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列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府院联动机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越城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督促等方面的作用,以法治建设为工作着力点,积极推进完善府院联动机制,促进提升法治政府和法治越城建设水平,推动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多元化解,努力在依法保护人民群众权益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方面实现双赢。
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行政执法环境
一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与区检察院联合对重点执法部门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专项监督。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执法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卷进行集中评查。开展行政执法座谈评议会,集中听取各行各业代表对我区行政执法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由区人大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题质询会,集中督促解决众多执法焦点、难点问题。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全区执法证件清理工作,2020年共清理证件300余本,每年组织开展执法证考试,全区持证率已超90%。出台《越城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点解决各部门长期以来存在的“谁来审、审什么、怎么审”的问题。推动执法记录仪在全区的配备和使用,要求在查封扣押、房屋强拆等领域必须使用音像视频记录,并积极引入公证参与。三是数字引领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推动掌上执法力度,全区“浙政钉·掌上执法APP”使用率100%,“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完成率100%。推进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除自建系统外,其他单位使用率已达25%,提前一年完成省里要求。四是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化、法治化素养。树立“法无授权即禁止”的职权意识,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特别是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涉诉较多的行政机关在推进拆改、治水等政府重点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执法主体、方式等各项规定。通过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权威,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尽量避免因程序问题导致行政纠纷。
二、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有效减少行政争议
一是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能力。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高度重视出庭应诉工作,认真履行行政诉讼法明确要求的法定义务,做到庭前认真准备证据,庭中充分“出声”,庭后持续跟进,切实提升应诉水平与能力。同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升专业素养,能够客观、全面了解本单位执法现状和存在问题,推进行政机关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且重视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有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二是深化诉源治理,降低发案率和败诉率。我们建立行政败诉案件分析评价制度,紧抓败诉案件治理,注重对个案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剖析研究,形成重点领域典型案件分析报告。例如针对我区征地拆改败诉案件达全区九成的情况,举办“越城区房屋征补类法律事务会”,邀请专家学者法官讲授,以案说法,减少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防止类似案件屡诉屡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运用水平。三是建立专业团队,提升专业度。建立由9人组成的越城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强化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群体性案件的跟踪指导,必要时聘请其担任代理人。同时,依托主城区律师资源优势,通过量化赋分评价,择优遴选20名律师组成骨干应诉团队,加强行政机关应诉能力,提高办案质量。
三、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持续强化府院联动,建立有效衔接机制。我们坚持连续两年召开“越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并通过府院联席会议这一平台,法院定期与复议机关沟通研讨,统一裁判尺度,通报行政机关应诉及负责人出庭情况,分析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完善行政执法活动、出庭注意事项等方面提出建议,形成良性的互动。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容错免责机制。邀请区纪委、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定期开展败诉案件判决执行专项督查,常态化开展败诉案件判决执行跟踪处置,对判决执行不力等情况,约谈问效。探索建立越城区行政争议容错免责机制,明确免责事项、担责情形,开展败诉责任倒查追究工作。三是适时发布《法治政府建设白皮书》,介绍典型案例,指出突出问题,加强宣传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