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相关线办(站所)、企事业单位,各安全生产网格员:
2022年元旦、春节临近,疫情防控又面临复杂严峻形势,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岁末年初和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升思想认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在复工复产之后,会出现抢工期、赶进度的现象,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且当前正处于岁末年初阶段,各类生产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人流物流集中,恰逢今冬明春可能发生拉尼娜现象,各类风险隐患增多,安全生产将面临更多挑战和压力。各村(社区),机关相关线办(站所),企事业单位以及各安全生产网格员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紧对各类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压实主体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二、聚焦重点领域,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各村(社区),机关相关线办(站所),企事业单位,各安全生产网格员要立即全面开展检查,重点是工矿商贸企业、危化品经营储存单位、旅游宗教场所、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山林、山塘水库、商场、市场、娱乐场所、休闲农庄、餐饮场所、学校、网吧、医院等城市运行行业领域。
1.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检查工矿商贸企业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是否开展;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办(安监))
2.危险物品安全。检查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是否符合安全资质条件,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是否真正落实。(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办(安监))
3.商场、市场、宾馆、娱乐场所、集中隔离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沿街店铺、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检查疏散走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是否存在“三合一”等现象;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检查出租房是否存在群租、违规使用煤气灶等明火。(牵头单位:消防队)
4.学校、医院、景区和养老机构、培训机构安全。检查学校、医院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检查学校和幼儿园校舍安全以及接送车辆的安全运行状况;检查养老机构、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及相关安全设施;检查学校、景区、医院、养老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牵头单位:社事办)
5.山塘水库、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点、农家乐安全。检查山塘水库、农庄、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点等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农家乐消防安全及相关安全设施。(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办、资规所)
6.建设工程(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施工单位相应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有否落实相关安全要求,有否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防范措施。(牵头单位:村镇建设办)
7.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经营户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肃查处无证无照行为。(牵头单位:经发办、市场所)
8.道路交通领域。要严查“两客一危”和渣土车混凝土车等重型运输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牵头单位:皋埠交警中队)
9.城镇燃气领域。要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储存、经营、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加强对燃气管道及相关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严肃查处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和餐饮等使用燃气场所不安装泄漏报警器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行政执法中队)
10.烟花爆竹领域。要强化销售、运输、仓储、燃放等环节的安全措施,加大对销售和储存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做到没有销售资质的不销售、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仓库不存放、不允许燃放的区域不燃放。(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办(安监))
11.宗教场所安全。检查宗教场所有无落实消防安全及相关安全设施。(牵头单位:党建办(宣传))
12.机关大院安全。检查机关大院内消防设施、用电及食堂安全。(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
三、抢抓时间节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检查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到2月12日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其中:
1月1日至1月30日为关门检查。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员组织开展检查、自查,确保企事业单位能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停工企业停工前落实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
1月30日至2月12日为开门检查。重点检查企事业单位开工前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有无落实,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企业,要立即上报,督促整改,做到整改一家、复工一家,决不允许带着安全隐患生产。
各村(社区),机关相关线办(站所),企事业单位,各安全生产网格员在检查中要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做好台账记录,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账可查、追责可溯。各安全生产网格牵头人要带队对本网格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督查,检查企业有无落实岁末年初和疫情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应急值守,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各村(社区),机关相关线办(站所),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情况报告制度,确保通信渠道畅通,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如遇有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内妥善处置,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皋埠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