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范围和数量
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规模养殖场,以2021年9月份直联直报信息平台数据按比例核定2000头能繁母猪实施良种补贴。
二、补贴标准和资金
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20元的测算标准,给予每头能繁母猪每年80元的补贴。我区生猪良种补贴任务为2000头能繁母猪,项目资金合计16万元。
三、申报需提供材料
1.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请表(附件);
2.在用种公猪必须来源于一级以上种猪场的纯种,具有种公猪系谱档案卡或种猪合格证,以及种公猪生产单位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和销售发票;(2020年已核查有效期内的不需再提供)
3.购买供精站猪精液的,须提供购买发票和供精站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人工授精记录复印件:配种时间、配母猪耳号、分娩日期、产仔情况等;
5.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补贴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镇(街道)初审合格后将相关资料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对享受生猪良种补贴的养殖场按比例核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审核结果提出资金拨付意见,区财政局根据拨付意见核拨资金。
五、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越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75-88135653。
六、政策依据
1.《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1〕19号)
2.《关于印发生猪良种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越农发〔2021〕51号)
七、监督电话及地址
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越城区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575-88032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