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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2021-03-23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越城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3-23 11: 10 浏览次数:

2020年,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越城区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深入谋划部署。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精神要求,以及2020年法治越城工作要点,积极谋划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全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和行政复议情况汇报,审议通过《越城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专门就镇街合法性审核、两高一低”问题进行部署;召开府院联席会议,深化行政争议化解联动机制。二是狠抓规范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出台《越城区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任何重大议题在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前均需合法性审核,否则不得提交讨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依法决策能力中的重要作用,区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疑难复杂问题讨论,提供相关法律意见。三是强化法治督查。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指挥棒作用,把镇街合法性审核全覆盖、行政争议两高一低等法治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对镇街、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法治督查力度,全年开展法制审核、执法证持证率、行政诉讼出庭率和败诉率三大督查,并进行全区通报。四是模范带头学法。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高度重视“学法用法”工作。2020年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6次,主要学习《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多部法律法规。区政府主要领导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要坚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理论贯穿于党委政府工作全过程。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和特色亮点

(一)抓关键领域,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统筹推进依法防疫。坚持“两手硬、两战赢”,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的法治保障。审核报备全区疫情防控政策文件数十件;收集整理汇编发布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法律法规,助力中小企业做好援企稳岗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二是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工作。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跑零次分别达到100%96.7%96.8%;取消410项证明材料,建立证明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在通讯网络等公共事业领域全面推广“无证明化”改革;完成5G基站建设审批“一件事”集成改革省级试点,实现主城区5G信号全覆盖。三是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召开建设全市首位度营商环境大会,发布优化营商环境“30条”,奠定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依据;强化涉企文件专项清理,数次对涉及产权保护、营商环境、妨碍公平竞争等内容的政策文件组织专项清理;为中小企业开展上百次 “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组织律师服务团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

(二)抓机制建设,有效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及时发布《区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认真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等环节,出台《越城区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力度,所有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均通过合法性审核,合法性审核机构负责人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二是强化各类文件审查。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通知》相关要求,全年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并及时报备,备案率达100%;全年对100多件其他各类文件进行审查,提出数十条合法性审查意见;开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不相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废止修改与上位法相冲突的文件。三是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出台《越城区关于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构建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梳理镇街合法性审查事项清单,制定相关办理流程,将合法性审查覆盖到镇街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等众多领域。

(三)严抓监督制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区检察院、区司法局首次进行联合执法监督,对重点执法部门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专项监督;开展2020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对六个执法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卷进行集中评查;组织两场行政执法座谈评议会,集中听取各行各业代表对我区行政执法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区人大首次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题质询会,集中督促解决众多执法焦点、难点问题。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全区执法证件清理300余本,组织2020年度执法证考试,报名300余人创历史新高,全区持证率已超90%;出台《越城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点解决各部门长期以来存在的“谁来审、审什么、怎么审”的问题;推动执法记录仪在全区的配备和使用,要求在查封扣押、房屋强拆等领域必须使用音像视频记录,并积极引入公证参与。三是数字引领规范行政执法。推动掌上执法力度,全区“浙政钉·掌上执法APP”使用率100%,“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完成率100%;推进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除自建系统外,其他单位使用率已达25%,提前一年完成省里要求。

(四)抓源头治理,妥善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建强三级调解组织体系。加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建设,区级人民调委会、17个镇(街道)人民调委会和352个村(社区)人民调委会均已建成。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做到应建尽建,积极参与相关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调解队伍专业化、品牌化和社会化建设,在调解员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上给予全力保障。二是加快调解组织和矛调中心有机融合。各调解组织通过常驻、轮驻和随驻入驻区级矛调中心,完善“线上+线下”“一窗口、一站式”受理模式;将法院剥离的诉前调解案件引调至区矛调中心,111人组成的律师调解团队参与诉前案件调解,加快实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2020年全区共调解矛盾纠纷1392件,成功1380件,成功率99.1%三是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大力推进逐级调解机制,健全逐级受理机制、强化工作考核力度。深化访调、诉调、检调、警调、仲调等多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出台《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关于建立行政复议“凡议必调”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凡是申请复议的行政争议案件要促使各方当事人先行调解,从源头减少行政复议总量,相关做法被区、市两级改革办报送至省委改革办。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思路

(一)提高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严格贯彻执行《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坚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理论贯穿于区政府工作全过程,完善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架构,使其有效发挥牵头抓总作用。

(二)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督查考核。积极争取扩大法治越城在区委、区政府对镇街、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比重;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并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定期督查,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予以通报。

(三)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涉企政策文件把关力度,进行涉企文件专项清理,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力度;围绕目前营商环境中存在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推出轻微违法行为“首次不罚”制度。

(四)推进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生根落地。加强对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制定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规范;打造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样板,提高镇街主要领导对合法性审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变“要我做”为“我要做”,真正把全区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到实处。

(五)推动执法监督向纵深发展。继续坚持联合执法监督模式,将监督范围从原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扩大到行政执法各个方面;邀请特邀执法监督员、法治监督员参与案卷评查、现场执法监督,加大人民监督的力度;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解决一部分长期存在的执法问题。

(六)破解行政争议“两高一低”问题。进一步深化“凡议必调”工作机制,依托三级矛调中心,构建 “梯形”漏斗式行政争议化解模型,层层过滤分流行政纠纷,实现复议诉讼收案量最小化;积极发挥公职律师作用,部门公职律师配比率提高至50%以上;探索实施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常态化开展败诉案件通报、约谈等。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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