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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602056860309P/2021-87389

  •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 发文日期:

    2021-09-14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绍兴市越城区科技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09-14 11: 00 浏览次数:

                                                   目录

一、概况..........................................................................................................(1)

(一)部门(单位)职责.............................................................................(1)

(二)机构设置.............................................................................................(1)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1)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7)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7)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7)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7)

四、名词解释................................................................................................(23)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拟订全区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区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2、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归口管理及组织实施。

3、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

4、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培育工作,推进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建设。

5、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联合攻关、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6、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牵头推进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

7、负责全区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归口管理全区出国(境)培训工作,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越城区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绍兴市越城区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二、2020年度绍兴市越城区科学技术局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绍兴市越城区科学技术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754.39万元,支出总计2,754.3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减少166.29万元,下降5.69%。主要原因是:2020年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省补科技项目资金)和区级科技项目经费比2019年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54.3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082.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82.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75.5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672.36万元,占收入合计24.4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1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62万元,占18.05%;项目支出2,222.26万元,占81.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82.03万元,支出总计2,082.03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减少754.98万元,下降26.61%。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区级科技项目有所减少,导致经费减少,二是2020年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省补科技项目资金)比2019年有所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67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9.5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人员经费、省补科技专项经费、区级政策兑现奖励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2.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77%。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54.98万元,下降26.61%。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区级科技项目有所减少,导致经费减少,二是2020年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省补科技项目资金)比2019年有所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2.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1,917.74万元,占92.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6万元,占1.47%;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80.00万元,占3.8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53.63万元,占2.5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2.6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9.5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人员经费、省补科技专项经费、区级政策兑现奖励经费。其中: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39.77万元,支出决算为40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了2020年预发考核奖、年休假奖金以及区外调入人员经费。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 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防震减灾专项活动安排合理,支出数减少。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1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科技创新券、省科技专项发展资金、“大院名校”绍兴行活动之浙江大学创新成果对接会资金。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 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财政专项资金。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6.70万元,支出决算为29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2020第二批科学普及和学术智力活动专项经费。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区级政策兑现奖励专项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09万元,支出决算为2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入1人,退休1人,追加了部分养老保险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4万元,支出决算为1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入1人,退休1人,追加了部分职业年金经费。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了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5.85万元,支出决算为3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入1人,退休1人,追加了部分公积金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 (项)。年初预算为0.01万元,支出决算为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合理。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 (项)。年初预算为8.15万元,支出决算为1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文件,年中追加了3人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9.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1.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1.77万元、津贴补贴60.80万元、奖金189.26万元、绩效工资31.33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4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22万元等。

公用经费37.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7万元、邮电费1.62万元、培训费1.74万元、福利费10.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的17.0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经费节约原则,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3.4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2019年安排了因公出国事项,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全部完成公车改革,2019及2020年度均无公车使用情况;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占100.0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0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略有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经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全部完成公车改革,2020年度无公车使用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全部完成公车改革,2020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全部完成公车改革,2020年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的17.00%。主要用于接待上海交通大学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调研、省科协领导调研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经费节约原则,减少了接待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团组,累计17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海交通大学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调研、省科协领导调研,接待2团组,17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2.06万元,支出决算为3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比2019年度增加8.46万元,增长29.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越城区科技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越城区科技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有11个项目,共涉及资金1223.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6.8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组织对“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该项目由区科协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综合评价得分为99.7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绍兴市越城区科技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0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及科技创新券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8.00万元,执行数为70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补助重点研发企业5家,技术创新引导企业1家,创新基地和人才企业1家 ;二是有效推进重点研发、技术创新引导、创新基地和人才建设,推进创新创业氛围持续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般项目)

项目名称

2020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浙财科教[2020]4号2020年第三批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越城区科技局

实施单位

越城区科技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08

708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708

708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预算年度内按文件要求完成省补资金下达

按文件要求,预算年度内已完成省补资金下达。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

指标

指标1:补助企业家数

按文件要求,补助重点研发5家

完成补助重点研发5家

10

10

指标2:补助企业家数

按文件要求,补助技术创新引导1家

完成补助技术创新引导1家

10

10

指标3:补助企业家数

按文件要求,补助创新基地和人才1家

完成补助创新基地和人才1家

10

10

质量

指标

指标1:流程规范率

按文件要求流程下拨

按文件要求流程下拨

5

5

时效

指标

指标1:及时性

年度内完成下拨

年度内完成下拨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促进我区重点研发发展

推进重点研发、技术创新引导、创新基地和人才建设

有效推进重点研发、技术创新引导、创新基地和人才建设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技术创新长期发展

