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工作,在镇街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区政府批准将“王阳明故事”等12 个项目列入越城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文件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传承发展越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中心城区文化首位度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附件:绍兴市越城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2021 年6 月8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