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初中学校: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调整统一全市中考加分办法的通知》(绍市教普〔2016〕113号)、《浙江省公安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公通字〔2017〕61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37号)精神和绍兴市认定程序,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规范2021年的中考加分(优待)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分项目和身份认定部门
1.军人子女加分,依据《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绍政联〔2013〕1号)执行。其身份确认向所在部队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队师以上(武警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予以认定出具证明,报绍兴军分区政治部汇总。
2.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子女加分。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子女,同等享受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的加分优待。其身份由浙江省公安厅确认。
3.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烈士、英雄模范(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照相应的军人子女加分优待。其身份确认向消防救援人员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属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处予以认定出具证明;因参加重大应急救援行动记功的,享受战时记功同等待遇,由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予以认定并出具证明。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分,加分分值为5分。其身份分别由区侨办、区台办确认。
二、加分认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中考加分不受理线上办理,请申请人向中考报名点(初中学校)领取并填写相应申请表格,并在当年5月14日前携相关资料向相关主管部门完成提交。加分审核结果由绍兴市教育局下发区教体局。
2.军人子女和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可通过浙里办APP“一件事”或浙江政务网(www.zjzwfw.gov.cn搜索栏搜索“中考优待”)线上填写申请表,也可线下向中考报名点(初中学校)领取并填写相应申请表格,并于当年5月14日前携相关资料向绍兴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侨办提出申请,进行身份确认。经绍兴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侨办确认盖章后的《绍兴市身份类考生中考加分(优待)申请表》请于当年5月18日前送区行政审批中心区教体局教育窗口核定。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3.台湾省籍考生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网(www.zjzwfw.gov.cn搜索栏搜索“中考优待”)选择“越城区|对台胞子女考生参加中考优待的确认”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线上提交材料。
(1)考生通过浙里办APP填写申请表后,浙江户籍的台湾省籍考生无需上传任何内容,外省户籍的台湾省籍考生需要另行上传户口簿照片,台湾户籍考生需要另行上传通行证照片,形成正式的申请内容。
(2)考生的申请内容分别经区台办审核、区行政审批中心区教体局教育窗口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
(3)教育部门进行优待信息公示后,通过系统将办结情况反馈给考生。加分审核结果由绍兴市教育局下发区教体局。
4.办理工作咨询、认定、审核的相关主管部门见下表:
中考优待 事项名称 | 身份认定部门审核人员姓名 | 身份认定部门咨询电话(区号-固定电话) | 纸质材料线下递交地址(省、市、县、街道、路、门牌、办公室) | 区教体局审核认定部门人员及电话 |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参加中考优待 | 徐烨 | 0575-88316952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涂山路88号717室) | 肖朝庆0575-88718253
肖朝庆0575-88718253 |
台湾省籍考生参加中考优待 | 赵俏霄 | 0575-88336855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涂山东路88号1008) | |
优抚对象子女考生参加中考优待 | 杨森 | 0575-85237313 | 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绍兴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胜利西路355号) | |
符合条件的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参加中考优待 | 冯绮 | 0575-89100038 | 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袍江世纪街107号) | |
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子女考生参加中考优待 | 邓艳星 | 0575-85730519 | 绍兴市越城区应急管理局(胜利东路600号) |
所有加分申请汇总后须在越城区教体信息网和考生所在学校校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三、计分办法
实行项目加分不累计、以最高一项加分值计入的计分办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校要规范中考加分(优待)工作,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广大群众尤其是师生、家长知晓。
(二)规范填报。符合加分优待条件的学生向报名点(初中学校)领取并填写相应中考加分(优待)申请表》,学校指导并核实学生填写的基本信息,如学校、学生中考报名时填写的身份证件号码等。
(三)做好公示。区教体局和有关中考报名点(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当年全区(本校)中考加分(优待)情况的公示工作,公示结果在公示结束后及时报区教体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附件:1.“三侨生”、台湾省籍、消防救援子女符合政策考生参加中考优待申请表
2.军人、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子女参加中考优待申请表
越城区教体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附件1
“三侨生”、台湾省籍、消防救援子女符合
政策考生参加中考优待申请表
毕业学校: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考 生 基 本 情 况 | 姓名 | 性别 | ||
民族 | 出生日期 | |||
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
联系电话 | 主管教育部门 | |||
优待条件(适用优待资格) | ||||
优待内容 | ||||
优待资格审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 |||
主管教育行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 |||
备注 |
填表须知:1.请在“优待条件”项中填写优待的类别与内容。
2.考生可填写本登记表至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咨询、审批,经公示后加分。咨询电话:0575-88718253。
附件2
军人、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子女
参加中考优待申请表
毕业学校: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中考报名序号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家庭 地址 | |||||||||||
学 生 优 待 申 请 |
申请 优待 条件
| □(1)烈士子女; □(2)有子女后曾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部队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 □(3)有子女后曾在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 □(4)有子女后曾在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 □(5)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以及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6)其他军人子女; □(7)公安烈士; □(8)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子女; □(9)因工(公)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警备辅助人员的子女。 | |||||||||
优待 内容 | □降30分录取 □降20分录取 □降5分录取 □优先安排到________________学校 | ||||||||||
优待资格审核部门意见 |
查验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
审核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填表须知:1.请在相应的“申请优待条件”选项前打勾,根据情况单选一项。
2.登记一式三份,核审主管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科各存一份。
3. 考生可填写本登记表至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咨询、审批,经公示后加分。
咨询电话:0575-88718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