推进创新创业氛围,促进创新创业发展

推进创新创业氛围持续性发展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企业满意度

100%%

兑现企业满意度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自评结论

优√□      良□      中□    差□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指标权重: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换算好后填入相应得分栏。

科技创新券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0万元,执行数为202.57万元,完成预算的202.5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年度内科技创新券发放次数227次;二是按时完成兑付,实际兑付金额202.57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般项目)

项目名称

科技创新券

主管部门

越城区科技局

实施单位

越城区科技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0000

2025674

10

202.57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确定专人做好科技创新券的推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科技创新券发放企业的信息、编号信息、项目信息的登记及审核、科技创新券申请审核、科技创新券兑现材料审核等工作。创新载体负责做好应用科技创新券进行技术服务情况的记录及申请兑现等工作。

完成预算年度内各项绩效指标。年度内科技创新券发放数达227次,落实专人负责科技创新券的管理兑付工作,按时完成兑付,实际兑付金额202.57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

指标

指标1:申领企业数

年度科技创新券发放企业数达到50-75家

发放企业家数227家

20

20


指标2:申领额度

年度发放100万

年度发放金额2025674元

20

20


时效指标

指标1:兑现及时性

在2020年度内完成申报企业的全部发放额

按时完成时效内创新券兑现工作

1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创新创业的长期发展

确定专人做好科技创新券的推广使用管理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做好科技创新券的推广使用管理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30

30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申领企业满意度

申领企业对科技创新券申领、使用、兑现过程满意。

申领企业对科技创新券申领、使用、兑现过程满意。

10

10


总分

100

100


自评结论

优√□      良□      中□    差□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指标权重: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换算好后填入相应得分栏。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绍兴市越城区科技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绍兴市越城区2019年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专项政策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该评价通过经济性、效率性及有效性共3个维度的评价分析,2019年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专项政策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最终得分27.23分,得分率90.77%,评价等级为:优。

绍兴市越城区2019年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专项政策绩效评价报告

基本概况

(一)背景与内容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范围内的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强省建设,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制定并推出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43号)文件,绍兴市于2019年制定出台了《绍兴市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绍政发〔2019〕10号)文件。为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越城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越政发〔2019〕10号)文件。该文件明确科技创新相关主体培育工作、科研成果创新奖励等内容。

其中,鼓励当地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一项(以下简称“该专项”)内容为:全面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普惠政策,推行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对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支出,按3%≤占比<4%、4%≤占比<5%、5%及以上,且研发投入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分别奖励研发投入的6%、8%、10%,研发投入增长在5%-10%之间的,减半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均不超过1000万元。

(二)专项政策绩效目标

越城区科技局针对该专项政策未设定专门的年度绩效目标和指标,而是根据浙江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五倍增、五提高”指标分解》(浙科领办〔2019〕4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绍政发〔2019〕10号)文件要求,基本参照省、市级目标任务进行开展工作。根据市科技创新工作相关要求,2020年越城区应在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等多方面实现一定比例的增长。具体工作目标设定详见下表1。

      表1.越城区2019年科技创新工作目标任务

序号

指标内容

单位

区级目标数

1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

50

2

新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

160

3

R&D经费支出

亿元

-

4

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增长百分点

%

-

5

发明专利拥有量


6

每万人PCT国际专利申请量

26

7

研发人员数

万人年

3870

(三)政策实施与资金执行情况

政策实施方面,为构建一流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有效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2019年9月越城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越政发〔2019〕10号)。该政策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方面明确了奖励等级和奖励资金。自该政策出台之后,区科技局联合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等部门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越科技〔2020〕20号),明确了具体申请要求及所需材料。专项资金申请过程为:企业将所有申请材料交至所在街道进行初审,再由街道将材料交至区科技局,由区科技局根据要求进一步筛选名单并发区税务局、区统计局征求意见,最终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区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奖补对象及金额。

