 鉴湖街道办事处 | 徐宁 | |
实施“三化” | 28 | 2022 | ||||||||
17 | 大焦庙山塘 | 6.65 | 1974 | 秦望村 经济合作社 | 实施“三化” | 28 | 2022 | 鉴湖街道办事处 | 徐宁 | |
18 | 米坞山塘 | 3.36 | 1968 | 秦望村 经济合作社 | 实施“三化” | 28 | 2022 | 鉴湖街道办事处 | 徐宁 | |
19 | 上十亩山塘 | 8.22
| 1961 | 芳泉村 经济合作社 | 安全鉴定 | 10 | 2021 | 鉴湖街道办事处 | 徐宁 | |
实施“三化” | 28 | 2022 | ||||||||
20 | 岭下湾山塘 | 1.23 | 1967 | 坡塘村 经济合作社 | 安全鉴定 | 10 | 2021 | 鉴湖街道办事处 | 徐宁 | |
实施“三化” | 28 | 2022 | ||||||||
21 | 庄湾山塘 | 1.8 | 1958 | 秦望村 经济合作社 | 整治 | 100 | 2021 | 鉴湖街道办事处 | 徐宁 | |
实施“三化” | 28 | 2022 | ||||||||
22 | 湖家塘山塘 | 1.5 | 1953 | 秦望村 经济合作社 | 整治 | 100 | 2022 | 鉴湖街道办事处 | 徐宁 | |
实施“三化” | 28 | 2022 | ||||||||
23 | 大湾山塘 | 7 | 1972 | 诸葛山村 经济合作社 | 安全鉴定 | 10 | 2021 | 富盛镇人民政府 | 楼铁军 | |
整治 | 100 | 2022 | ||||||||
实施“三化” | 28 | 2022 | ||||||||
24 | 诸葛山村大岙山塘 | 9 | 1968 | 诸葛山村 经济合作社 | 整治 | 100 | 2022 | 富盛镇人民政府 | 楼铁军 | |
实施“三化” | 28 | 2022 | ||||||||
25 | 石门山塘 | 3.4 | 1962 | 红山村 经济合作社 | 整治 | 100 | 2022 | 富盛镇人民政府 | 楼铁军 | |
实施“三化” | 28 | 2022 | ||||||||
26 | 郭老窝山塘 | 2 | 1968 | 上旺村 经济合作社 | 整治 | 100 | 2021 | 富盛镇人民政府 | 楼铁军 | |
实施“三化” | 28 | 2022 | ||||||||
27 | 金溪村大岙山塘 | 2.1 | 1964 | 金溪村经济合作社 | 整治 | 100 | 2021 | 富盛镇人民政府 | 楼铁军 | |
实施“三化” | 28 | 2022 | ||||||||
28 | 富夹岙山塘 | 1 | 1964 | 红山村 经济合作社 | 安全鉴定 | 10 | 2021 | 富盛镇人民政府 | 楼铁军 | |
整治 | 100 | 2023 | ||||||||
实施“三化” | 28 | 2022 | ||||||||
29 | 滑石岙山塘 | 3 | 1965 | 文山村 经济合作社 | 安全鉴定 | 10 | 2021 | 富盛镇人民政府 | 楼铁军 | |
整治 | 100 | 2023 | ||||||||
实施“三化” | 28 | 2022 | ||||||||
30 | 东岙山塘 | 2 | 1968 | 文山村 经济合作社 | 整治 | 100 | 2021 | 富盛镇人民政府 | 楼铁军 | |
实施“三化” | 28 | 2022 | ||||||||
31 | 江家岙山塘 | 2 | 1962 | 金溪村 经济合作社 | 安全鉴定 | 10 | 2021 | 富盛镇人民政府 | 楼铁军 | |
整治 | 100 | 2023 | ||||||||
实施“三化” | 28 | 2022 | ||||||||
32 | 石浦岙山塘 | 3.6 | 1958 | 金溪村 经济合作社 | 安全鉴定 | 10 | 2021 | 富盛镇人民政府 | 楼铁军 | |
整治 | 100 | 2023 | ||||||||
实施“三化” | 28 | 2022 | ||||||||
33 | 张坞山塘 | 1 | 1965 | 金溪村 经济合作社 | 安全鉴定 | 10 | 2021 | 富盛镇人民政府 | 楼铁军 | |
整治 | 100 | 2023 | ||||||||
实施“三化” | 28 | 2022 | ||||||||
34 | 担水湾山塘 | 1.4 | 1964 | 上旺村 经济合作社 | 整治 | 100 | 2022 | 富盛镇人民政府 | 楼铁军 | |
实施“三化” | 28 | 2022 | ||||||||
35 | 瓜岭山塘 | 1.2 | 1964 | 倪家溇村 经济合作社 | 安全鉴定 | 10 | 2021 | 富盛镇人民政府 | 楼铁军 | |
整治 | 100 | 2023 | ||||||||
实施“三化” | 28 | 2022 | ||||||||
36 | 马海闸 | 40 m³/s | 2020 | 区塘闸管理中心 | 实施“三化” | 595 | 2022 | 越城区水利局 | 章国荣 | |
37 | 马山闸 | 200 m³/s | 在建 | 区塘闸管理中心 | 新建投资18.7亿 | 0 | 2022 | 越城区水利局 | 章国荣 | |
实施“三化” | 50 | 2022 | ||||||||
38 | 曹娥江堤防 | 42.26 km | 1984 | 区塘闸管理中心 | 除险加固 | 26000 | 2022 | 越城区水利局 | 章国荣 | |
安全鉴定 | 88 | 2022 | ||||||||
实施“三化” | 395 | 2022 | ||||||||
39 | 钱塘江海塘(滨海段) | 2.182 km | 1990 | 区塘闸管理中心 | 安全鉴定 | 4 | 2022 | 越城区水利局 | 章国荣 | |
整治 | 50 | 2022 | ||||||||
实施“三化” | 50 | 2022 | ||||||||
合计 | 32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