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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2022年1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13 09: 44 来源: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绍兴市华方园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50万支高端环保型传动带项目


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畅和路9号


兴市华方园传动科技有限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位于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畅和路9号实施年产1250万支高端环保型传动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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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废水:落实雨污分流,项目产生间接冷却水循环回用,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其余废水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2-2011)相关要求后,接入市政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项目密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先经布袋除尘装置除尘后,再经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收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硫化废气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磨削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现有厂区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废气排放须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相关标准要求。各类废气排放标准限值按环评报告表要求执行。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固废:一般固废按要求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危废收集后由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江滨窗口   联系电话:0575-82536877

通讯地址:兴越城区沥海街道南滨东路98号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信息来源: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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