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现将有关施良贞销售不合格生姜核查处置及信息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表1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 XC21330602310433683 | 样品名称 | 生姜 |
购进日期 | 2021-09-10 | 规格型号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施良贞 |
检验结论 | 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检验机构 |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1-10-25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1-10-28 |
(二)经营环节
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
原因排查 | 不明原因。 |
行政处罚 | 1、于(2021年11月12日)立案,(2022年01月1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 3、已于(2022年01月18日)下达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绍越市监罚字〔2022〕016号。具体处罚:免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