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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11362/2021-8748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卫健局 发文日期: 2021-09-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越城区爱卫办 越城区文明办 越城区健康办关于印发越城区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行动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9- 17 17: 20 浏览次数:

越城区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行动方案(2021-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1〕8)和《省爱卫办 省文明办 省健康办关于印发浙江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行动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浙爱卫办〔2021〕5号)、《市爱卫办 市文明办 市健康办关于印发绍兴市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行动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绍市爱卫办〔2021〕4号)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重要批示精神,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精神文明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积累的好经验、好习惯、好做法长期坚持下去,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培育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打造积极健康的群众精神风貌,用千千万万个文明健康的小环境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社会大防线,全面提升全社会文明素质,推动爱国卫生工作重点从环境卫生治理向社会健康管理更好转变,为健康越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行动内容

(一)倡导餐饮文明,改变不良理念

1.倡导餐桌文明,崇尚节约理念。广泛开展“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推广使用公筷公勺”等新时代文明生活宣传教育,积极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大力传播爱惜粮食、健康生活、文明用餐等消费理念,全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氛围,开展餐饮文明消费行动,规范餐饮经营行为、强化餐饮行业自律,推动食堂节俭用餐,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治理,倡导旅游餐饮文明节俭消费。(区文明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保护野生动物,拒绝不明野味。引导群众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革除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自觉拒绝食用和售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营造遵守法律法规、人人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市场监管,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从源头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二)提升基础设施,打造绿色环境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垃圾、污水、厕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公共环境卫生条件。进一步整改提升公共厕所、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洗手设施,配备必要的清洁、消毒用品,强化文明如厕宣传。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构建便民、利民、惠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扩大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范围,推广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

2.加快推进垃圾分类。深化垃圾分类文明风尚行动,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推广“垃圾分类积分奖励”“垃圾分类星级户评比”等举措,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配套建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优化转运站点布局,健全相互衔接的收运网络,延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链条。到2022年底,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区综合执法局)

3.推进无烟场所建设。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赞助和促销活动。在全区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巩固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各类无烟场所建设成果。加强戒烟门诊能力建设,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到2022年全区无烟党政机关、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区教体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机关事业单位)

4.建设清洁美丽家园。全面推进“打造绿色环境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健康城镇建设等为契机和抓手,坚持宣传教育、行政管理、社会监督相结合,充分借助各类宣传引导员、媒体平台等,坚决杜绝打击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公共场所吸烟、不文明养犬等不文明行为,引导人民群众向文明行为学习,共建共享良好人居环境。(区综合执法局、区文明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

(三)践行绿色生活,培养生活方式

1.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群众牢固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宣传和倡导“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养成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以及三减(减盐、减油、减糖)、三健(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自主自律的生活方式。(区卫生健康局)

2.树立绿色环保理念。引导群众更多使用绿色、环保、可循环产品,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和塑料产品;引导群众优先选择步行、骑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不断普及群众绿色消费理念,养成低碳环保的出行习惯,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践行绿色消费,提高绿色办公用品使用比例。(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各机关事业单位)

3.开展文明主题行动。开展文明好习惯养成行动,深入贯彻《“越文明 越风尚”文明好习惯养成行动方案》(越文明办〔2020〕6号),不断深化“垃圾分类”“文明出行”“文明就餐”“文明排队”“文明旅游”“文明过节”等实践活动,党员干部带头引领、率先垂范,市民群众自觉参与、形成共识、努力践行、养成习惯。(区文明办、区公安分局、区教体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各机关事业单位)

4.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加强公益广告刊播宣传,提高公益广告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建设交通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发集团、区文旅集团)

(四)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健康素养

1.完善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在继续推进千场健康教育进基层等活动的同时,加大投入,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线上讲座。要持续加强和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建设,健全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各镇街、社区、单位要设置专(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强化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发挥家庭签约医生、健康生活指导员、志愿者等作用,提升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区卫生健康局)

2.加大健康知识普及力度。通过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动、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等活动,深入开展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单位、进农村等活动,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疾病预防健康知识。根据《越城区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切实落实“健康讲座、健康礼包、健康服务、健康活动、中医药”进农村活动。到2021年实现全区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全覆盖,农村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力提高。(区卫生健康局、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  

