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继续加强主动公开
2021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主动公开信息368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53条,政务动态类信息206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101条。加强执法信息公开,承办的92起行政处罚全部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开。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2021年共办理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无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完善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制度保障,严格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贯彻执行,进一步理顺公开职责,细化公开主体。及时整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参加省、区政务公开培训,提升能力水平。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及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围绕决胜蓝天保卫战、无废城市建设、环保督察整改、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宣传,切实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五)加强监督保障工作
积极参加“越阳光”政务公开提升月活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各科室、队各司其职,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审核、发布各类信息。根据区府办下发的政务公开检查整改任务,严格执行,立行立改,推动分局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2021年度未发生需要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2021)制发件数 | 本年(2021)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2021)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2021)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2 | ||
行政强制 | 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2021)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2021)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2020)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该数据应与2020年度报告中第四项相等)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2022)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分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发布,提高舆情回应速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政务公开类的业务培训不够多,部分科室、队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及流程不熟悉;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化、多样化。
2022年,分局将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加强相关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加强主动公开、深化政策解读、强化融媒合作,多维度展示生态环保领域相关工作进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打造幸福越城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