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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1101F/2021-7835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1-03-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公布越城区2021年度小型水库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3- 09 10: 3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水库、山塘和水闸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落实2021年度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浙水运管〔2021〕2号)的要求,现将越城区2021年度小型水库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督促落实各项管理措施,认真做好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和巡查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制,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安全。

人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人自然更替。



附件:

 1、越城区水利工程2021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有管理单位)

 2、越城区水利工程2021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无管理单位)

附件.pdf




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

2021年3月8日


信息来源: 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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