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办事处王朝大酒店拆除工程
施工方案征集公告
一、项目说明
1、项目规模
王朝大酒店位于绍兴越城区胜利东路101号(近解放路和中兴路),主楼建筑面积14664平方米,王朝大酒店附楼建筑面积1220.65平方米,主楼部分地上26层,地下2层,附楼部分3层,层高约99.6米(具体以实际为准),现对社会公开进行王朝大酒店拆除工程施工方案征集。
2、施工方案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方案内容:①拆除工程概况;②拆除方案编制说明;③拆除方案编制依据;④拆除工程施工管理目标;⑤拆除施工使用设备计划;⑥拆除施工主要管理人员计划;⑦拆除施工工期进度计划(确保工期组织措施);⑧拆除施工方案(包括拆除方法和次序等,重点突出超高层拆除方案);⑨拆除施工平面布置图;⑩拆除施工安全保障措施;⑪拆除施工防尘措施;⑫文明施工管理措施;⑬拆除垃圾清运措施;⑭拆除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⑮场地移交前的管理措施。
2.要求:施工方案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充分保证安全生产。
二、征集单位:
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办事处
三、征集组织方式:公开征集
四、征集范围及内容:
1、拆除方案设计:完成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办事处王朝大酒店拆除工程施工实施方案设计;
2、项目位置:绍兴越城区胜利东路101号(近解放路和中兴路)。
3、占地概况:总占地面积 2543.2 ㎡±10%(具体以实际为准)。
4、项目规模:主楼建筑面积14664平方米,王朝大酒店附楼建筑面积1220.65平方米,主楼部分地上26层,地下2层,附楼部分3层,层高约99.6米(具体以实际为准)。
5、方案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
五、应征单位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完成过建筑高度大于等于100米的市区高楼拆除项目业绩(以承包合同和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六、报名申请
1、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17日起至9月26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形式发至 1418619632 @qq.com邮箱内进行报名: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单位资质证书或相关业绩合同和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2、凡报名参加本次方案征集的应征单位,请于2021年9月28日前向代理机构查询《征集文件》及王朝大酒店的相关资料(相关资料仅供参考,以实际现状为准)。
3、报名费:人民币200元。
七、日程安排
1、报名阶段: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6日 17:00 时止为报名有效时间,其余均不接受报名。
2、应征方案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16:00 时止;
3、应征方案提交地点: 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328号党建活动中心四楼会议室(爱尔眼科医院对面)
4、应征方案评审:各应征单位完成拆除施工方案并递交方案成果文件,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选出排名前三的应征方案。
5、组织应征方案成果专家评审会的时间另行通知。
6、发布最终评审结果的时间另行通知。
八、方案补偿费用
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出排名前三的应征方案,在确认应征方案成果文件达到规定要求后,可按照专家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结果获得相应奖金或补偿费:前三名按名次获得奖金或补偿费,第一名获得人民币10万元,第二名获得人民币5万元,第三名获得人民币3万元,其他单位无奖金或补偿费。
九、应征方案文件有效性
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导致应征方案被视为无效方案,无权参与本次方案评审,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1、应征方案文件的内容及深度未达到《征集公告》的要求。
2、未对《征集公告》有关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或者有重大技术偏差。
3、应征方案文件的内容或份数未按《征集公告》的要求提供;应征方案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制作或者字迹模糊辨别不清、内容不全的。
4、应征方案文件非原创或与其他同类方案雷同的。
5、应征方案文件逾期送达。
无效应征方案文件由征集单位作报废处理,征集单位不予支付奖金或补偿金。
十、知识产权
1、应征方案文件的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应征方案文件不退回应征单位。
2、 征集单位有权无偿使用所有应征方案文件,包括在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结果,并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籍或者其他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应征方案文件等。
3、应征单位应保证应征方案文件不含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内容。如果发生侵犯行为,由应征单位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征集单位无关。因此导致征集单位产生损失的,全额由应征单位承担。
如列入前三名的应征单位出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立即取消名次,无权收取奖金或补偿金,如已收取的,应无条件返还征集单位。
4、征集单位向应征单位提供的所有基础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均受版权保护,归征集单位所有。未经授权,应征单位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否则,应征单位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并赔偿征集单位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十一、保密要求
从应征方案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到评审结束止,征集单位应对相关应征方案文件评审、评估的一切情况严格进行保密,不得透露任何相关信息。
十二、提交应征方案成果要求
1、应征单位应根据征集公告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应征方案,应将应征方案文件进行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按时送达。
2、文本、电子文件要求
2.1文本:①应征方案设计文本5套(其中正本1套,副本4套,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要求软封面包装,双面打印,排版自定。封面上注明应征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②正本和副本合装密封包装。③包封上应写明征集项目名称及应征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2.2电子文件:包含应征方案所有内容的电子光盘(或U盘)1套,与纸质应征方案一并密封。
十三、其他
1、本次征集所涉及的往来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2、应征单位在征集活动过程中一切费用由各应征单位自行承担。
3、所提交的拆除施工方案设计成果应保持原创性,不得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征集方保留追责、索赔的权利。
4、每个应征单位只能提交一个方案。
5、征集单位不组织踏勘现场,应征单位如需踏勘现场,请自行组织,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自行承担,与征集单位无关。
十四、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 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285号
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75-88776907
代理机构: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江干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幢601室
联 系 人: 沈吉
电 话: 18767598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