(五)培育文明乡风,提升全民素质

1.实施全民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提振农民群众精气神。通过制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方式,积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常态化开展“最美家庭”、健康家庭等各类活动,将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全面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区文明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妇联)

2.深化移风易俗。深化移风易俗行动,推动移风易俗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鼓励各村(居)制订出台红白喜事办理标准,形成勤俭节约新风尚。(区民政局、区文明办)

3.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进一步整合、用活基层场所资源,继承与创新乡风评议、文明体检、生态文明创建等举措,助推乡村振兴;广泛开展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为主题的各种文明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助力疫情排查、网络舆论引导、线上公益捐助、线上公益宣传等志愿服务;用好基层宣传文化阵地,运用融媒体中心、文化礼堂、社区(村)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切实发挥好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的作用。(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红十字会)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9月至10月15日前)。根据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摸底调查,了解和掌握本地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职责,细化措施,抓好组织发动,做好行动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0月16日-2022年9月)。按照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有序推进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强化指导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行动高质量开展。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评估,形成行动工作总结,提炼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和经验,形成工作制度或长效机制,巩固行动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具体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动各领域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表、路线图,细化任务分工和责任清单,强化协同配合、合力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做到宣传先行,全面营造氛围。加强媒体联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的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深度挖掘群众身边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的好人好事、生动实践和典型经验,及时曝光滥食野味等不文明、不健康、不卫生行为,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三)强化示范引领,做好先进带动。充分发挥国家卫生城镇、健康城镇和全国文明城区、村镇、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提供更多经验借鉴,并引领周边地区形成区域联动,协同推进行动深入开展。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打造具有鲜明辨识度、较强影响力牵引力的精神文明和健康建设品牌。要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先进典型和志愿者作用,带头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理念。

(四)抓好督促指导,切实执行到位。要将本行动工作与爱国卫生月、健康浙江行动、文明城市复评、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共推共促。要建立完善工作激励机制和相关问题问责机制,加大督促指导,开展工作成效评价。对相关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及时表扬鼓励,推广其好经验好做法;对工作推进迟缓、问题较多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追究责任。要积极做好省、市抽查督导的准备。

各镇街、牵头部门要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每年12月5日前将有关情况分别报送区爱卫办(联系人:施洁,联系电话:88320291)、区文明办(联系人:叶建刚,联系电话: 88316869)和区健康办(联系人:陈国庆,联系电话:88710622)。


附件:1.活动宣传核心要点

2.公共场所禁烟宣传标语

3.禁烟标志标准图片


附件1

活动宣传核心要点


1.普及健康知识,增强防病意识;

2.维护公共卫生,净化美化环境;

3.勤洗手常通风,不乱吐不乱扔;

4.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

5.科学佩戴口罩,看病网上预约;

6.推广分餐公筷,拒食野生动物;

7.食物多样搭配,拒绝餐饮浪费;

8.提倡戒烟限酒,坚持适量运动;

9.保持平和心态,积极乐观自律;

10.推行垃圾分类,绿色低碳出行。



附件2

公共场所禁烟宣传标语


1.无烟世界,清新一片。

2.珍惜生命,远离香烟。

3.健康,随烟而逝;病痛,伴烟而生。

4.还人类一片清新,请丢掉手中的香烟。

5.摒弃吸烟陋习,创造健康新时尚。

6.为健康,为家人,为自己,拒绝吸烟。

7.小小一支烟,危害万万千;少抽一只烟,健康每一天。

8.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熄灭您手中的香烟。

9.为了您的爱人,您的孩子,请不要吸烟。

10.健康,随烟而逝;病痛,伴烟而生。

11.摒弃吸烟陋习,创造健康新时尚

12.燃烧的是香烟,消耗的是生命,远离香烟,健康你我他。

13.珍惜生命,崇尚文明生活;热爱生命,养成良好习惯。

14.少一支灰色的烟,多一片蓝色的天。

15.燃烧的是香烟,消耗的是生命。

16.远离烟草,拒吸第一支烟;净化空气,保护环境卫生。

17.摒弃吸烟陋习,创造健康新时尚。

18.拒绝烟草,珍爱生命。

19.生命是短暂的,吸烟会使生命更加短暂。

20.远离烟草,崇尚健康,爱护环境


信息来源: 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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