资金实际使用方面,2020年越城区科技局根据政策组织兑现2019年度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政策,共涉及奖励企业52家,金额7448.88万元。本年度奖励金额分两次兑现。第一次在2020年11月共奖励企业40家,奖励金额为2922.16万元。第二次在2021年1月共奖励企业12家,奖励金额为4526.72万元。

评价工作概况

(一)评价思路及方法

1.评价思路

本次政策绩效评价基本遵循“3E”原则,基于政策绩效要素政策目标(政策出台宗旨)-政策投入(预算安排)-政策执行(执行成效)之间的运行逻辑,结合《浙江省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浙财监督〔2020〕14号)中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从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三个维度设置该政策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评价方法

(1)因素法:通过对造成政策空转的各类因素进行分析,评价政策的执行效率。

(2)数据分析法和比较法:通过分析和比较2019年和2020年政策实施实现的宏观效益指标(如R&D(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技术合同交易额、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的增减情况,评判政策的实施效果。

(3)问卷调查法:对政策受益对象开展实地问卷调查和电话调查,了解政策宣传、项目申报指导和服务、主体具体需求等情况,调查受益对象对政策内容、政策实施效果及满意度情况。

(二)评价简要过程

首先,评价组对全区科技政策的预算资金执行、申报、审核以及受益对象清单等资料进行核查(6月20日之前);之后再抽点走访受益主体,了解政策发放对补助主体的实际效果(7月5日之前)及对政策的满意度反馈。最终,评价组综合资料核查情况、实地访谈情况及问卷调查结果形成评价结论,撰写绩效评级报告。

政策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政策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奖励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研发,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加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促进了全区科技创新氛围进一步提升。自该政策实施以来,各研发主体研发投入增幅较大。2019年全区R&D经费总量为19.85亿元,较上年提升49%,增幅居全市第一;R&D投入强度(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为1.97%,较上年提高0.53个百分点,增幅居全市第一。主要指标全年完成情况见下表2所示:

         表2.2019年越城区科技创新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内容

单位

区级

目标数

实际完成数

较2018年

增长率

完成率

1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

50

46

32.74%

92%

2

新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

160

221

26.18%

138%

3

R&D经费支出

亿元

-

19.85

-

-

4

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

-

1.97

39.71%

-

5

每万人PCT国际专利申请量

-

16

33.33%

-

6

研发人员数

人/年

3870

5311

137.23%

137.23%

(二)评价结论

评价组从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三个维度对政策制定、政策管理和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绩效评价。经评价,越城区2020年科技政策绩效评价最终得分27.23分,得分率为90.77%,评价等级为:优。各评价维度的评分情况见下表3,具体指标的评分结果详见附件二。

表3:政策评分汇总表

评价维度

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经济性

10

8.4

84%

效率性

9

8.55

95%

有效性

11

10.28

93.45%

实际得分合计

30

27.23

90.77%

绩效成果及经验做法

越城区科技局在2019年一年中持续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积极有序培育创新主体,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创新创业氛围,当年度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09.5亿元,同比增长10.4%;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额37.1亿元,同比增长75.4%。

主体培育方面:积极实施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计划,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梯次培育机制,不断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当年度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6家,新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221家,累计认定省级重点研究院4家、省级企业研究院16家、省级企业研发中心65家,市级企业研发中心244家。

平台建设方面: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孵化平台整合提升和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全区顺利完成集成电路、医疗器械创新服务综合体省级创建及培育材料编制,成功创建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截至2019年年底越城区全区累计创建省级综合体3家(其中黄酒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为民营)。

科技专项政策执行方面:越城区人民政府及区科技局通过《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越政发〔2019〕10号)文件及《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越科技〔2020〕20号)实施细则,明确全区范围内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及奖补的相关标准及审核流程,2019年共计奖补企业52家,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创新主体加大在研发方面的投入力度。同时,全区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到1.97%,整体科技创新水平进一步提高。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政策制定方面

1.奖补资金审核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

该专项奖励资金主要对符合加计扣除政策且研发投入比上年增长10%以上企业进行研发支出的奖补,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次年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进行申请。整体资金申请及审核流程中仍存在需进一步规范的环节:

一是,企业申请奖补资金时需提交研发投入增长专项审计报告,但该专项审计报告基本由企业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出具。同时,企业所提交申请材料审核一般由区科技局聘请相关领域专家以专家评估会形式对所有申请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再次评估。在该环节中,区科技局及其他相关部门未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企业及其申请材料进行专项审计。

