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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92878027/2021-8684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1-07-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7-27 16:3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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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各小区建立业委会组织,搞好红色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有效破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难题,提升全区物业管理整体水平,进一步补齐城市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短板,2020年7月以来,我区已对4个街道的11个小区探索“红色物业”试点工作,并将按照“一年探索试点、两年面上推广、三年巩固提升”的思路,坚持边探索边总结边扩面边完善,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全面提升新路径。

一、已经开展的工作

一是出台工作机制和标准。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红色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越城区“红色物业”工作标准(试行)》《关于建立小区“红管家”议事服务机制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加强业主委员会自治组织建设。我区将根据文件精神落实属地责任,发挥好属地镇街管理职能,积极推选筹备组成员及业委会候选人,鼓励年轻且具有党员身份的业主通过合法程序进入业主委员会,努力做到业主委员会中党员比例达到不低于60%的要求,引导党员担任业主委员会书记、主任,为“红色物业”工作全面推行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构建“四级组织体系”。成立区“红色物业”领导小组、镇街“红色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红色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小区“红管家”议事厅的“四级红色物业组织体系”,实体化进行运行,切实解决各层级问题。

三是成立物业协会党委。成立区物业行业协会和物业协会党委,目前物业协会党委下面党组织8个,试点社区物业企业新成立党支部2家。

四是将“党支部建在小区”上。按照“党支部建在小区上”的组建原则,11个试点小区已单建党支部9个、联建党支部2个,选任11名在册居民党员担任小区党支部书记。其中,退休党员干部担任小区书记的4名。

五是建设“红管家”议事厅。按照“一室多用、便民利民”要求,以“有党旗、有标准、有设施、有制度、有成员、有记录、有公示”七个有标准,建设11个小区“红管家”议事厅,由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使用、共同议事,打造“家门口便民服务点”,形成“十分钟党群服务圈。”

六是构建“红管家”议事制度。建立小区党支部领导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结对单位、在册党员、在职党员、居民代表、业主代表、楼道长“1+2+N”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共同议事机制,通过每月10日的驻点接待日和固定议事日,商议小区建设重大事项,协商小区治理相关问题。去年7月以来,召开协调会议22次,解决问题56个。

七是打造“越城有约”2.0版。迭代升级“越城有约”微信小程序,将小区与城市大脑联通,开发建设“物业助手、共商共建、社区邻里”三大功能,集“房屋管理、投诉建议、物业缴费、报事报修、考核监督、电子投票、共享生活、二手闲置”等于一体的信息化、智慧化小程序,进一步打通线上线下信息公开、沟通交流、问题解决的渠道。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一年探索试点、两年面上推广、三年巩固提升”的思路,坚持边探索边总结边扩面边完善,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全面提升新路径,有效打通城市基层治理“最后一百米”,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基层党建、城市基层治理的“越城经验”。

(一)深化“两个覆盖”机制,加强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推荐懂法律法规、熟悉物业管理业务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业主委员会,把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小区党支部书记、在职党员等通过法定程序,选为业主委员会党组织书记和主任;综合考虑党员比例、与小区党支部成员交叉比例等因素,向筹备组提出业主委员会成员结构建议。全面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重点查找“口袋党员”“隐形党员”,全面提升“双覆盖”工作,提高单建比例。

(二)深化“1+2+N”机制,发挥“红管家”议事机制作用。充分利用小区“红管家”议事厅,大力推广小区党支部领导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结对单位、在职党员“1+2+N”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共同议事机制,明确小区党支部的工作重点是领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抓好小区治理服务工作,建立支部议事协调机制,推行“党支部先议制度”,凡小区重大事项决策前,先由党支部议定方案,再由党员牵头在业主代表大会上凝聚共识,最大限度减少因信息不对等、群众误解造成的矛盾纠纷。

(三)深化“资金保障”机制,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能力。出台《越城区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经费奖补办法》,一方面对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以奖代补方式进行补助,补齐老小区物业管理失管、脱管短板,破解物业管理经费难题,弥补小区物业经费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居民树立有偿服务意识,制定最低物业收费标准,对老旧小区收缴物业费,促使老小区物业费收支基本平衡。

(四)深化“人人契约”机制,进一步推行党员“亮身份”。组织在职党员到居住地小区党支部报到,积极参与小区志愿服务、助困帮扶等活动,组织签好“契约承诺”“红领十条”,带头开展垃圾分类、缴纳物业费,把党员身份亮出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档升级智慧化“共建有约”小程序服务平台,构建“居民点单、社区发单、党员接单、随时抢单、实时晒单”“五单式”服务模式,推动治理资源精准下沉。

(五)落实属地镇街物业管理职责。督促镇街专人专职做好辖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业委会日常指导监督等工作。建立“红色物业”议事机制,在街道社区党组织的牵头下,由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治理力量共同参加的多方联席机制。同时,将通过把“红色物业”工作纳入镇街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办法,督促镇街做好“红色物业”工作。

(六)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根据《越城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试行)》(越政办发〔2019〕6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力度,加大对镇街的考核力度,根据镇街提供的考核数据及时进行季度通报,对考核不过关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对年度考核优秀的企业要进行通报表彰。以考核的方式全面促进整体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的提升。

信息来源: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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