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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K15007008F/2021-8548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发文日期: 2021-05-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越城区深入推进公民身份信息变更
“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5- 14 15: 51 浏览次数:

区公安分局、教体局、医保分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现将《越城区深入推进公民身份信息变更“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2021年2月9日

 

 

越城区深入推进公民身份信息变更

“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拓展联办领域,优化服务方式,根据《浙江省公安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身份信息连锁变更“一件事”办事指引(第一版)>的通知》(浙公通字〔2020〕50号)要求,经区公安分局、教体局、医保分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研究,结合越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最多跑一次”改革引领作用,整合公安、教体、医保等部门涉及公民身份信息变更的办事事项和办事流程,通过线上流转、多部门联办的方式,破除公民在公安机关变更身份信息后需要“多头跑、多次办”的难题,有效实现“一站式办理、一体化服务”,全面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联办范围

越城区户籍人口在办理身份信息变更更正时,可同时自愿申请变更人身份信息变更“一件事”联办,相关责任部门提供身份信息变更一站式服务。联办的具体事项如下: 

1.区公安分局:做好公民身份信息变更“一件事”的前期调研、工作实施方案制订等工作,受理联办申请,收取、流转(邮寄)联办事项申请材料,并做好办事群众的宣传告知工作。

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信息、其他保险参保信息变更(市一级承接具体事项)。

3.区医疗保障分局: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

4.区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幼儿园儿童学籍信息变更(就读学校、幼儿园承接具体工作);

5.区卫生健康局:预防接种证信息变更;

6.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告知;

7.区住房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市一级承接具体事项)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身份信息变更时,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应当主动告知申请人可以提供本市范围内的身份信息变更“一件事”联办服务。申请人根据实际需求,自愿选择联办事项,填写《公民身份信息变更“一件事”联办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其中,变更未成年人信息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区公安机关在身份信息变更后根据群众意愿将《公民身份信息变更“一件事”联办申请表》(见附件)及变更更正证明推送至相关部门。出入境负责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换发,申请人持旧证换领新证。车管所负责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登记证书信息变更,申请人选择窗口自取或邮寄的方式办理相关证件。

区医保分局接到推送信息后,工作人员及时在绍兴市智慧医保系统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

区教体局接到推送信息后,及时通知学生就读学校、幼儿园办理变更申请,完成后由相关学校(园)告知申请人。寒暑假期间提交的学生学籍(幼儿园儿童学籍)信息变更业务顺延至下个学期开学后办理。

区卫健局接到推送信息后,及时进行预防接种信息变更,变更完成后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提醒群众持旧证于下次预防接种时进行姓名等信息变更或根据实际情况换领新证。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推送信息后,权利人可以持本人变更后的有效身份证和原不动产权证到不动产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如不动产处于抵押、查封、行政限制等状态下,则不能办理变更登记。

区人社局接到推送信息后,及时进行社保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信息、其他保险参保信息变更,变更完成后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提醒群众及时更换社会保障卡。(市一级承接具体事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推送信息后,及时变更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完成后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申请人。(市一级承接具体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公民身份信息变更“一件事”是“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的重要内容,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同推进。各相关单位要在落实各自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强化协作、无缝对接,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的联办服务。建立完备的信息互通机制,对于在“一件事”工作推进过程中碰到的难点、短板,及时沟通联系,积极协商解决,实现多部门协作效益最大化。

(三)加强宣传动员。在工作中,各部门业务人员要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公民身份信息变更“一件事”改革工作的知晓度和应用率,使改革真正惠及广大百姓群众。结合实际成效,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

 



信息来源: 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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