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部门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关于做好2021年定点零售药店总额预算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 | 越城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全省县域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意见》(浙医保联发〔2019〕12号)、绍兴市医疗保障局等5部门印发的《绍兴市推进县域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细则》(绍市医保〔2019〕30号)、《关于做好全市2020年度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绍市医保〔2020〕28号) | 2021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