二是,申请企业一般需将全部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街道进行初次审核,但街道审核工作严谨性有待加强,最终上报区科技局的材料中仍存在个别错误,如个别企业研发投入金额单位有误。该专项奖补资金整体审核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政策实施效益方面

1.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不够

在全区研发投入力度方面,根据绍兴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7-2019年越城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分别是0.58%、1.36%、1.9%,同比增长情况较好。但2018年越城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在全市的排名为第6;2019年越城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在全市的排名为第5,仅前进1名。以上数据显示尽管2019年全年越城区整体研发投入力度较前两年有所增长但与全市层面及其他区县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2.创新创业氛围提升不明显

在全区研发投入成果方面,根据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越城区每万人PCT专利申请数量为16件,较2018年增长33.33%。同时,2019年绍兴市全市每万人PCT专利申请数量为196件,较2018年同比增长130.59%。由此,越城区2019年度每万人PCT专利申请增长率虽然较上一年度有所提升但未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另据评价组实地调研企业表示,就目前绍兴市较集中的新材料行业而言,这两年门槛较高的技术性突破并不多。由于技术难度低的产品或技术更容易被模仿,替代品会较快增加,因此企业大多希望在技术难度高一点的产品或研发方面加大投入,而非全面加大投入。综合多方面的原因,对于创新主体而言,整体研发投入强度很难大幅度提升。同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一项政策每年奖补标准不断提高,要求企业在原有基础上继续保持或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受访企业表示整体持续性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较困难,尤其是规模和相关数据基数较大的企业。

建议

(一)政策制定方面

1.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申请、审核流程

建议该项政策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奖补资金申请、拨付流程,建议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进行专项审计,或指定符合特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由企业自行委托,而非交由企业自行安排,确保对于企业研发投入的规范核算。建议加强部门间协调,进一步加大审核力度,避免申请材料中的低级错误,同时规避政策落实相关风险。

(二)政策效益方面

1.调整政策重心,注重高质量发展

针对当前政策落实后研发投入氛围提升不显著的现状,应进一步调整当地科技创新政策重心,增强政策效益。政策定位应由“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由“奖励主体”向“激励创新”转变。结合目前越城区全区研发投入力度未达全市平均水平的情况,全区科技政策在侧重事后研发投入奖补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完善科技政策,在促进主体培育的同时多方面多维度提升全区科技创新氛围。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绍兴市越城区科技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价项目部门评价绩效结果。

该评价通过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进行全方位评价。综合评价得分99.7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绍兴市越城区科学技术局(科协)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我国高度重视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和科普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中共越城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科协工作领导充分发挥科协作用的意见》(越委〔2003〕52号),《越城区科学技术协会 越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越城区科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越科协〔2019〕9号),越城区科协每年向财政申请科普经费,用于全区开展科学普及工作和履行科协章程规定职责任务所需。

区科普经费的使用立足于为全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区委、区政府的科学决策服务;坚持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专款专用原则;使用范围包括科普宣传、科普活动、科普阵地建设、学(协)会建设和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区科协组织或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及区科协开展工作所需的其他支出等。

2020年,区科协科普经费预算196.7万元,实际到位196.7万元,实际支出190.8510万元,项目执行率为97.03%。详见下表1。

表1:科普经费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支出内容(经济科目)

预算数

执行数

执行率

1

日常办公经费

0.5

0.2855


2

书报费

2

1.709704


3

其他办公费

0.5

0.2299


4

印刷费

2

1.1068


5

邮寄费

0.1

0.0048


6

差旅费

2

0.5063


7

临聘人员支出

17

18.32044


8

其他劳务费

6.4

1.44


9

委托业务费

100.2

56.31


10

其他杂费

4

0.1


11

办公设备购置

2

0.2375


12

其他对企业的补助

60

110.6



小计

196.7

190.8510

97.03%

(二)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通过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综合材料台账查阅和现场评价等方式,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全方位评价,综合评价得分为99.7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综合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见下表2。具体绩效指标评分情况详见附件1。

表2:综合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评价指标

权重(%)

