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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602DW080000/2022-00111 组配分类: 农机购置补贴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生猪良种补贴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 2022- 01- 11 15: 15 浏览次数:

一、补贴范围和数量

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规模养殖场,以2021年9月份直联直报信息平台数据按比例核定2000头能繁母猪实施良种补贴。

二、补贴标准和资金

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20元的测算标准,给予每头能繁母猪每年80元的补贴。我区生猪良种补贴任务为2000头能繁母猪,项目资金合计16万元。

三、申报需提供材料

1.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请表(附件);

2.在用种公猪必须来源于一级以上种猪场的纯种,具有种公猪系谱档案卡或种猪合格证,以及种公猪生产单位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和销售发票;(2020年已核查有效期内的不需再提供)

3.购买供精站猪精液的,须提供购买发票和供精站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人工授精记录复印件:配种时间、配母猪耳号、分娩日期、产仔情况等;

5.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补贴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镇(街道)初审合格后将相关资料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对享受生猪良种补贴的养殖场按比例核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审核结果提出资金拨付意见,区财政局根据拨付意见核拨资金。

五、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越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75-88135653。

六、政策依据

1.《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1〕19号)

2.《关于印发生猪良种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越农发〔2021〕51号)

七、监督电话及地址

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越城区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575-88032283。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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