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负责人 | 朱曼 |
机构职能 | 承担群众文艺创作和文化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负责推广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承担群众文艺骨干辅导、培训和群众文化业务干部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提供公益培训、讲座、展览、演出等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普及各艺术门类和地方文化的基础知识。承担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工作,提供公共文化相关决策咨询和政策建议。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推广传播、调查研究等具体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基地建设和传承人培养等工作。完成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联系方式 | 0575-85229231 |
机构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中路61号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9月16日至6月30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间(7月1日—9月15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