评价得分

评价分值占比

1.决策

20

20

20%

2.实施

35

34.7

34.7%

3.产出

20

20

20%

4.效益

25

25

25%

综合绩效

100

99.7

99.7%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1. 量入为出,规范制度。为规范科普经费使用管理,区科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会同区财政局共同制定出台《绍兴市越城区科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是越城区历年来第一个正式发文的科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科普经费范畴、使用原则和目标、使用范围、使用方式和奖励补助标准作出了规定,明确了经费申请和审批流程以及科协和财政的职责分工。在资助额度实操环节,1万元以下经区科协办公会议研究确定,1万元以上提交科技局党组会议讨论,10万元以上需申报单位提供可行性论证。据统计,2020年区科协根据项目申报、工作需要和管理办法规定,共支付166.91万元委托和补助费,涉及科普越城微信公众号和科普简报、全国科普日活动、科普画廊、大湾区院士之家补助、科普基地和科普活动补助、学术活动补助以及创建奖励等。

2. 突出重点,提高绩效。聚焦战疫抗疫、平台建设、重大活动,合理使用资金,重点加强服务创新发展能力,全力推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不断激发科协组织活力。2020年,主动谋划大湾区院士之家,进家院士12名;全力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新建市级院士工作站1家、专家工作站2家,新柔性引进院士2名;发挥学协会力量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新建省级学会服务站2家,新建园区科协1家,开展各类学术研讨、科技创新活动5场;加强全域科普,新增科普馆、科普基地8家,举办各类科普活动50余场,重点办好“科技工作者日”和全国科普日系列活动。2020年,全区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到14.9%,继续保持全市第一。越城区科协被中国科协评为2020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3. 整合资源,扩大影响。科协是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是科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部门。区科协始终坚持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充分调动全社会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普及、学术交流等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基本形成大联合、大协作的科普工作新格局。利用中关村水木湾区科学园现有设施和迪荡湖公园的优美环境和资源,打造大湾区院士之家,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积极探索发挥绍兴文理学院高校资源优势,联合承办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委会第八届学术年会,邀请环保专家为企业问诊把脉,共建2个科普基地,与化学化工学院共同制作的原创抗疫漫画作品入选浙江省科协主办的“我为科学防疫代言”短视频征集“抗疫勇士”优秀作品。做好协同文章,推动社会科普资源共建共享,疫情期间与越城区心理咨询师协会联合开通公益心理干预热线88680000,联合组织“疫路同行、众志成城”疫后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走进15个社区,举办公益讲座5场、免费心理测试和心理咨询8场,直接受益人数近千人。与区教体局联合推出以“童心大作战 暑期科普行”为主题的科普宣传和实践竞赛活动,吸引1608组中小学生小队报名,收到参赛稿件1500余篇。充分发挥高校、中小学、学协会组织、社区、科普志愿者等力量,推出科普日十大系列活动,首次采用了线上5G+VR和现场直播,大大提升了活动参与和体验,进一步扩大越城科普影响力。

4.效益显现,持续性强。区科协采取“事前申报、事中监督、事后回访”的方式,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和满意度回访。根据满意度调查情况,主管部门满意度为100%,受资助和奖励单位满意度为100%,尤其是不少社区和学校表示,科普资金帮助解决了科普基地建设和活动组织上的资金困难,大大提升了科普宣传教育的数量和质量。对辖区内已建的科普基地、场馆,区科协要求全部对外开放,并每年组织活动,确保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问题分析

1.资金供需存在不平衡。区科协每年9月份开始受理第二年度的科普项目申请,召开办公会议组织项目预评审,确定补助额度,编制第二年的预算计划。由于科普经费总额有限,往往很难做到应补尽补,尤其是对一些大型科普活动和科普设施的补助,更是受限,这在一定程序上限制了科普事业的发展。

2.宣传力度应继续加强。在平时走访和回访过程中了解到,社区、学校和企业对于科普项目补助的信息,主要是从镇街、科协和其他职能部门通知和平时交流等渠道获取。一些单位提出科协要多走访,提供更多的资金补助方案。

(五)相关建议

1.适当增加科普经费预算。目前人均科普经费标准已连续多年未变,统计的人口计算基数参考上一年底,因此科普经费预算实际上存在一定比例的缩减。建议在预算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一定比例。

