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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K15007008F/2022-00201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发文日期: 2022-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1年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2- 01- 17 11: 51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截至2021年底,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市越城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较好完成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继续加强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根据及时、有效、节约和易获取、易认知的原则,2021年我局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进行公开。另外,结合一些重大事件的发生或者重大政策的发布,我们还结合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公开:政府公报和公开发行的政府(部门)刊物;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相关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便民中心公安办事窗口、出入境管理大队、各派出所等。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2021年我局接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三)完善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检查等工作,及时纠正门户网站存在的错别字、链接错误等问题。开展网站的日常维护,及时更新网站的信息。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工作,在做好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通过“越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和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部门工作动态。“越警管家”服务平台分“服务管家”、“平安管家”、“警务管家”三大板块,包括互联网APP、警务通多入口,实现了警务数据的多向互联互通。“服务管家”包括网证推送、提醒服务、住宿证明、窗口黄页、在线咨询、问题反映等功能;“平安管家”包括平安公告等功能;“警务管家”包括预约民警、网上调解等功能。

(五)加强监督保障工作

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工作,严格执行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将信息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的内容,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的具体开展。2021年未发生信息公开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制发件数

本年(2021)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1)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2020)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该数据应与2020年度报告中第四项相等)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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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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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2022)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改进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措施:虽然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2021年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的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主动公开,严格贯彻《条例》要求,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务信息。坚持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各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确定;凡涉密信息一律不得在网上发布,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来源: 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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