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科室、越州公证处:
《2021年度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党委会讨论研究确定,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承办科室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由办公室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科室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2021年5月30日
2021年度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主要内容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实施计划 |
1 | 制定“八五”普法规划 | 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意见精神,结合市局规划内容,制定“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主要内容包括普法重点内容学习宣传、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普法工作改革创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依法治理等,通过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重心下移、加强理论研究和落实经费保障等措施,促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 2021年第四季度 | 2021年3月—6月,谋划起草“八五”普法规划初稿; 2021年7月—9月,结合市局相关内容,完成普法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 2021年10月—12月,将普法规划草案送交合法性审核后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启动我区“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