2. 进一步扩大信息渠道。充分运用科普越城微信公众号和科普简报等宣传平台,加大对科普项目成功案例和资金补助流程的宣传,挖掘更多优质科普项目予以补助,推动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积极营造全社会科普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表1科普经费支出情况表中,2020年由于受疫情影响,委托活动减少,所以委托业务费预算数100.2万元,实际执行数为56.31万元;其他对企业的补助中,增加了对大湾区院士之家的40万元补助,由越城区副区长汤枥钧召集区府办、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科协等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专题研究后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评分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指标内容及标准

得分

评分说明

决策

必要性

项目实施必要性

5

项目实施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科普发展相关规划和要求。充分、符合,得5分;较充分、较符合,得2分;不充分、不符合,2分以下。

5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等指导文件和战略规划,得5分。

科学性

立项程序合规性

5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①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得3分;程序不规范,不得分。②立项经集体决策,得2分;未经集体决策,不得分。

5

项目申请、设立按《越城区科学技术协会 越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越城区科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越科协〔2019〕9号)相关规定执行,得3分;立项经区科协办公会议、科技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得2分。

目标设立明确性

5

项目目标是否具体、明确,是否可衡量。①目标明确具体,功能定位清晰,得2分;较具体,得1分;目标模糊,1分以下。②将项目目标分解为可衡量的指标,且指标科学合理,得2分;较合理,得1分;未设置具体指标或指标不合理,1分以下。③项目与资金匹配程度高得1分;存在一项不够匹配的,扣0.2分。

5

从项目目标及实施情况来看,目标明确具体,功能定位清晰,得2分;项目目标分解为可衡量的指标,指标科学合理,得2分;项目与资金匹配程度高,得1分。

方案有效性

5

项目实施方案和内容设计是否科学合理。①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恰当,与项目目标一致性强得3分;存在一项内容不恰当的,扣0.2分。②项目实施部门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得2分;较明确,得1分;责任分工不明确,1分以下。

5

科普项目实施和活动内容设计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科普热点,根据责任分工签订两方或多方共建协议,职责清晰,目标一致,得5分。


实施



组织实施


资金保障与及时性

5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资金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得分=资金到位率×2分+资金到位及时率×3分。

5

及时到位,得5分。

管理办法健全性

10

管理办法是否健全。①已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得5分;没有制定,不得分。②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得5分;较健全,得2分;不健全,不得分。

10

区科协与区财政局共同制定出台《越城区科学技术协会 越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越城区科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越科协〔2019〕9号),对资金使用管理和部门职责作了规定,业务管理操作性强,得10分。


过程管理

实施监管有效性

5

是否对项目实施建立健全了监督管理机制,是否开展后期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工作。①业务监管机制健全,运行有效,得3分;较健全,得2分;不健全,不得分。②资金监管机制健全,运行有效,得2分;较健全,得1分;不健全,不得分。

5

管理办法对业务管理和职责均做了明确,项目验收通过、集体决策后方可拨付,财政局会同区科协监督检查科普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得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规。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得2分;较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程序,完整,得3分;较完整,得1分;没有,不得分。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或合同规定的用途,符合,得3分;较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④项目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档案齐全,得2分;每发现一项缺失,扣0.2分。

10

业务和资金执行规范,符合管理办法和财务相关制度,及时归档,得10分。

预算执行率

5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预算执行率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

4.7

预算执行率97.03%,得4.7分。


产出


产出完成

数量完成率

15

产出数量目标是否实现。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完成得15分;存在一项没有完成扣0.2分。

15

开展各类学术研讨、科技创新活动和科普活动50余场;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3家、省级学会服务站2家;新增科普馆、科普基地8家;科普画廊展板更换12次;科普越城微信公众号推文500篇;编印越城科普简报12期。产出数量目标完成,得15分。

完成及时性

5

产出时效目标是否完成。完成得5分;存在一项没有完成扣0.2分。

5

全年性项目当年度完成,得5分。

效果

项目

效益

社会效益

15

有效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得15分;比去年同期下降每一个百分点,扣1分。

15

2020年越城区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为14.9%,全市第一,得15分。

满意度

10

主管部门满意度4分,项目承担单位满意度6分。

10

经走访回访等方式,满意度得分10分。

合计

100


99.7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8.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 科技奖励(项):指反映用于科学技术奖励方面的支出。

2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2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指国家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中介等全方位服务和支持,建立健全企业技术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支出。

2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指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租房补贴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绍兴市越城区科学技术局公开表(准).xls


绍兴市越城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8日



信息来源: 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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